第12章 演戲呢,沒必要太認真

第12章 演戲呢,沒必要太認真

穿上鞋子,原哲很自然地將她的高跟鞋拿在了手裡。

初月有些疑惑地看著他,不理解他怎麼能如此熟練地做出這樣的動作。鞋子是她的貼身之物,他們又早已分手,多年未見,說陌生人也不過分,讓一個陌生男人拿著自己的鞋子,心裡怪不自在的。他是平時對女孩無事獻殷勤習慣了,根本不覺得這行為有什麼不妥?還是在他心裡,她的位置從未改變?

想到後者,她的臉不由得微微發燙,竟然心猿意馬起來。

「媽媽,給你。」

兜兜把初月拉回了現實,她低頭一看,他高高舉著小手,手裡拿著一塊小餅乾。

「給我的?」

兜兜點了點頭:「表現好,獎給你的。」

「謝謝。」

初月接過兜兜給的小餅乾。

此時,原哲拿著她的鞋,負手在身後,正滿操場晃悠,那架勢像在昭告天下,他是個有媳婦的人了。

果然有家長在和他開玩笑了:「兜兜爸爸,真是二十四孝老公啊!」

原哲笑笑,不說話。

初月聽到這話,差點吐了,真是士別三日當刮目相待,這人的臉皮已經比城牆都厚了。

她決心拆穿他虛偽的把戲,朝原哲走去,剛要伸手去奪他手裡的鞋,他一轉身,一把摟住了她的肩。這突如其來的一摟,讓她微微一怔,有些反應不及,剛要掙開,聽到他的聲音:「十一點鐘的方向,有人拿著相機正對著你。」

初月朝十一點鐘方向看去,果然圍牆外面,一人帶著漁夫帽,握著相機,躲在柱子後面,鬼鬼祟祟的。

這人一看就是記者,但這不重要。初月心裡冒出的第一個疑問是,這人怎麼會知道她在這兒?她來幼兒園完全是臨時決定,若不是有人出賣內幕消息,狗仔隊嗅覺再靈敏,也不可能這麼快跟過來的。

基於此前的種種「巧合」,原哲理所當然成為了第一嫌疑人。

「你人不是你找來的?」

「天地良心,我這樣做對我有什麼好處?」

「順水推舟,弄假成真。」

「在你眼裡我就這麼不堪,未達目的如此不折手段?」

「要不然怎麼解釋他會知道我在這兒?」

「田雨濃沒告訴你,你住的這個小區明星雲集?狗仔在小區門口守株待兔是常有的事情。」

「你以為我還是不諳世事的孩子,你說什麼我都信?」初月扭頭看著他,想把他看心虛了。

原哲迎視著她的目光,沒有一絲心虛的樣子。微風吹亂了她額前的碎發,他伸手替她理了理額前的碎發:「這主意是你們出的,我是配合你們演戲,是在幫你們。怎麼到你嘴裡,好像我居心不良似的?」

「有沒有居心不良,你心裡清楚。」初月退後了一步,避開了他這個略顯親昵的動作。

原哲有些失落:「我不過做了一個男朋友應該做的事情。」

「假的,你沒必要演得這麼投入。」

「你再大聲一點,讓全場都聽見。」

初月環顧四周,看周圍已經有家長投來意味深長的目光,不得不壓下一團怒火,換上溫柔親切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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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是初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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