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守財奴的嘴臉
九十年代的國民經濟雖然發展很快,但是物價卻也跟著上漲了不少。
張權現在租住的這間小單間,一個月租金是兩百塊錢,拖欠了三個月的租金,就是六百塊錢了。
九八年的六百塊錢,可相當於是大部分工薪階級一個月的工資了。
但張權今天來,可不是找李翠蘭協商房租租金的事情……
還沒等他敲開房門,大門就自行打開了。
房東老闆娘李翠蘭也有些意外,看到張權直愣愣的杵在門口后,立刻皺起了眉頭:「張權,你小子不在外面混,跑我這兒來幹嘛?」
張權直接開門見山道:「老闆娘,昨天芸芸抵押給你那個金手鐲,希望你能還給我……」
話音剛落,李翠蘭就跟被踩了尾巴的貓一樣,差點跳起來。
「張權,你怕是在做夢吧?讓我把鐲子還給你們?那你們的房租怎麼辦?難不成繼續拖著?還是想賴賬?」
金手鐲是不可能還的了,這輩子都不可能再還回去了。
昨天在拿到金手鐲的第一時間,李翠蘭生怕得到個假鐲子,到時候賠了夫人又折兵,那就得不償失了。
她第一時間就找了家金店驗明真偽……用火燒了半天,把整個鐲子都給融掉了。
事實證明,真金不怕火煉……黃金是真黃金,至於手鐲嘛,是沒有了,被融成了手指頭那麼大的一坨金錠。
李翠蘭一開始就沒想過要還,更沒想到張權兩口子終有一天會把鐲子贖回去。
現在手鐲被完全融掉了,這會兒讓她還,她哪裡還得出來?
但張權卻不想那麼多,深吸了口氣后,故作為難道:「老闆娘,請你行行好,把鐲子還給我們吧,那手鐲是我和芸芸結婚時的彩禮信物,意義不一樣。」
「少廢話……手鐲你們要回去了,可租金呢?」
李翠蘭話音剛落,張權內心裡就冷冷一笑……早就知道這兒惡婆娘會這麼說,他也早就準備了後手。
從兜里故作小心翼翼的摸出唐亮今早剛給他的五百塊錢,遞到李翠蘭面前,隨後故作為難道:「老闆娘,房租在這兒,現在你總該把手鐲還給我了吧?」
「這……還是不行!」
李翠蘭只略微猶豫了下,就再次咬牙拒絕著。
開什麼玩笑?租金攏共才六百塊錢,但那金手鐲,哪怕是融出來后,卻也有足足十五克,按照現在一百多塊錢一克的黃金價格,換算成人民幣,那也是將近兩千塊錢了。
這一進一出,相當於白撿了一千多塊錢,李翠蘭昨晚做夢都差點笑醒,怎麼可能又會輕易的還回去?
猶豫了片刻后,李翠蘭就再次惡狠狠道:「張權,鐲子是你老婆甘願抵給我當房租的,現在想後悔?晚了……你兩口子要是早點把房租交上來,至於有這麼多事兒么?」
「呵呵……」張權內心冷笑,暗恨這些人都一個樣,人心不足蛇吞象!
見李翠蘭死咬著不鬆口,張權深吸了口氣,逐漸的嚴厲起來:「根據我國《擔保法》第35條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過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后,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餘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
「啥意思?」李翠蘭愣神,萬萬沒想到張權竟然會懂得國家相關法律。
「意思就是……那個手鐲價值應該是兩千塊左右,而租金卻只有六百塊錢,所以我有權繼續用手鐲做抵押……」
沒等張權說完,李翠蘭就差點跳了起來:「張權,你他媽個無賴狗娘養的,別給臉不要臉,不就是一破手鐲嘛?你他媽還想賴我一輩子不成?還用法律來壓老娘?你當老娘怕你啊?你說啥就是啥?」
張權有恃無恐,輕描淡寫道:「老闆娘,你兒子去年剛考上西南政法大學,應該比我更清楚,你現在就可以打電話問問他有沒有這條法律。」
李翠蘭狐疑的看著張權,終究沒有選擇打電話詢問自己兒子,張權說的究竟是不是真的。
她只是緊緊的盯著張權,想要從這個無賴的臉上看出一絲端倪。
但看了好一會兒,李翠蘭終於放棄了,惡狠狠的一擺手,索性來個死豬不怕開水燙。
「手鐲是不可能還給你了,至於別的……姓張的,你直接說你究竟想幹嘛?」
等的就是你這句話……張權再次冷笑。
要手鐲只是一個幌子而已,從一開始,他就壓根兒沒想過要回手鐲,也早就猜到李翠蘭這個葛朗台守財奴是決計不會把手鐲輕易的還給他的。
那手鐲是以前的張權和江芸結婚時,送出去的彩禮。對於現在的張權來說,意義非凡?那是狗屁!
張權甚至巴不得和以前的那個張權徹底的劃清界限,以前的那些事情,最好永遠都不要提及才好。
至於江芸那邊,大不了以後自己賺了錢,再給她買比黃金更加貴重的,白金……鑽石!
至於現在,看李翠蘭被自己搬出來的法律壓得有些服軟了,他立刻趁熱打鐵:「不還手鐲也行……但我有權用手鐲超出的價值繼續做抵押……」
「老闆娘,我記得你好像在電子廠邊上有一間門面,大概……有二十個平方左右吧?好像至今也沒人租吧?」
「我要用那間門面做點小生意,這個要求不過分吧?」
張權話音剛落,李翠蘭瞪大了眼睛,跳腳道:「姓張的,你還真是獅子大開口……你當你這手鐲是命根子做的?就一破手鐲而已,就想盤下老娘那間門面?你小子知道現在的門市租金行情是多少不?」
張權翻了個白眼,有條不紊道:「外面的行情是多少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老闆娘你那個門面地勢不好,門店也不算寬敞,在電子廠那邊放了三年了都沒租出去……」
「老闆娘,老話說的好:東西再好,擺在那兒不用,它也是廢物一件……給我用還能抵手鐲,可繼續擺在那兒……」
「我也不佔用你那間門面多長時間,兩個月……只需要兩個月而已,兩個月過後,是選擇繼續租給我,還是你收回去,全由你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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