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結案=未結案【十九】
時間:慶功宴第五天
地點:金鎮
主題:突然冒出來的寶石案
宗安康,還有很多問題,沒有給沈老說。如果單單是案件,最後,當然有待考證。目前還不能真正定案。不過這個案件的背後,就是沈老懷疑是賊王手法的問題,實際肯定還有恐怕沈老都接觸不到,或者隱瞞的事情在裡面。
這是需要破案后,後續跟進,談論的細節。
那邊,汪某某訴說了很多事情。
這個案件,很多人經手,查案,始終看似圍繞著案件,但是實際卻被案件牽著鼻子走。就好像第一次報案,報案人就跟上面打了招呼,上面又暗示不要追問過多細節,就是破案,找東西。
東西在哪裡丟的?不能問,或者就是報案人入住的金灣某賓館【五星級】。五星級賓館里會丟東西嗎?不能說絕對沒有,不能說賊不會進去。
但是貴重物品,請妥善保管,一般裡面有保險柜,或者可以寄存在服務台保險柜里。
而多數,一些現金,小物件,錢包,護照,證件,香水,戒指,耳環等等,通常不是被賊偷走的,而是忘記了,走得匆忙。
當然有的時候,為了生意,聲譽,某些賓館會採取息事寧人,跟客人達成妥協,一定的補償,也是存在的。
正因為不讓問細節,這個細節就是牽涉到了隱私,不適合公開透露的隱私,那麼辦事的警察就可能被繞進去。即使知道一些賊,或者銷贓渠道,也不可能追到。
為什麼?
同樣一個東西,人家有營業執照,你也不能把所有從事金銀加工,拍賣行,小額公司等等吧,都搜一邊,對吧?更加不可能到銀行下通知,協查。
就是這麼辦了,那東西只要流出去了,經過幾道手之後,誰還能知道是怎麼回事呢?
到了最後一個人的手裡,人家有憑證,人家再拿到銀行,拍賣行,典當行里,誰能說是賊贓呢?
沒有確鑿的證據,誰都不能隨便懷疑。
畢竟,除非那東西是天下獨一無二的,有特殊標記,還是洗不掉的那種,實際不可能,只要是金銀類,都有辦法,做一些改變。
所以,這就是從一開始,答應很痛快的人,以為很簡單,到了下面,就等於是大海撈針,畢竟不是數量巨大,或者搶劫案,或許還可能有點機會。
這種丟東西的事情,就很難說了。
而事實也證明,那銷贓,收贓的人,人家是有證照,表面是合法的,又是有關係,有後台的。
人家說是有人抵押的,賣掉的,有發票【那出一張發票,是太簡單不過了。也不一定是發票,可能就是一張收據。某某商場,某某店。這個你就是去問那家,誰會給自己惹事呢?誰會記得那麼清楚,那些客人來買過東西,對吧?】。
所以啊,這就是第一道難題。
背後的人設計好的,就是一個迷魂陣,就夠查案的人查一陣子了。
因為失竊案,遺失案?又不是故意的,就是不小心丟失了嘛。你會懷疑一個丟失了東西會跟幕後黑手有關聯?會跟後面的綁架案有關聯?
這個丟失東西的人,還是跟某某官員有關聯的人?
那就是某些警察想到了這一層,也會投鼠忌器,不好深揪。
所以呢,即使案件破了,那就是一個丟失案,多數人會給出這個答案。
而且是一個獨立的案件。
這是宗安康一開始說的,那是為了穩住某些人,才這麼說的。你要是一開始就把第一個案子到最後的丟錢聯繫在一起,別說沈老打著部里的旗號,都沒有用,案子只會陷入僵局。
就是要先擺一個貌似走過場,就是一個程序,做一個肯定,就是跟前面一樣,很快會過去的那種,而實際是有針對性的側面進攻,那會收到奇效。
為什麼說案子不簡單呢?
因為第一個案子的由頭,就是那個項鏈,也是第二個綁架勒索案的受害人【事後證明僅僅是一個玩笑,一個惡作劇】戴著的。不,事情,還要複雜。
汪某某手裡的,就是金鎮的某位領導送給QF汪某某的。
汪某某有老公,一個老實人。不過金鎮的人幾乎全知道,汪某某有一個老公。這個人就是當地的一個老闆。這個老闆有很多產業?實際真正的產業,就是幾家歌舞廳,浴室,地下D場,一個小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
這不是重點。
這個人說白了,就是吃社會飯的。也就是俗話說的H社會。他跟某些領導走得很近。貌似又是某領導家的親戚【夫人外交裙帶關係】。
這還不是重點。
那條項鏈某某是如何來的呢?
就是幕後人送的,作為禮物。
而且金鎮的領導人手一條,金灣的一些領導也收到了,當然還有金川的某某領導同樣收到過,那是之前。
而發生了綁架案勒索案,這個事情,就變得玄妙起來了。
那就不由得,讓那些領導謹慎。
這會不會把自己給牽涉進去?
這個案子都驚動到了部里,這什麼人這麼大膽,做了這麼大的案子?
結果虛驚一場,是假的,不是真綁架。
是外商,還是部里來的人把這些給串起來,認為有關聯的?
宗安康,沒有說出口的一件事情,他是猜測,加上懷疑。
估計,金灣的紀委,金川的省紀委,可能還有上面都收到了相關的匿名舉報信,說腐敗,收受賄賂,官商勾結?可能還有網上有人曝光,攻擊,放大案件,只不過行動迅速,帖子給刪除了。
一個簡單的案子被複雜化了。
是有人惡意炒作這件事。
表面上,是為了掩蓋賬目的問題。就是第三個案子。
所以,金鎮的某些人,金灣的某些人,還有金川的某些人,某某人害怕牽扯進案子,所以更加採取各種方式,增加破案難度,設置障礙。
而事實上,汪某某一直沒有交代,她是認識幕後的那個人的。
就在南方,東莞,或者什麼地方,什麼場合下認識的。
這種小細節,汪某某怎麼可能說出來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