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結案=未結案【二十八】VS 結案
時間:慶功宴第五天或者第六天
地點:金鎮
主題:突然冒出來的寶石案
實際上查陳某很容易,因為要還高L貸【賭債】,好心人借的錢,工資?年薪?根本就不夠。所以得刷信用卡,還有跟朋友借錢,再跟銀行貸款,拖延客戶付款,挪用應到賬等等。
表面上看,這些錢,假借綁架案勒索案,挪用了總公司的幾百萬算是把好心人的錢給還上了。
因為害怕對方這是要毀掉家族的信譽,產業,這麼惡毒了。
所以寧可對自己家族企業動手,先把錢給還上,後續寧可跟外商跪下,或者通過家裡給說明,總比最後不明不白,家族企業的信譽,牌子不能倒。
但是說歸說,做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就聽從了丹尼斯,愛麗絲的建議,搞了一個假綁架案。
哪知道這裡面,那個混蛋,某某,汪某某的男人,真玩H社會要勒索外商。不過也好,要沒有他這麼一出,還不像那麼一回事。這樣一來,案件更加撲朔迷離。對陳某有好處,沒壞處。
這個案子那麼複雜,都驚動了部里,也不是沒轍嗎?
加上金川,金灣,金鎮的一些領導自己也有問題。
本來這個案子,就會成了一樁懸案。
那麼多的警察都查不出流水有什麼問題,賬目有問題。
本來,以為這個案子,就這麼過去了。
哪知道半路殺出來一個程咬金,哪來的野警察,野路子?竟然把案子給破了。
最後陳某被抓了,哦,不,是被請去喝茶了。也統統交代了。還給堂兄?表哥表嫂下跪了。
愛麗絲,丹尼斯,能定什麼罪?同謀?策劃者?顯然都不準確。畢竟實施者是陳某。
最關鍵的一點,這個案子最後處理?
宗安康,沒有興趣知道。
因為他的任務已經完成了,該回到雲市去當後勤了,或者該回去養老了。
善後,怎麼跟省里,部里彙報,交代,後續怎麼移交?那沈老,李力可都是大行家。
金川的某些領導,金灣的,金鎮的,包括汪某某,他的H社會老公,還有李某某,何某某,自然都有相應的處理。
就一筆帶過了。
這次當然不能直接走人,上次那是演戲。宗安康的小弟,自然都沒有問題【或者跟本案沒有什麼關聯的問題】。沈老自然要挽留的,怎麼說都得等到表彰大會,內部通報之後再離開,比較合適。
再說了,這一堆,要整理,要移交,事情太多了,怎麼地都得喝一頓酒表示下感謝吧?
那李力可,當初可是瞧不上宗安康的,以為自己都破不了的案子,一個小地方的警察,哪怕是一個中隊長又怎麼樣。而且自己也接觸過很多案子,再說了還有沈老的協助,愣是沒把這個案子給拿下。
這怎麼說,都有點丟人。
即使最後破案了,李力可還是不能相信,就那麼簡單。宗安康,是不是哪裡還藏著掖著什麼秘密招數,沒有透露?還是他在外商哪裡安插了什麼卧底?
要不然這也太容易,就這麼破了吧?
宗安康一臉正經地說:真沒有。就是碰巧了,把一些小細節給串起來了而已。
我去,還而已。
瞧把這人給能的。
你大爺的,真能裝。
挨,有什麼辦法呢?誰讓我沒有親手破了呢?誰讓這個人給破了。
老天爺啊,這可真是既生瑜何生亮啊?
當然這都是李力可的內心獨白。
他可是也是官場多年的經驗了,那裝起來一點不比宗安康差。再說了,都是在部里當差的,那官樣文章,還不是一套一套的。
自然是客氣,兄弟,辛苦了。等忙過這一段,一定請你喝酒,說好了,不見不散........什麼不能到部里?嗨,瞧我這腦子。怎麼能讓兄弟到部里找我呢?我得到雲市登門拜訪。
哎,要不這樣吧,你看沈老也在,我就先開口了,手續反正也容易。這樣吧,兄弟啊,你來我這裡吧,我缺人手啊。沈老,是不是啊?您給說說話啊。這事,恐怕還得您老出面啊。部長那裡恐怕得您出面。這直接從下面調人,是不太符合程序。不過,您也是知道的,就那...........
這事啊,力可,我看先放放。部里呢,我會去彙報彙報,跟上面通個氣。先看看上面的意思。
一來二去,案子就算這麼結了。
王家平,其實不過就是一個幌子。就是來配合沈老,李力可演戲的。
雲市,鐵三角。
雲市副市長,龐天翔,被雙規,立案調查了。
雲市公安局局長,倪軍虎,被雙規,移交檢察院。
雲市刑偵總隊長,曾子康,本來也是雙規,但是他給帶走了【也有人說人事調動,去了別的省份,降級,留黨察看兩年云云】。
省里有關部門,包括紀委同志找過雲市很多幹部談過話,開過會,要以他們三個為戒,警鐘長鳴。
其實宗安康沒有立刻回雲市,而是待在了金鎮一陣子。就當是放了一個長假。
後續跟部里的彙報,主要是李力可,沈老呢,也不是待在金鎮,有時在,有時不在。
倒是那個女警柳曼雲,似乎有點太閑了,常常來找宗安康,問這問那。
那些問題都給問爛了。
恐怕還是李力可給安排的吧?
還有不知道為什麼,這個女警有點喜怒無常,還是沒心沒肺。有時瘋癲,有時憂鬱。她常常莫名其妙地說李力可可憐,不過說到這裡,有欲言又止。似乎有難言之隱,不方便透露的細節。
宗安康倒沒有想那麼多,還以為是女孩子,或者男女之間的感情糾葛一類的。
宗安康,如果知道了沈老,李力可要他去辦一件更加為難的事情,那麼他也不會把雲市的一個小弟給推薦上去。
還記得那場在雲市的大行動,打擊假冒偽劣案嗎?
前面提到裡面有一個插曲。
那個插曲,就是查到一輛車。
車上有公務人員,還是有身份的人,車裡還有某某人【據說是雲市某某領導的公子】。
這個話,得後面慢慢說。
你相信領導會把自己兒子送進監獄,看守所,戒毒所嗎?
這個副市長,就把兒子給送進去了,親自給公安局局長打的電話。
原因是兒子參加了同學,朋友聚會。是事後,還是有臨檢?反正是尿檢,還是血液檢測呈現陽性。注意哦,是微量,也就是是第一次。還是不知情的前提下。
不過父親還是把兒子送進了戒毒所,康復訓練一段時間。
重點是那天晚上,那練車,有人同行,有證件,公家車,車裡有那個公子。
但是真正的問題不在這裡,那個小弟懷疑車裡有問題。
如果有東西,逃不過他的鼻子。
他是誰?
他是無名小卒,雲市一個小警察。
但是他的鼻子比警犬都靈敏。
可是沒有多少人相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