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別墅鬧鬼

第十章 別墅鬧鬼

二十天之後,浙江某地。

蹲在馬路邊上,徐國慶在人生當中第一次感到了迷惘,因為他不知道自己漫無目的之下到底來到了哪裡,也忘記了回村子的路,更不知道以後的日子要怎麼生活下去。

這二十天來他可以說是以乞討過活,因為外面不像徐家村那樣是集體勞動,集體受益,如果一個人想要在外面的世界生活下去的話必須得找一份工作,這對於徐國慶來說簡直比登天還難,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在外面什麼都不會,而且已經餓了好幾頓了。

這時,三個乞丐走到徐國慶的面前,其中一個操著一口方言說道:「兄弟,來這裡要飯有沒有問過我們?識相的馬上滾開,別擋著大爺的財路。」說完一腳踢在徐國慶的背上。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一個人落魄至此,沒有人會同情你,落井下石的倒是大有人在。

徐國慶被打之後只得向別處走去,倒不是他怕了那些人,說實話憑徐國慶的身手就算是他們三個人一起上也是不夠看的。在他想來只有傻瓜才會為了一件可有可無的事情而跟人爭得頭破血流。

由於徐國慶現在黑頭垢面,樣子邋遢,在走進一處巷子之後惹得犬吠陣陣,心裡暗罵了一聲,準備退出來,但一隻大狼狗不知什麼時候已經攔住了他的去路。

「他娘的,徐爺我不跟人一般見識,但也不見得狗就可以在我頭上撒尿。」說完,徐國慶直接朝那條大狼狗走去。

那條狼狗對著徐國慶一陣齜牙咧嘴的低吼,但徐國慶一點也不買賬,在它要撲過來的時候一腳就把它給踢出去兩米遠,等那條狗跑了之後還很不懈的吹了聲口哨。

徐國慶的這一舉動被遠處一個撿破爛兒的看在眼裡,一邊翹起大拇指一邊朝徐國慶走來,同時嘴裡調侃道:「嘖嘖嘖,看不出來啊兄弟,像你這種身手不去搶錢實在是可惜了。」說完拍了拍徐國慶的肩膀。

徐國慶沒有因為他的話和他剛才在垃圾桶里翻東西現在又把手搭在自己肩上而生氣,而是一臉微笑的說道:「我是出來找人的,等找到了人就回去,不打算常駐。」

撿破爛的上下打量了徐國慶一眼,覺得此人不簡單,不但身手了得,而且身上有一股說不出的氣質,於是說道:「晚飯有著落了沒?」

徐國慶無奈的搖了搖頭,自嘲道:「不瞞說,我已經餓了好幾頓了,不然那條狗挨了我一腳也不可能這麼快就爬起來。」

撿破爛的彷彿早就知道徐國慶會這麼說,摟著他的肩膀說道:「兄弟,你看這裡這麼多狗,有沒有興趣......」

郊外......

晚上的這頓飯可以說是徐國慶出來之後吃的最好的一頓,一隻三十斤重的狗被他和那個撿破爛的兩人消滅殆盡。

「我說兄弟,明天打算怎麼辦?」撿破爛的在那裡搓著牙花子,翹著二郎腿說道。

通過吃飯時的一番閑聊徐國慶知道眼前這個人名叫陳福生,四十歲,紹興人,在這一帶人們都叫他破爛王,聽到他的問話,徐國慶回道:「能怎麼辦?走一步算一步再說,再不濟明天還是抓條狗來打打牙祭。」

說完兩個人相視一笑,然後只聽破爛王話鋒一轉,說道:「兄弟,像你這樣找人其實也不是個辦法,最重要的還是得有一個工作,要不這樣,你先在這裡找個工作落個戶,等有消息了再離開不遲。」

徐國慶覺得破爛王的話有道理,於是說道:「那麼老哥覺得像我這樣的人能幹什麼?總不能讓我真去搶錢吧?」

破爛王皺著眉頭想了想,說道:「你身手這麼好做個保安肯定沒問題,要不明天你去應徵個保安?」

徐國慶搖了搖頭:「保安這名字聽起來也不順暢,而且要我當一個保安你不覺得大材小用了?」

聽了徐國慶的話,破爛王氣樂了,心說:看不出來你小子架子還挺大。嘴上卻說道:「先當個保安應付了眼前的困境再說吧,不喜歡等以後資金周轉了再找個其它的活干,再說現在找活干都得有個技術,你除了身手好之外還能幹什麼?再說身手好又不能當飯吃,而且你身手再好也照樣躲不過人家一顆子彈,你說是不?」

徐國慶沒有說自己能躲過獵槍,當然現在的他也不知道子彈是什麼,不過說起技術,徐國慶自認倒還是有一樣的,於是說道:「老哥,你說現在幹活都得有個技術?」

「沒有技術誰要你?」破爛王一挺胸,用手理了理自己幾個月沒洗的頭髮,把頭髮分成中分,然後滿意地說道:「就拿我們撿破爛的來說吧,就得練眼和手,給你打個比方,要是垃圾堆里有一件古董文物,你就得有那個眼神,一眼就得看出來那東西的價值,不然的話就是在你面前放了一座金山你也不識貨;還有就是手,得搭配眼睛一齊用,那句成語怎麼說來著?眼,眼疾手快。對,就是眼疾手快,你看我們撿破爛的都得有個技術,那你會什麼?」

徐國慶看著破爛王那得意的樣子,差點沒笑出來,想了想卻是莫名其妙的問了一句:「老哥,信不信鬼?」

坐在一塊石頭上,破爛王心裡咯噔一下差點沒掉下來,然後小心的看了看自己的身後,一臉后怕的樣子說道:「老弟,三更半夜的你可別開這種玩笑,看到遠處那幢別墅沒有?聽說這幾天裡面鬧鬼,主人家發出話來說誰要是把他家不幹凈的東西給收了,乖乖給二十萬吶,聽說主人家已經請了好幾個高人了,不過都是豎著進去橫著出來的,本來我還不信,不過前幾天晚上在他家門前刨垃圾桶的時候不小心往裡面瞄了一眼,這一瞄可把我給嚇得不輕,你猜猜我看到了什麼?」

「看到了什麼?」徐國慶也被破爛王的話給吊起了興趣,不自覺地問道。

破爛王又向身後看了看,深怕身後真有女鬼似的,然後說道:「那天好像是三天前吧,晚上餓得慌,於是想在他家垃圾桶里找點吃的,找著找著聽到別墅里有女人的哭聲,於是好奇之下向裡面看去,這一看媽呀,可嚇死我了,你猜我看到了什麼?」

徐國慶眉頭挑了挑,罵道:「你他娘地說來說去到最後不要老跳出那句啊,看到什麼你就不能直說啊,老整那虛的幹什麼?」

「太緊張了,太緊張了。」破爛王尷尬的撓了撓頭,正要開口說話,好像深怕身後有什麼東西似的又朝後面瞄了瞄。

徐國慶看不下去了,看破爛王那膽小的樣子有心要嚇唬嚇唬他,於是說道:「我說老哥,你有事沒事不要老是往後面瞄行不行,像你這樣不瞄到鬼才怪,不是有句話嗎,三不回頭(1),瞄三次就回不了頭了。」

破爛王畢竟膽小,被徐國慶這麼一嚇一屁股坐在地上,正要開口罵娘,只見徐國慶的身後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站了一個人。

ps:(1)相關古文

人身三盞燈:「荒山無燈火,行人自掌燈。燈燃無忌處,燈熄莫再行。」

意思就是,荒山野嶺並不像城鎮一樣燈火通明,而(荒山中的)行人本身就是一盞燈火,左右肩頭各一盞,頭頂一盞,人猛然回頭的話,不論從哪邊回頭,左右肩頭的燈都會相應滅一盞,便會導致人體陽氣減弱,尤其是在子時之後,此時天地間陰氣正重,如果冒然回頭,便會吹滅左肩或右肩的燈,燈滅后即便是童子,也更容易著道當燈亮著的時候,可以肆無忌憚的趕路,而燈熄滅之後,就不要再走了。三不回頭是筆者從這裡引申出來的。

(今天中午,我想起了以前看過的一本關於玄學的書,說是人怕鬼,其實鬼更怕人,所以往往喜歡躲在人的左後方,如果一個人在野外或是一些陰氣比較重的地方,不要隨便回頭;還有一個就是一般人為什麼看不到鬼呢?跟上面所說的一樣,鬼怕人,一般都是等夜深人靜的時候才出來,等人都睡著了之後它才會出來,而一旦他感到你有要醒的跡象馬上就會把自己給隱藏起來。上面筆者所說的話,目的就是想對大家說鬼真的是不可怕,一些看到鬼之後死了的人都是被自己嚇死的,鬼一般情況下是不會害人的,大家想想,鬼也是由人變得嘛。這是我從書上看到的,有執不同意見的朋友千萬別找我理論啊,當然有不同意見的也可以在評論區說明,說的有道理的一律加精,發放評論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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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第一百零八代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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