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送醫院
黑衣人急忙將自己的外套脫了下來,讓另外兩名黑衣人將吳旭從地上扶起來,替吳旭穿在身上。
雖然衣服有點大,有點長,但正好能遮住吳旭的羞處,吳旭的心稍微寬了一些,因為他生怕自己是光著身子被人送去醫院。
鳴鳴鳴!
一輛120救護車拉著長笛,閃著急救燈從大街上駛來,停靠在藍天會所門口。
車門拉開,一群醫護人員從車上跳下來,候在會所大門口的一名服務員即刻將他們帶到雅間。
經過簡單的處理后,醫護人員將依舊是「昏迷不醒」的吳旭抬上一輛推車,將他送上救護車。
吳旭在救護車上躺好之後,覺得自己危險已經解除,緊繃的神經終於鬆弛下來,閉上眼睛,頓覺眼前一黑,真正的昏過去了。
……
顧小慧離開雅間后,覺得不是丈夫吳旭被人扒光衣服后,被打成重傷,而是自己被人扒光了,正一絲不掛地出現在眾人面前,被人鞭策。
在她穿過走廊,經過大廳的時候,那些看熱鬧的人均用異樣的目光看著她,一股羞恥和屈辱之心油然而生。
顧小慧恨不得找個地縫鑽進去,於是,她一口氣衝出會所,來到雷鳴開過來那輛賓士防彈車跟前。
從會所里追出來的雷鳴見顧小慧有些失態,生怕她會出什麼意外,急忙用遙控器將門鎖打開。
顧小慧拉開車門上車,一屁股坐到了後排的車座上。
雷鳴拉開車門,坐到駕駛位置后,見顧小慧一臉怒容,很理解她此時的心情,便向她勸慰道:
「大小姐,姑爺不可能隨便進這種地方,更不可能在會所里找女人,肯定是有人陷害他,才發生這種事情的,你千萬別放在心上!」
「唉,簡直是太丟死人了,」顧小慧不想讓雷鳴知道她和吳旭之間發生的事情,便嘆了一口氣,說道:「我一刻也不想在這裡呆了,咱們走!」
「我們這樣走了,姑爺怎麼辦?」雷鳴詢問道。
「我已經把賬結了,那幫傢伙是不會為難他的,」顧小慧幽怨地說:「放心吧,他死不了,我不想在這裡跟著他一起丟醜!」
「那好吧!」雷鳴點點頭,即刻發動汽車,駕車離開。
賓士車剛駛離藍天會所不久,顧玉明的電話就打到了雷鳴的手機上,雷鳴一邊開車,一邊將電話接起來。
「小雷,情況怎樣?」手機里傳來了顧玉明急切的聲音。
「董事長,我正在開車送大小姐回家的路上,你還是讓大小姐給你說吧!」雷鳴不知道顧小慧是怎麼想的,便將手機遞到了顧小慧手裡。
「老爸,吳旭的事情已經處理好了,你就別操心了。」顧小慧拿起電話說。
顧玉明詫異地問:「你不是說吳旭被人挾持了嗎?怎麼這麼快就處理好了?這裡面是不是有什麼問題?」
「老爸,我一句話跟你說不清楚,這樣吧,我現在讓雷師傅送我去你那裡,我當面向你講!」顧小慧煩躁地說。
「好吧,我在家等你!」顧玉明說完,即刻掛斷電話。
顧小慧將電話放回雷鳴手裡后,說道:「雷大哥,吳旭的事情你暫時替我們保密,你直接開車去我父母家樓下就行了!」
「好的!」雷鳴明白顧小慧的心思,迅速調轉車頭,朝顧玉明家別墅方向駛去。
由於是深夜,大街上的行人和車輛不多,沒多長時間,雷鳴便將賓士防彈車停靠在了顧玉明家那幢別墅樓下。
顧小慧拉開車門下車后,對坐在駕駛位置的雷鳴說道:「雷大哥,辛苦你了,你先開車回去吧,吳旭的事情,我會向父母解釋清楚的!」
說完,她轉身走到父母家門口,從手提包里掏出鑰匙,將一樓客廳的房門打開。
一樓大廳里燈火通明。
顧小慧的父母正一臉憂鬱地坐在客廳里的長椅沙發上,一見到顧小慧進屋,夫妻二人齊聲問道:
「吳旭呢?他怎麼沒有和你一起回來?」
「吳旭被人打傷,送去醫院了!」顧小慧輕描淡寫地說。
「啊?」顧太太驚聲問道:「他被人打傷送去醫院了,你怎麼沒有跟著去?」
「我沒臉跟著一起去!」顧小慧恨恨地說。
「為什麼?」顧玉明不解地問。
「據會所老闆講,吳旭是因為帶著一個女人進了會所里的雅間,被那個女人的老公發現了,帶人去將他打成重傷,還扒光了他的衣服,吳旭沒錢付賬,準備吃霸王餐,才被會所老闆扣下來的……」顧小慧簡單介紹說。
「你說什麼?你說吳旭在外面有女人了?」顧太太驚聲問道。
「我也不太清楚,我和雷鳴一起去藍天會所,替吳旭結賬的時候,會所老闆親口告訴我們的。」顧小慧不確定地說。
「吳旭根本不是那種人,這裡面肯定是什麼問題,是有人故意陷害他,」顧玉明替吳旭辯解一句之後,兩眼直視著顧小慧,向她質問道:「我問你,吳旭是在什麼情況下跑去會所里喝酒的?」
「我……我不知道……」顧小慧結結巴巴地說。
想起自己拒絕與吳旭同房,提出與他離婚,吳旭一氣之下,離開家門時的情景,不知如何向父親解釋。
顧玉明見女兒在自己面前表現出一副吞吞吐吐的樣子,一下便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忍不住問:
「小慧,你是不是有什麼事情瞞著我們?」
「沒……沒有啊……」顧小慧矢口否認道。
「既然沒有,那你為什麼會表現出這個樣子?」顧玉明明察秋毫地問。
「我……我……」顧小慧欲言又止。
「小慧,你是我們的女兒,我知道你是一個不會撒謊的孩子,實話告訴我們,你和吳旭到底怎麼樣了?他今晚為什麼要跑出去喝酒?」顧太太坐在一旁幫腔。
顧小慧覺得自己再也沒有必要在父母面前隱瞞什麼了,便如實回答說:
「你們也知道,我根本不喜歡吳旭,壓根兒沒同意和他結婚,是你們強迫我和他結婚的,結婚後,我對他一點感覺都沒有,我們還從來沒有住在一起過。
「今天晚上,他是在家喝了酒,偷偷地進了我的房間,準備強迫我,我一怒之下提出和他離婚,決定明天上午與他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他才一個人跑出去,被人打成重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