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呀,愛情呀
俗語云,風水輪流轉,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
出國前,莊家明的桃花多如狗,隔三差五就要來一朵爛桃花,搞得他煩不勝煩,恨不得從來沒長這樣的臉——太帥了,容易被質疑才華,這對他來說絕對不是什麼值得開心的事。
但是如今,迢迢太平洋隔絕了蠢蠢欲動的少女心,同時,又有某些眾所周知的敏感問題,他的受歡迎程度遠不如國內。
耳根子一下子清凈了,能夠安安靜靜在圖書館里看書而不被打攪,於莊家明而言是多麼難得的事啊!
與他相反的是芝芝。
她出國在外,沒忘記弘揚祖國文化,傳統美食、傳統文化、傳統服飾都是她視頻的主打節目,每個視頻的觀看量都很可觀。
外國人看國人,固然有十分微妙的獵奇心理,但真心喜歡的也不少。她的粉絲群不像國內,基本上都是妹子們,男性的比例不在少數。
評論很多表白。
轉發很多帥哥。
假如忽視各種各樣的騷擾,她的魅力彷彿坐上了火箭,蹭蹭蹭往上竄。
誇張的是,去個超市都會有粉絲要求合影,還有人會偷拍,搞得和明星似的。
芝芝一邊吐槽「好誇張」「至於嗎」,一邊又有點小得意:「真是沒有辦法,我的粉絲好多哦。」
莊家明瞥著她,沒吭聲。
芝芝再接再厲:「他們說我很cute。」
他說:「你放棄吧,我不會上當的。」
芝芝覺得他很不夠意思,嘟囔道:「能不能讓我虛榮一下?」
「行吧。」莊家明表演,「你以後不要和那些人說話,你是我的。」
芝芝上上下下打量他一番,十分嫌棄:「算了,你演不了霸道總裁,還是深情男二比較適合你。」
莊家明:=-=
芝芝又有點好奇,問他:「說實話,你有沒有擔心過我會和你分手啊?」
她相信他的人品,認為他不會劈腿,但兩人感情消磨,自然分手什麼的,乃是人之常情,不可避免,也曾不止一次擔心過。
莊家明卻好像很少有這樣的憂慮,難道是他覺得自己顏值高不會有這麼一天?
「當然有過!」他反應出乎預料得大,「你是不是忘了高中時候的事了?有的人說我考不到好學校就不會和我談戀愛,我真怕你什麼時候再來一次。」
芝芝嚇一跳,連忙解釋:「那是高考,現在當然不會,你……你那麼拚命不會是怕這個吧?我是這樣的人嗎?」
莊家明篤定:「是。」
芝芝:「喂!」
「喂什麼喂,假如以後我遇到什麼事,你幫不到我,別人可以。你肯定想著要不然和我分手,讓我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算了。」莊家明發出靈魂拷問,「你敢說你沒想過?」
芝芝:「……」
「我就從來沒想過。」他說,「你就是我最好的了。」
女生們喜歡他,喜歡的是外貌出眾,成績優秀,體貼人意的某個男生,不是莊家明也一樣會喜歡。
只有芝芝,喜歡的是「家明哥」。
而他喜歡的關知之,也不是視頻里生活精緻的網紅girl,而是思維發散,沉迷言情套路,隔三差五要喪一次,冒名頂替綜合征重度患者,「有事家明哥,沒事莊家明」的勢利鬼。
他們在對方面前無須任何偽裝,可以軟弱,可以痛苦,可以無賴,能夠保持自己最真實的樣子。
這是最珍貴的,比什麼地位、金錢、權勢都要珍貴。
芝芝不知道他居然這麼想,大為怔忪:「最好的嗎?」
她相信她已經比過去好了很多倍,但是最好的……是不是太誇張了?
「嗯,最好的。」他語氣肯定,半是認真半是玩笑,「別的男生誇你,我不緊張,你開始誇別的女生,我就要緊張了。」
他語氣輕鬆,芝芝卻有點想要哭。她說:「其實我不在乎你成不成功,我只是不想你因為我沒有成功。」
莊家明想了想,說:「失敗就是自己能力不足,歸咎到別人身上很可笑。對我來說,你從來都不是短的那塊木板啊。」
「那我是什麼?」
「幫我提水的人。」他說,「你只要不放手,就是在幫我了。」
芝芝愣住了。
莊家明覺得她發獃的樣子很有趣,忍不住摸了一把她的腦袋。結果沒留神,收手的時候把步搖上的流蘇扯了下來。
他:「……」悄悄藏進褲袋。
失敗了。
芝芝的感動瞬間消失,暴走跳腳:「你幹什麼?在這裡買個步搖我容易嗎?這已經壞過一次了!還是我自己黏好的,你又給我拽下來??現在這樣你要我怎麼見人???」
「就少了串珠子而已,你偶像包袱好重啊。」他看看周圍滿滿當當的貨架,試圖轉移話題,「我們在超市啊,沒人注意你……呃,牛奶在打折要不要買一點?」
「你說得輕鬆。」芝芝壓低聲音,咬牙切齒,「你也就助人為樂上了一下新聞,我呢,我被青團轉發了啊親!注意形象很重要好不好,我壓力超大的。」
「你累不累啊?」
「恰飯啊!」
莊家明失笑,想了想,往回走幾步,從超市貨架上拿了瓶防脫髮的洗髮水:「那要不再買兩瓶這個吧?」
芝芝:「你這是在嘲笑我的髮際線嗎?」
他趕緊搖頭:「沒呢,你看,打折。」
「那也不買。」她提著裙擺,昂首挺胸地往前走,拿了瓶最貴的生髮液。
莊家明:「噗嗤。」
「喂!」
「我沒笑。」他繃住臉。
芝芝恨恨道:「有什麼了不起的,程序員有你禿的時候!」
*
有句話說,一見鍾情,無非是見色起意,日久生情,也不過是權衡利弊。
芝芝以前是信的,初初相識的好感,從來都是源自打理妥帖的外表、價值不菲的衣著和金錢培養的學識。
誰能一眼就看到對方的靈魂呢?又或者說,這年頭誰還有功夫關心內在?
也有人教女生說,找男人,千萬不能看他對不對你好,因為「對你好」是可以朝令夕改的,經濟條件卻是實打實的保障。
這不能說錯,法律保障的素來是財產,而非玄之又玄的感情。
但若是因為這些,就認定愛情便是如此,那就大錯特錯了。
感情無法以世俗的價值衡量。
過去,她是學渣,莊家明是男神學霸,她對他的感情也許還可以這麼解釋。可到如今,兩人都上了名校,她是年入百萬的網紅,而他還靠獎學金,誰更成功?
當然是她。
但她從來都沒有變過心。
毫無疑問,她愛他。
無論他未來能不能賺到錢,會獲得什麼樣的地位,都不會變。
她不能想象自己會喜歡一個一貧如洗,身材走形,埋頭搞研究卻一輩子得不出成果的男人。可如果是莊家明,卻一下子能接受了。
他沒有錢,她可以賺;他會不好看,她也一樣會變成老太婆;沒有研究成果,耗費一生青春,也沒有關係,能拿諾獎的人才幾個,他這輩子高興不就好了嗎?
芝芝開始相信另一句話,始於皮囊,忠於靈魂。
這樣不計一切愛一個人,也許一生只有一次。
她決定和他求婚。
巧了,莊家明也是這麼想的。
留學在外,本來就學業繁忙,芝芝是忙上加忙。整整兩年多的時間,他們一次都沒有回過家。不是在讀書肝論文,就是在兼職賺錢。
好不容易等到畢業,他終於有空去辦一件大事了。
上海有迪士尼,在那裡結婚,親朋好友往來都方便一點,所以,在國外結婚是沒戲了。
他就在這裡把婚求了吧。
正好新出了金色飛賊的項鏈戒指盒,他就將買來的戒指藏在裡面,到時候假裝送項鏈,給她一個驚喜。
地點當然就選在了環球影城的哈利波特區。
兩人不約而同地瞞著對方,暗搓搓地準備了起來。
因為雙方各懷鬼胎,誰也沒發現不對勁。
那天很快到來。
芝芝入戲很深,買了HP的巫師袍和圍巾,自己扮成赫奇帕奇,莊家明扮成拉文克勞,拿著攝像機假裝拍vlog,實際上暗搓搓地準備錄下人生大事。
到了霍格沃茨城堡門口,她和莊家明說:「我們拍個合影吧。」
「好。」他暗暗摸了摸褲袋。
芝芝就把攝像機交給旁邊的工作人員,低聲說了兩句話。對方點點頭,給了她一個鼓勵的眼神。
他們站到門口去合照。
咔嚓。
拍完的剎那,芝芝瞬間掏出剛才假裝去廁所,悄悄塞進巫師袍里的玫瑰花,遞過去的剎那,過於緊張,一時忘了台詞。
幸好平時拍vlog多了,下意識地張嘴:「王子殿下,跟你的女騎士走吧,我們不要公主了!」
她語速快,連珠炮似的一句話把莊家明的話堵了回去。他一口氣哽在喉頭吐不出來,咽不下去,愣著不知道該怎麼辦。
是先接受她的求婚,還是按照原計劃來?她為什麼突然要求婚!這不是該他來嗎??
路過的遊客紛紛停駐腳步,吹口哨助威。
他回過神來,花什麼的,假裝沒看見。掏出戒指盒,打開金色飛賊,露出裡面的戒指,單膝跪下:「Marryme。」
說台詞的時候,他格外慶幸女朋友的不走尋常路,要是她剛才把台詞搶走了,他都不知道該說什麼!
芝芝:「???!!!」
什麼情況?為什麼他也要這個時候求婚??難道我暴露了???她萬臉懵逼。
周圍響起一陣又一陣起鬨的聲音。
她猶豫了一下,試探著問:「一手拿花,一手拿戒指?」
這是交換人質嗎?莊家明槽多無口,只想迅速過掉這個流程:「好。」
兩人小心翼翼地交換了信物。
求婚成功。
掌聲如雷。
「KISS!」不知道人群里的哪位小哥高呼一聲,得到無數響應。
芝芝有點不太好意思,悄聲說:「咱們溜了吧。」
莊家明也有點尬,但沒動,還是決定把計劃中的最後一個環節過掉——他扳住她的肩膀,低頭親了下去。
這不是他們第一次接吻,可與過去的任何一次都不同。心跳加速,血管舒張,熱量散發到體表,好似每一寸皮膚都在發燙髮熱。
芝芝腦海里思緒萬千,卻如同春日飛散的柳絮,一個也抓不住,只有一種感覺是堅定又明確的:
他們深深愛著彼此,不會再分開了。
*
是夜。
芝芝把錄像的關鍵部分剪輯出來,做了一個兩分多鐘的視頻,簡單加了個字幕就發上了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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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士就是知識V:
10秒前發布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土撥鼠尖叫.JPG]
[求婚.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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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完后,她默默地打開微信,找到工作列表裡的相關人員。
[親,在嗎?]
[在,姐有啥事兒?]
[給我來個豪華套餐!!送我上熱搜!!]
[姐你轉性了?還是被人黑了??]
[我被求、婚、了!二十五年的感情!我配不配??]
[恭喜姐!我這就去準備~]
芝芝放下手機,深深吸了口氣。
今天,她要做網路上最靚的崽!
她要讓所有人都知道,她最最最喜歡的人和她求婚了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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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番外」兩個字改掉了,大家預期的番外是童年的那個,而這部分內容還是正文的延續:前文里,芝芝有過一次醒悟,關於重生的意義,而今天的內容是關於愛情——外在條件固然重要,但真正的愛情應該關乎靈魂。而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這兩個主題寫完,我的故事也就到了結局。還有一個尾聲,我本來想今天一起放了完結掉,但大家要是捨不得的話,我可以拖到明天,然後再送個小番外?今天來不及寫了,大家選吧,我都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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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大家要求的前世家明視角,以及和玫瑰的故事,我不打算寫,沒啥意思。他前世不愛芝芝,讀者意難平,他前世喜歡芝芝,故事又俗了,何必非要追求一個真相呢?而且,我覺得你們心裡已經有答案了。
很多人說我寫作說,破壞了讀者看文的樂趣,所以我這次就不寫啦,大家自己體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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