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第164章

第164章

老話說的好,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善惡有報。

要說郝新明以前也沒做錯什麼事兒,他喜歡毓秀當然不算錯,因為毓秀當時是明確的單身,至於他在明知道甄卓凡對毓秀的心意之後,還果斷出手……

這個頂多也就是涉及到道德層面的問題,再說了,在郝新明第一次親眼看到毓秀后,也就是毓秀剛來到京市上大學時,他陪著毓秀去京大報道,順便也就打聽清楚了毓秀對甄卓凡完全沒有男女之情。

那當然是沒有的。

先不說本來毓秀就是拿甄卓凡當成了好朋友的哥哥來看待的,就算有好了,在真相曝光之後,也鐵定什麼都不剩下了。就好比盼娣,她暗戀甄卓凡好多年,然而就在那一年的暑假之後,她也徹底的放棄了這個想法。

沒可能了。

甭管怎麼說,郝新明也不覺得自己對不起他哥們。不過,那是在之前了。

事實上,就在那一年的六月里,郝新明和甄卓凡大學畢業了。其實以甄卓凡的成績來說,留校對於他不算難事兒,再一個,就算沒辦法留在京大當老師,他也可以選擇讀研的,或者再退一步,他可以去別的高校當老師。

八十年代末,老師的地位愈發高了,相較而言,在九十年代越來越能耐的暴發戶,在八十年代完全是個貶義詞。

反正以當時的情況來看,甄卓凡想要留在京市是非常容易的。

但他最終卻沒能留下來。

他去了隴省那邊,研究航天技術。

當然,福利待遇肯定是最好的,一到地方就給分房子,兩室一廳朝南的房子,而且包吃包住,工資全可以存下來。講道理,甄卓凡的成績是相當不錯的,但其實以他本人的能耐,是去不了那邊的,因為他不會宣傳自己,也壓根就沒有這麼好的途徑。

可他就是成功的去了隴省,直接就安頓了下來。

他不會知道,這裡頭有郝新明的手筆。

在剛大學畢業那會兒,毓秀連大二都還沒讀完,都沒到即將升大三的暑假裡。那個時候,別說身世真相了,毓秀都還沒跟郝新明正式處對象。

所以郝新明擔心啊!

他非常擔心身為毓秀竹馬的甄卓凡,萬一留在京市裡,萬一留校成功了,以京大和清大的距離,那不是分分鐘竹馬上位嗎?

好在,郝新明也沒幹缺德事兒,他是暗中動了手腳,但總得來說,還是為了甄卓凡好的。以甄卓凡本人的能耐,留在京市不難,但真要找到好工作,卻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更別提像這種國家級別的研究中心了。

在郝新明的人為干預下,甄卓凡離開了京市。

當然,他們之間還是有聯繫的。

雖說這年頭聯絡起來很是不方便,但那是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的。像郝家這樣的,家裡電話是早就裝好的,而甄卓凡去了隴省后,是有單位接收的,像這種地方,進入是不可能的,連打電話都要提前申請,信件更是要審核的,但總的來說,還是能夠聯繫上的,頂多也就是略費些時間。

郝新明沒跟甄卓凡斷了聯繫,他們就按照一年兩三封信的頻率,一直保持著聯繫。

直到毓秀大學畢業,倆人訂了婚後,郝新明左思右想,還是得跟甄卓凡說一聲的,甭管是出於炫耀,還是說跟老對手打個招呼讓對方死心,總歸應該是要打聲招呼的。

但他很有心計的選了個恰好的時間點。

這不是通訊要審核嗎?但毓秀和郝新明的訂婚和結婚差得日子並不算多,當然足夠甄卓凡從隴省快速趕來了,可要是中途審核耽擱了一點兒時間呢?

郝新明選了個恰好的時間,等於說,除非甄卓凡一拿到信,二話不說丟下一切工作立馬坐車趕往隴省省會城市的火車站,那興許還能趕上,但凡他需要打報告請假什麼的,那就絕對趕不及了。

這還不算,郝新明還在信里明示暗示,毓秀要跟我結婚了,你可以來觀禮,但最好還是繼續忙活你的事業,別來啊!

甄卓凡真的沒來。

郝新明不知道他究竟是怎麼想的,是徹底放下了,還是真的工作太忙丟不開手,反正在他和毓秀結婚時,當年同宿舍的人裡頭,來了多半,甚至同班同學但凡有空的都過來了,唯獨沒見著甄卓凡。

那時候,郝新明是長出了一口氣。

青梅竹馬這玩意兒,他本人是不信的,但他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信。總之甄卓凡沒出現,於他而言是件天大的好事兒。

可他怎麼會知道呢?

誰能想到甄卓凡竟然不是他的情敵,而是他的大舅哥!

等婚後,孩子都生出來了,他才愕然得知了真相后……

他就更不敢說出當年的真相了。

甚至因為心中有愧,他漸漸的跟甄卓凡那頭斷了聯繫。甄卓凡本來就不是那種樂於交際的人,以前是出於禮貌,人家郝新明給他寫信了,那他肯定是要回信的,哪怕沒話找話也必須寫一封信。等他發現,郝新明不給他寫信了,哦,那就簡單多了,他也不寫了。

一晃,好幾年過去了,郝新明的兒子都快小學畢業了。

看著兒子長得越來越像自己當年的「情敵」,郝新明的內心是崩潰的。

他是真的沒辦法對頂著一張情敵臉的兒子展現父愛,做不到啊!不單自己做不到,看到毓秀對兒子展現母愛,他一顆心就跟泡在了檸檬水裡一般,又酸又澀的難受得很。

不得已,他又搞了個騷操作。

去求了他表嫂,拜託他表嫂多幫毓秀一些,給毓秀安排一些好機會,讓毓秀在事業上能更上一層樓。

這個想法也沒錯,畢竟人不能單單隻關注婚後生活,哪怕是女人好了,女人就不能有自己的事業?關鍵吧,郝新明他求的是他表嫂,換個人或許就勸他了,不能當爹媽的都跑去忙活事業不管孩子,畢竟都結婚了都有孩子了,鐵定是需要分一些精力在家庭里的。

但他表嫂啊……

這就不太好說了。

他表嫂的腦迴路跟多數人是不同的,聽著郝新明的話,她覺得沒毛病啊,誰說的女人結婚後就必須回歸家庭的?忙活自己的事業怎麼了?況且,毓秀那是一般的女人嗎?她是從偏遠的鄉下農村好不容易才考上了京大的,像這樣優秀的人,能被柴米油鹽困住一生嗎?

那必須是不能的。

你說家裡怎麼辦?

沒聽郝新明說嗎?家務活兒有其他人做的,教育孩子,也可以夫妻一起來,反正當丈夫都說了要全力以赴的支持妻子的工作和事業,他表嫂左思右想都沒品出問題來,於是也選擇了全力支持。

只這般,一切都按照郝新明的計劃走,毓秀忙於事業無暇分心照顧家庭,不光是兒子沒法照顧,奶奶也一樣。

可李桂芳是不會責怪毓秀的,在她看來,她的秀兒哪哪兒都是完美的。沒空照顧家裡對吧?她的秀兒天生就不是做家務的,那一雙手用來炒菜燒飯太浪費了,再說了,這不是有甄美嗎?

先有甄美,後有飛躍媳婦,李桂芳把小孫女和孫媳婦提溜得團團轉,全力支持孫女婿的想法。

於是,多年以後,後果就出來了。

郝新明和毓秀的兒子啊,他跟父母沒什麼感情。

最多一周見一次面,甚至多數時候都是父母剛回家,就又出去約會逛街了,連面都見不著,能有什麼感情呢?

能記得父母的音容笑貌就已經很不容易了!!

郝家小子跟他的阿太親近,也跟小姨親近,更是對小姨生的表哥感情極好。至於後來才出現的舅舅、舅媽等人,就感情略淺一些了,畢竟之後他自己也忙的,忙於學業嘛。

倒是有一個人,郝家小子很是喜歡,那就是他表姐,也就是郝新明表哥表嫂家的胖閨女。

這不,一看到自己的「親爹」來了,他二話不說先給表姐報信。

這可是他的親爸爸啊!

他的親爸爸終於過來接他了啊!

甄卓凡難得上首都來開個會,就被個小孩子抱住了大腿,非管他叫爸爸,無論他怎麼講道理,對方都不聽不理會,反正哭著喊著就是要跟爸爸走。

無奈之下,甄卓凡選擇了報警。

不報警怎麼辦?他又不想當人販子。

然而,等警察來了,事情並沒有明朗,因為警察教育他,不能拋棄自己的親骨肉,一定要當一個好爸爸。

如果說警察同志的話還是相當委婉的,那麼朝陽區的大爺大媽們就直接開啟了□□模式。

可憐甄卓凡原本就極為不擅長言語,再說了,他是大人,郝家小子就算很快就要小學畢業了,那也是個小孩子啊!絕大多數人都是同情弱者的,甚至包括了他親媽。

跟他一起上首都,只是剛才稍稍離開一會兒去上廁所的周萍回來了,一看到這情況,直接就倒戈了。

「卓凡啊!卓凡你什麼時候有了這麼大的一個兒子?孩子媽呢?你可不能當拋妻棄子的陳世美啊!卓凡,你怎麼能這樣呢?告訴媽,跟媽說實話,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兒?」

周萍瞬間倒戈,讓甄卓凡陷入了長久的沉默之中。

他要是知道怎麼回事兒就好了。

萬幸的是,跟自己極像的那個小男孩身邊略大幾歲的女孩子,打電話通知了家裡的大人。

甄卓凡以為,等大人來了就真相大白了吧?別人是不知道,可他還能不知道自己嗎?他沒兒子,他都沒交過女朋友,哪裡來的兒子啊?

又一會兒,郝新明和他表哥匆匆趕來,他表哥立馬拽走了自家的胖閨女,獨留郝新明看著甄卓凡那張熟悉的臉龐發獃。

甄卓凡也愣住了。

郝新明很快就緩過來了,畢竟切斷聯繫是一回事兒,但他又不是失憶了,像這種突發情況吧,早在他意識到兒子越長越像曾經的情敵後,就已經在潛意識裡料到了。

以前他是沒多想,但在看到甄卓凡的那一刻,他就……

只想嘆氣。

然後打死這個蠢兒子。

「那是你舅!你親舅舅!你個笨蛋!」郝新明一巴掌拍在蠢兒子的腦殼殼上,怒吼著教訓道。

甄卓凡其實是不清楚毓秀怎麼跟夫家人講當年抱錯的事情,他雖說不擅長人際交往,但跟毓秀那種情商超低還是有區別的。也因此,他雖然在看到郝新明的那一瞬間就頓悟了,但他不能強先開口,試想想,萬一毓秀沒說呢?抱錯這個事兒,終究談不上是個好事兒。

幸好,毓秀說了。

甄卓凡略鬆了一口氣,扭頭沖著周萍解釋道:「他是我大學同學,也是……毓秀的老公。」

雖然沒參加婚禮,但當年郝新明給他寫的那封信他還是收到了。那會兒,他確實工作很忙,但更多的則是不知道怎麼面對曾經暗戀的女孩現在的親妹妹。所以,他沒有請假,就這樣順著郝新明的意思,不曾再出現在毓秀面前。

在甄卓凡的解釋下,周萍又聽到了先前郝新明沖著孩子吼的那句「親舅舅」,終於略慢了一拍,明白了過來。

「毓秀的兒子?毓秀啊……」周萍忍不住眼圈一紅,盯著那孩子上上下下的看了起來,一副怎麼看都看不夠的樣子。

甭管怎麼說,人都到了,還是真正的大舅哥和丈母娘,郝新明就算再怎麼介意當年的事情,也不能把人往外轟。

當然,最重要的問題在於,他兒子不相信。

「什麼舅舅?我又不是不認識我舅,我舅是長那個樣子嗎?你別想忽悠我,我又不傻!」別說郝家小子了,連他表姐都不相信。

苗飛躍啊,來京市也有些年頭了,兩邊又是親戚,怎麼著都會走動一二的。哪怕再怎麼不熟悉,那也肯定是認識的。

再說了,兩者之間的差別略有些大哦。

看看甄卓凡,個頭高身材消瘦,整個人看著雖然也年歲不輕了,三十幾歲了嘛,但看著就是個知性大帥哥。再回想一下苗飛躍……

呃,一個農民,那種特別典型的農民大兄弟!

這就不可能搞混淆的嘛!

**

「所以,毓秀她老公被氣死了?被自己兒子給氣死了?哈哈哈哈……」

南方的鵬城,盼娣一邊聽著電話一邊笑得前俯後仰。

電話那頭,甄美一個勁兒的吐槽著:「別提了,三姐夫要氣死了都!誰讓他自個兒親手掐斷了兩邊的聯繫的?我都好久好久沒有堂哥的消息了。」

「喂喂,你現在是咱們老苗家的娃兒了,甄卓凡可不是你堂哥。再說了,你要是真想知道他的消息,問我啊,我都知道啊!」

甄美本來是坐在沙發上煲電話粥的,冷不丁的聽到盼娣這麼一說,頓時她就炸毛了:「你為啥會知道?難不成你偷偷的在跟堂哥聯繫?你還不死心呢你!」

「切。」盼娣嫌棄的撇了撇嘴,「我怎麼會知道的?胖珠跟我說的唄。」

「噢……」

甄美想起來了,她那個曾經的堂姐、後來的親姐,但最終認回來的那個胖墩子姐姐,這些年一直都跟盼娣在一起。

事實上,自從好多年以前,其實差不多就是換孩子的事情曝光以後的次日開春,她倆就離開了村子,去了南方。

那時候沒有拼事業的想法,其實就是奔著掙錢去的。

甄珠是因為繼續留下來太尷尬了,哪怕是毓秀堅定的說不願意交換的,她還是覺得自己虧欠了毓秀太多太多。不過,真正讓她無法留下來的,還不是這個,而是她親手將親媽和親姨送到監獄里這個事兒。

人心真的很奇怪,明明做錯事情的人是何小紅和何小梅姐妹倆,但彷彿只要她們被抓起來了,曾經的過錯就一瞬間清零了。

但真的是這樣嗎?

在甄珠看來,並沒有。

何家姐妹改變了毓秀和甄珠的命運,這是不爭的事實。哪怕在所有人看來,甄珠都是那個受益者,但她本人卻不是那麼認為的。

懷她的時候,有跟她說嗎?

生她的時候,有跟商量嗎?

那麼在換孩子的時候,又有問過她的意見嗎?

人最可悲的就是無法選擇自己的父母,在整個事情里,甄珠興許是真實的受益者,但她本人是沒有錯的。但最終,所有的指責都沖著她過來了,又是說她佔了便宜的,又是說她忘本不肯回到苗家的,最嚴重的控訴就是她害慘了她親媽和親姨。

「你媽這麼做都是為了你好啊!!」

這是甄珠曾經聽過的最多的話。

對此,她的回應特別簡單。

我呸——

但那個充滿了回憶的小村子,她卻再也回不去了。在確定她爸身子骨已經好起來了,能夠繼續開車掙錢養家后,她就頭也不回的離開了村子。

跟盼娣一起。

這倆,興許真的是命運吧,從一開始她們就應該是親姐妹的,卻因為何小紅和何小梅的錯誤舉動,失去了姐妹緣分,卻也誤打誤撞的成為了好朋友。

哪怕最初,甄珠其實是毓秀的朋友,是李桂芳給毓秀找到的適齡玩伴,但事實上到了後來,甄珠和盼娣才是最要好的朋友。

倆人一起離開了那個令人窒息的偏僻小山村。

再一起來到了南方鵬城。

也不是一開始就到了這裡的,她們也沒什麼目標的,最初是跟著其他老鄉一起往南邊走。坐的是火車,但也沒確切的目的地,聽說哪裡工廠多,就在那一站下了車。

到了南方后,也不是立馬就落腳的,而是開始了艱難的打工求生之旅。

在改革開放之後,南方的機遇確實很多,說是遍地黃金都不為過。但就算地上滿是黃金,你就一定能撿起來嗎?就算撿到了金子,你就一定能護住嗎?

尤其是兩個年歲不大的姑娘家。

在那個年代里,很多南下打工的,其實都是二三十歲的壯小伙兒,也不是一個人過來的,人家都是兄弟幾個,或者堂兄弟、其他熟人親戚家的孩子一起。少則七八人,多則十幾人,這樣出門在外,互相有個照應,也可以預防被當地人欺負。

但盼娣和甄珠卻是兩個十幾歲的姑娘家。

當毓秀在京大里認真學習時,她們正在艱難的求生。

打工真沒那麼容易的,如果是各項法律規範都健全的後世,那興許還可以,辛苦是肯定的,但安全還是很有保障的。但在八十年代中後期,南方很多沿海城市都是一團混亂的,國家都在摸索階段,這就導致很多事情沒辦法考慮得太過於周祥。

她倆睡過車站,睡過菜市場,甚至睡過垃圾堆。

直到兩三個月後,才終於找到了一處妥當的安生處,一個陰暗潮濕的地下室……里的小隔間。

就不提光線啊、空氣流通什麼的,單說小隔間的面積就小得可憐,放下一張床,幾乎就只剩下了走道。

好在,盼娣能吃苦,她從小就是被親媽使喚著長大的,什麼苦活兒累活兒都難不倒她。

至於甄珠,雖說她打小就是生活在福窩窩裡的,可她終究是個農村姑娘,該學的活兒還是會做的。再一個,她跟盼娣是不同的,盼娣若是真的熬不下去了,還可以回家,她卻是不行的。

那個家。

那個曾經充滿了歡聲笑語和溫馨幸福的家,從真相曝光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復存在了。

甄珠是很努力的告訴自己,這一切的錯都是起源於何家姐妹的,但沒用的,她還是無法說服自己佔了這麼多年本該是毓秀的幸福生活。

以前,別人挖苦嘲笑她吃得太多了,她總是回懟人家。

——吃你家大米了!

但後來,她才知道,她還真的就是吃了毓秀家的大米。

毓秀可以選擇不回來不認親,作為純粹的受害一方,毓秀有著天然的優勢,但甄珠不行。她無論選擇了哪一方,在另外一方看來,都是錯。

橫豎都是錯,她還不如錯到底。

所以,她才會在憤怒之下報了警。

再然後,就徹底斷送了回家的可能。

家是回不去了的,那麼前面哪怕是萬丈深淵,她都不能選擇後退了。

咬牙努力吧。

日子總歸會越過越好的,不是嗎?

說真的,幾年之後再看當年的那些經歷,只剩下了無限唏噓感概,但在當時,苦難是真的沒辦法這麼輕易熬過去的。

幸好,最苦最難的日子過去了。

數年後,盼娣和甄珠總算在鵬城安頓了下來,用好不容易積攢下來的錢,做起來服裝倒賣生意。因為國家政策不斷的放開,做生意雖苦雖累,但好歹是掙到了錢的。

掙錢之後,倆人陸續往各自的家裡匯了錢。

那時候,毓秀已經結婚了,並且有了自己的孩子。

再往後一段時間,甄美去了京市,從那之前,兩邊的溝通就多了起來,甄美會跟盼娣說一些京市這邊的事情,而盼娣也會提一嘴南方的事兒,不過因為甄美不愛聽關於甄珠的事兒,盼娣提的也就不多了。

事實上,盼娣知道的事情,不止是關於甄珠他們家的,還有甄美曾經的家。

就在毓秀大學畢業的第二年七月里,來弟參加了高考,並且在一個月後收到了大學錄取通知書。

不過,來弟沒去京市,她選擇的是南方的滬市。

這個選擇,其他人其實不一定理解的,因為甄卓凡和毓秀都考到了京市的緣故,再加上京市還是首都,村裡人包括甄家人都認為考到首都才是最好的。

但來弟是自己填的志願,家裡人一開始對她能否考上大學並不確定,因此也沒管過她填了什麼。當然,也有一部分原因在於,來弟是在苗家長大的,回到甄家也就五年時間,所以甄家人不是很敢下手管她。

一直到,大學錄取通知書到來,甄家人才知道來弟報考的是滬市的大學。

也行吧。

橫豎都已經考上了,又不能再改變了,甄家人驚訝歸驚訝,但也沒說什麼。能考上大學就已經很了不起了,去哪兒上大學,反而不是那麼重要的了。

況且,對甄家人來說,滬市起碼比京市離家裡略近一些。

再就是,離鵬城也近。

那個時候,其他人或許不知道盼娣和甄珠去了哪兒,但甄家人肯定是知道的,最起碼他們知道甄珠人在鵬城。

事實上,為了小堂妹考上大學一事,甄珠和盼娣還特地回了一趟家,沒直接到村裡,倆人是在縣城裡等著來弟的。

甄珠是不想回去面對村裡人,盼娣則是怕甄家人知道她也在後,會引起反感。畢竟,自從換孩子一事曝光后,甄家人就一直在防備著苗家人。

盼娣都不敢說自己這些年一直都跟甄珠混在一起。

當然,甄珠也不敢說。

甄家和苗家就彷彿真的成了累世仇人,從此井水不犯河水。

萬幸的是,來弟並不是很在意這些事兒。

她一貫就看得開。

都死過一次的人了,還有什麼事兒是看不開的?

跟倆姐姐匯合后,她順順利利的到了滬市,她的老地盤。

是啊,她上輩子其實就是滬市人,一輩子都沒離開過滬市的那種。在滬市出生,在滬市長大,考上大學以後,甚至畢業后都是待在滬市上班的。這裡才是她最為熟悉的地方,也是她為什麼不選擇京市的原因。

京市很好,首都嘛,但她更想回家。

哪怕那個家早已不復存在……

從穿越后意識到是在一本小說里時,她就知道她回不去自己的家了。當然,她也沒徹底死心,以前是沒有機會,但等她考上了大學后,踩上了那片熟悉的土地后,她再度燃起了希望。

大學報道沒什麼值得一提的,她的自理能力非常之強,兩個姐姐也是擔心她人生地不熟的,萬一被拐賣了怎麼辦?等把人送到大學里了,互相記下了地址和電話號碼后,倆人就離開了。

盼娣和甄珠不是郝新明,她倆真沒那種耐心和細心,事實上連幫著收拾宿舍都沒幹,就是把人往大學里一丟,地址收好門頭認熟,這倆就頭也不回的跑了。

來弟也不介意,自己安頓好一切后,趕在學校尚且正式上課之前,坐上公交車,去了自己曾經的家。

沒有。

什麼都沒有。

小區還在,卻不是熟悉的人了。

她甚至跑到了自己曾經的奶奶家,那個熟悉的衚衕里,但還是沒有。哪怕景緻跟她記憶里的相差不多,但就是沒有那些個熟悉的人。

物是人非。

這個詞其實很殘忍。

好在,來弟已經有所預感了,雖然心情非常低落,但總歸還是選擇了面對現實。

她還活著,她考上了擴招之前的大學,她的未來有著無限的可能……

還有什麼不滿呢?

花了兩天時間調整心情,來弟很快就給自己規劃了一番。

她上輩子是參加工作了的,但那是屬於社畜,其實她對於社會的經驗不算太多的。本地人,又有父母家人庇護,一直不曾離家遠行過,要說社會經驗,搞不好她還沒盼娣和甄珠來得多。因此,她很快就放棄了傳統的年代文里最常用的致富方法,做買賣。

人呀,一定要有自知之明。

她就不是那個料!

反正她已經佔了優勢了,九十年代初期的大學生啊,只要她不做死,在滬市安家是絕對沒有問題的。到時候,好好工作,多打幾份零工,積攢了第一桶金后……

她要買房!

滬市的房價啊,在上輩子連她這個本地小康人家的獨生女兒都嚇到麻木的存在,所以要致富當然是買房了,這是最適合小傻子的致富方法。

總得來說,來弟的大學生活還是很順利的。

邊上學邊打零工,這年頭的大學生一般都只會找家教工作,來弟也是,不過她選擇的卻是英語家教。

並非學校安排的勤工儉學,而是跑去了尚未成型的留學機構里當英語老師。

道理很簡單,論其他功課她不一定比這年頭的大學生好,但論英語水準,她當初可是過了大學六級,並且雅思考出八分的好成績。

咳咳,雅思八分還是挺可以的了,反正擱在這會兒應該是夠用了,再說她這些年一直很努力呀!

偶爾,學習上課之餘,來弟還會跟人在鵬城的兩個姐姐通信。

電話就算了,雖說滬市這邊滿大街的公用電話,連她的學校里都有不少投幣電話了,但是吧……

她心疼錢,有這個錢打電話,攢起來買房子多好呢?

別說電話費捨不得了,她恨不得連郵票錢都省下來。雖然這是不可能的,但她每次多找那種薄薄的紙張,正反兩面都寫上字,在不超重的情況下,給倆姐姐寫信。

很快,盼娣就明白了曾經屬於她妹妹的禿頭小傻子在顧慮啥。

盼娣找了甄珠,問甄家就那麼缺錢嗎?是不是不給來弟生活費。

那當然是不可能的,不過甄珠也沒說的那麼肯定,她選擇了打電話回去,把甄偉罵了個狗血淋頭。

甄偉:……

就很煩。

為什麼討厭的堂妹就沒回去呢?送回去得了!

話是這麼說的,早就已經成家立業賺錢養家的甄偉,還是摳出了煙錢,給妹妹寄生活費。

來弟她來者不拒。

爹媽的錢她要了,倆哥哥,不止甄偉,還有甄俊也有給她錢,包括爺奶的那份,她都收了。暗地裡,甄珠和盼娣還會塞她一些錢,她全要。

錢啊,現在那是錢,以後那能叫錢嗎?

不是她貪心,她每次都有記賬的,以後會還給家裡人的,加倍、超級加倍的還!

終於,在來弟不懈的努力下,她買下了自己的第一套房子。

別的就不講究了,反正只要地段好就成了,破舊一些也無妨。

來弟特別高興,一面給倆姐姐寫信,讓她倆也努力攢錢買房子,要知道後世鵬城的房價啊,那可是僅次於滬市的!

再然後,一貫跟同學們疏於來往只忙著打工掙錢的來弟,破天荒的接受了同學的邀請。

她同學都驚呆了好嗎?

跟當年毓秀不同,來弟是活脫脫的鄉下妹子啊,她長得沒毓秀好看,就是普通人的長相,身材倒還不錯,那也僅僅只是不錯而已。加上她這人不愛打扮,主要是在她眼中,所謂的洋氣和土鱉……

這不是土得一樣一樣的嗎?

反正,來弟在同學們眼中,就是出生於貧困家庭的農村娃兒。甚至班長還主動替她申請了農村困難補助,來弟……

她收了呀。

為啥不收呢?雖說她是不缺錢,但她缺無私奉獻的思想教育。反正她確實是農村娃兒,國家補助為啥不要?不光補助她要了,獎學金也要了,只要能掙錢,她就不怕苦不怕累。畢竟,困難是一時的,姐將來一定能成為房姐。

終於,在有了自己的房子后,來弟接受了同學的邀請,去逛街外加看電影。

值得一提的是,來弟雖然不太跟同學們來往,但她的人緣還不壞。

毓秀會給人一種清高的感覺,有種彷彿她不願意放下架子跟同學來往的感覺。但來弟不是,她會給人一種窮到了極點,沒錢跟你們逛街玩耍,忙著打工賺學費的錯覺,甚至有同學會腦補,她是不是因為窮而自卑,所以才不願意跟大家一起出去。

如果說,同樣的疏於跟同學來往,毓秀得到的是清高的評價,那麼來弟得到的就全部都是同情了。

同情這孩子咋就這麼窮呢?

是有個別人看不起來弟這個農村娃兒,但此時的大學生,普遍素質還是十分高的,都會顧忌到來弟的自尊心。

可惜的是,來弟啊,她連被人叫禿頭小傻子都不在乎,還會在乎被人喊窮逼?

你喊唄。

唯一的一次接受邀請,同學們當中比較富裕的班長,她是個本地人,雙職工家庭出身的,為人熱情又大方。本來,大家一起出去玩,肯定是要吃吃喝喝的,她暗中阻止了大家,選了個午後在學校食堂吃過飯後的時間點,一起出門逛街。

沒去那些高大上的地方,去的是批發市場,但來弟還是啥都沒買。

買個鬼喲,她是差衣服穿嗎?要知道,九十年代初期的物價很嚇人的,怎麼形容呢?

就是那種,買個大哥大萬把塊,甚至一兩萬。但買套房子,也就這個價格。

衣服的話,稍微像樣一點的就要十塊二十塊一件,好點兒的,百來塊都是有的,像羽絨服,他娘的居然要買兩百塊!

瘋球了!!

來弟啊,她一點兒不嫌棄兩三萬塊一套的房子貴,這哪兒能算是貴呢?一套房子兩三萬算貴嗎?二三十萬都不貴!但是吧,她就是嫌棄十塊錢一件的衣服貴。

十塊錢一件的衣服啊!

她媽給扯布做衣裳,十塊錢買的布,都能做五六身衣裳了!

你說不好看?土氣?

來弟深以為,一百塊一件的衣服不也土得掉渣嗎?

只這般,逛街對她來說,就是單純的逛街,她什麼都不想買,姐除了房子,啥都不稀罕!

班長一看,這麼下去不行呢,一眼瞥到了正在放映的電影院,頓時有了主意:「我請大家看電影吧!我請客!」

哦,請客就去吧。

來弟沒當回事兒,因為她窮得都出名了,就經常被請客。她高高興興的跟著班長等人進了電影院,一看這電影名,沒看誒!

「回家過年?嘿嘿,這還是我這輩子第一次進電影院看電影呢!」來弟很是樂呵的說道。

她不知道,這句話一出,又得到了好多人同情的目光。

都九十年代了,還是滬大的學生,居然可憐到第一次進電影院?她們當然忽略了來弟話里的「這輩子」,誰能想到呢?來弟上輩子不知道進了多少次電影院。

就聽班長溫柔的解釋道:「這是一部經典的老片子,曾經的賀歲片,挺好看的。」

「嗯,那我好好看!」來弟美滋滋的看著大銀幕,有種懷舊的感覺。

再然後……

看著看著,來弟就覺得不太對勁兒了,她確定自己沒看過這個片子,但為什麼劇情給她一種特別詭異的熟悉感呢?

有種不祥的預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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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錯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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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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