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禍不單行
第二天早上,雨艷躺在床上,似醒非醒的狀態中聽到雨秀叫了一聲「嫂子,你來了」
雨艷猛地打了一個激靈,難道是何紅玉來了?自從國慶節帶何紅玉到西部市跟大姐夫學習照相技術以後,雨艷再沒有見過她。如今弟弟被判了刑,雨家可不能虧待這個弟媳婦,無論如何要幫弟弟把這個媳婦給守好了。想到這裡,雨艷一咕嚕爬起來,簡單地梳下頭,急急忙忙地就走了出來。
「是紅玉啊,今天在這邊吃午飯吧。」雨艷熱情地迎上去。
「姐,不吃了,我過來找雨輝留給我的一些東西。」何紅玉說道。
「那行,你隨便看,我都不知道他的東西放在哪裡。」雨艷如實說道。
「我知道的,姐」何紅玉看上去還是那樣靦腆。
何紅玉在雨輝的房內翻了一陣,抱了一堆據說是雨輝留給她的東西走了。
一個月以後,雨利宗收到了雨輝從監獄里寫來的信,信上說「何紅玉已經向法院申請和他離婚。雨輝也已經在離婚協議書上籤了字,同意法院調解離婚。以後雨家和何紅家再無關係。」
原來,雨輝、何紅玉兩人此前在雨輝22歲生日那天偷偷地打了結婚證,因此,雖然何紅玉並未過門,兩個人也沒有辦任何結婚儀式,但是,從法律上來說,何紅玉已經是雨家的媳婦啦。如今還沒入洞房就要離婚,對此,雨家人也可以理解,一個黃花大姑娘家,誰願意在芳華之際為一個搶劫犯空守五年呢?事已至此,雨家也只能替雨輝感到惋惜。要怪也只能怪雨輝不爭氣。
雨秀想起何紅玉臨末了還從雨家抱走一堆東西,就責怪雨艷當初不應該那麼好說話,至少也應該檢查一下,說不定那些東西還是哥哥雨輝要的呢。
雨艷長嘆一口氣,替何紅玉鳴不平,人家兩人畢竟好了一場,留下一點東西做個紀念,也說得過去吧!再說了,咱家都這樣了,雨輝那裡還會有什麼金銀財寶不成?
本以為這件事情就到此為止了,誰知道沒過多久,雨家又收到了雨輝從牢里寄出的第二封信。在信中,還夾了一份民事上訴狀複印件。何紅玉向西部市的中級人民法院上訴,訴求離婚後,她跟雨輝兩人的婚房以及雨家婚房內的組合傢具等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平均分配。如果房子歸雨輝,那麼組合傢具就應該判給何紅玉。上訴狀顯然是找了法律專業人士幫忙完成的,條條都有法律依據。
雨輝在信中求爸爸,要趕快找人寫答辯狀,如果何紅玉上訴成功,讓街坊鄰居看到何家人上門來,連家裡的組合傢具也拖走,那麼雨家人以後在三花鄉這塊地方,恐怕再也抬不起頭。
雨利宗無計可施,又找到前進廠女兒家,和雨艷商量對策。雨艷看完信,氣得手上的青筋都暴出來,一時也想不到什麼好辦法。
雷海濤從雨艷手中接過信,看完,也是忿忿不平,他自告奮勇地安慰道:「天底下哪有這樣的事情?這份答辯狀就由我來寫好了」。
「你家裡在西部市法院有沒有熟人啊?」雨艷還是不放心。
「沒有熟人,這件事情應該也不需要熟人,我還不相信天下還真會沒有公理了?」雷海濤書生氣上來了,講出來的話義正辭嚴。
接下來幾天,雷海濤認真學習了《婚姻法》,也查閱了許多民事反訴答辯狀的範文,心裡有了底。
在反訴答辯狀中,雷海濤列舉了三點事實:
1、雨輝與何紅玉雖然打了結婚證,但是並沒有像中國傳統結婚那樣辦酒,也沒有其他結婚儀式,更沒有同居。兩人沒有事實上的婚姻關係;
2、組合傢具等財產都是在打結婚證以前,由雨家獨自出錢製作的,應屬於雨家婚前財產;
3、雨家此前給何紅玉家5000元錢禮錢,是作為正式結婚的信用金。既然兩人沒有發生事實婚姻關係,應判決何紅玉騙婚,要求退回此前雨家所給的5000元禮錢。
反訴答辯狀送出去以後,雖然沒能幫雨家追回當初付出的禮金,但終究還是保住了雨輝那套組合傢具,保住了雨家最後的顏面。
兒子有半年沒有回家了,春節也沒有在家,雨母早就心生疑慮,最終她不知道從哪裡還是知道了事情的真相。雨母本來頭部就受過損傷,身體也常年有病,這次再受到兒子坐牢消息的刺激,身體里隱藏的種種問題,這一下全都爆發出來,人徹底癱倒了。鄉衛生院治不了,轉院到縣人民醫院。
雨艷先找母親在縣醫院當醫生的一位同事,拜託她捎信給她母親多多幫忙照顧。然後雨艷請了幾天假,又從家裡取了錢,買了些水果和補品送給那位同事的母親。之後幾天,雨艷和父親在縣醫院輪流照顧母親。
雨母的病來得快,去得也快,經過醫生一個多星期的精心治療,雨母又可以站起來了。生活一旦能夠自理了,雨母捨不得花錢,便一再催促,早點出院。雨艷在徵得醫生同意后,最後還是如雨母所願,給她辦了出院手續,送回家慢慢調理。
當然,這次雨母生病,所有費用也只能是雨艷墊付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