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一億的投資應該夠了吧?
粉絲見到偶像,驚呼失聲乃是常態,確實不應責怪。
沈夢涵先說了一聲「沒關係」,隨後就直奔主題,微笑著說道:「我想問一問,你們有沒有興趣加入我的團隊?」
「什麼?」四人異口同聲,集體失態,就連性格相對冷靜一點的隊長楊超都不淡定了。
誰都沒想到,不但能遇上偶像明星沈夢涵,對方還親口相邀一起共事,這是何等的驚喜和榮幸?
飛蟬樂隊的四個年輕男女都以為自己聽錯了,心生一種荒誕而不真實的奇妙感受,疑在夢中。
沈夢涵溫柔一笑,向他們解釋道:「我打算成立一家新公司,初期可能會發布幾首新歌,需要招募一些人手來幫我,碰巧在今天看到你們的表演,覺得還不錯,所以就想問問,你們對此是否有興趣?」
「有有有——!」趙小莉忙不迭地連連點頭,生怕說晚了對方會改變主意。
其他成員當然也不會反對,這對於他們來講無疑是一個騰飛的契機,一旦把握住了,往後的命運就會因此而改寫。
趙小莉剛講完,廖芬緊接著就說道:「我也是夢夢的歌迷,夢夢做什麼我都支持!」
汪明可能有些內向,說話略為簡潔,只講了三個字:「我同意!」
楊超考慮得較多一些,小心忐忑地問道:「我們可以嗎?您也知道,我們都不是職業樂手,缺乏經驗……」
受到夜星宇鼓勵的沈夢涵,也學會了為他人打氣,不等楊超說完,便堅定地打斷道:「經驗都是慢慢累積出來的,只要你們有信心,那就可以!」
「非常感謝夢夢的認可!」楊超很感動,語氣很誠懇,「您都這樣說了,我想應該是沒有問題,就算豁出性命,我們幾個也要做出成績來!」
雙方一拍即合,只需廖廖幾句話,就把合作意向確定下來。
一個剛成立的業餘團隊確實找不到任何拒絕的理由,甚至還很激動。
但因為公司還沒有正式成立,所以沈夢涵只是與他們進行口頭約定,並互相交換了聯繫方式,正式的簽約以及未來的具體工作,要等一等後續。
事情談完以後,夜星宇他們幾個便離開了廣場。
而楊超等人也沒有心思再繼續進行表演,今天發生的事情太過意外,也太過驚喜,他們得靜下心來好好消化一番。
走在公園的石板小路上,夜星宇慢悠悠地說道:「娛樂公司不是做實業,前期不需要砸太多錢,一億的投資應該夠了吧?」
其實很多小型娛樂公司就只有幾百上千萬的資本,一億已經算是大投資,完全不必用疑問句,直接用肯定句就可以了。
沈夢涵有點被嚇到,她還以為只是小打小鬧,試一試水,沒想到一出手就是一億,不免心懷忐忑,緊張地問道:「這投資數額太多了吧?」
「不算多!」夜星宇瀟洒地一擺手,「小廟可容不下你這尊大佛,天後復出,必須要有排面!」
沈夢涵不好意思地放低聲音:「但我現在沒有多少錢了,之前的積蓄拿給父親開公司賠了不少……」
夜星宇笑了笑:「不需要你出錢,只要你能加入就好了,錢由我來出,股份你佔一半!」
「這——!」沈夢涵大吃一驚,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事態的發展有些出乎意料。
林善雅聽得好奇,從旁問道:「你哪有這麼多錢?」
夜星宇嘿嘿一笑:「這你不用管,反正我有!」
林善雅瞪了夜星宇一眼,但是也沒有多問,只在心中好奇。
其實,夜星宇還真有這麼多的資金,昨日在嚴家賭場瀟洒走一回,每人分到六千萬,江旭的那一份放在他這裡,就有一億兩千萬。
後來去地下拳場,夜星宇將五千萬轉給了阿傑,不過當他治好了阿傑體內的經脈創傷,並助其突破至丹勁,阿傑又把錢還給了夜星宇。
作為一個流浪武者,阿傑並不在乎錢,對於他來說,夜星宇給予的幫助,遠遠不止五千萬,他心甘情願地留下來,主要還是為了報恩。
當然,阿傑為夜星宇做事,不可能完全白打工,夜星宇最終又將一千萬給了阿傑,自己留下五千萬,再加上江旭的六千萬,他所擁有的資金已經超過一億。
如今,這筆錢正好可以用來給沈夢涵投資,至於江旭的那份,先挪用再說,到時候給他算股份。
不然以江旭的性格,肯定是拿去亂花,完全沒有意義,還不如用來投資,以後就算他當不了江家的家主,至少也有自己的事業,不會被人看不起。
不過資金有了,誰來管理公司卻成了問題。
夜星宇只想當個甩手掌柜,可不願意像林善雅那樣,整天忙進忙出,為各種經營管理的事務而操心費神。
而沈夢涵也不適合掌管公司,一方面她不擅長,另一方面她也分不了心。
藝人的工作其實並不輕鬆,有時候忙起來,會連睡眠時間都無法保證。
夜星宇當場就把這個問題提出來,想聽聽林善雅的看法。
但是林善雅卻要求夜星宇先說清楚資金的來源渠道,她才會支招。
不得已,夜星宇把昨天經歷的事情大略講述了一遍,但與歐陽婷之間的小曖昧就絕口不提。
這種時候可不能犯傻,全盤交代的後果很可能就是自找不痛快,雖說林善雅不一定介意,可萬一她生氣呢?
保險起見,夜星宇選擇性地交代情況,該說的就說,不該說的隻字不提,盡量不引起林善雅的反感。
林善雅和沈夢涵聽完以後,大感驚奇,沒想到夜星宇在賭場裡面轉一下午,居然能贏這麼多錢,這不比搶銀行和做生意來得輕鬆?
不過,林善雅最終還是有點心裡不爽,冷著臉教訓了夜星宇幾句。
不為別的,賭博就是不好,這種不勞而獲的行為,林善雅向來是鄙視的,堅決予以抵制。
夜星宇只能向其保證,以後再也不進賭場,如有違背,天打雷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