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審問
「嗚?嗚嗚嗚!」
「不好意思,這就把東西拿出來,不過你千萬不要叫出聲哦,否則的話,下次你上公交車就有專座了!」
劉銘抬手將襪子慢慢取了出來。
「呼呼!」徐二麻子急喘了一會兒,道:「大哥,我……」
「回答錯誤!」劉銘的右手肘壓向了腿上的旅行包。
「哎……唔!」徐二麻子眼淚都疼下來了,他絲毫不懷疑,下次再答錯,自己的半隻手會被夾斷。
「再問你一次,想清楚了再回答!這趟車到哪?」劉銘不耐煩的道。
「……到通遼,終點站盛,盛京!」
「你是哪國人?」
「華夏人!」
「你爸姓什麼?」
「……徐!」
「下一題,今天是哪年哪月哪日?」劉銘逐字逐句地問道。
「呃,千禧年,八月…八月…」徐二麻子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終於把這個平時不注意的日期記了起來:「15號,肯定是15號!」
「千禧年?」小偷的回答讓劉銘一陣恍惚,怪不得眼前這些旅客身上的衣服款式都很陳舊。
透過小偷茶色墨鏡的反光,劉銘依稀看到自己的面容,竟然真的只有二十齣頭的樣子。
那一瞬間,劉銘百感交集,自己不僅成功脫險,而且還回到了20年前!
這世界就在一瞬間向他展現了無數可能性,他甚至覺得眼前這個小偷都變得那麼可愛,想親一口!
「大……大哥?」微弱的呼喚聲,將劉銘重新拉回到現實。
「嗯?」
「小弟有眼不識泰山,認栽了,您放小的一馬,包里的貨都歸您。」徐二麻子服軟道。
心情大好的劉銘笑眯眯道:「別說那些沒用滴,按規矩這些貨,本來就是老子滴!咦,你這個背包不錯啊,是正品嗎?」
徐二麻子心裡一沉,遇上黑吃黑了,遂假笑道:「大哥,昨天剛買的,孝敬您了,算是見面禮……」
「哦,你這個墨鏡也挺潮的呀?」
「雷鵬的,剛從站前大光明眼鏡店買滴,喜歡儘管拿去,大哥,我的手……」
「我看看,我看看。」劉銘低頭檢查了一下,小偷的右手實實在在地被捕獸夾子夾在旅行包里,鮮血淋漓,他又抬頭道:「我這麼多衣服都被你弄髒了,你說怎麼辦?」
「賠,我全賠!」徐二麻子連聲道。
「痛快!既然咱們都是實在人,我就只收1000塊錢的衣物損壞費用,這事兒咱就算完!」
「好好好!錢都在包里。」
劉銘伸手把小偷的背包拿了下來,打開一看,好嘛,裡面躺著仨錢包呢。
「兄弟,我說話不夠清楚嗎?這些錢包是你的么?」劉銘臉一沉,皺眉說道。
「啊?」徐二麻子徹底心涼。「大哥說的對,錢在我腳底下,不夠數的我明天給補上。」說完,左手探到皮鞋裡,把藏在鞋底的幾百塊錢取了出來交給劉銘。
「恩,呦,皮鞋不錯啊,41的碼?跟我一樣,你說巧不巧?」
徐二麻子現在連哭的心思都已經沒有了,默默的將皮鞋脫了下來。
劉銘心滿意足地踢掉腳上的破布鞋,換上皮鞋,將那幾個錢包取出來放到了桌子上。然後朝已經走出去一段距離的乘警大聲招呼道:「警察叔叔!這裡有小偷!」
車廂中原本嘈雜的環境,被劉銘喊了一嗓子之後,頓時變得靜悄悄。
「你!?不講道義?」徐二麻子從來沒遇到過這麼不要臉的,黑吃黑之後還把自己賣給警察!?
「誰說我跟你是一路人了?」劉銘低聲回道。
還不等徐二麻子組織好語言,兩名乘警已經幾個跨步走到近前。
劉銘條理分明地描述了一下賊人的作案經過,把仍夾著捕獸夾的第三隻手展示了一番,同時,將NIKE包中的三個錢包一併交給警察。
乘警頭一次遇到這麼省事兒的盜竊案,樂不得的感謝好市民劉先生一番后,將徐二麻子給押走了,周圍旅客們紛紛為劉銘送上掌聲。
劉銘坐回原位,把雷鵬的墨鏡戴上,心裡美滋滋,以後這種見義勇為可以多做一些。
當他再次打開已經屬於自己的NIKE包,發現了一個A4紙大小的文件夾,打開一看,裡面夾著某個用人單位的招聘啟示,以及一張個人報名應聘的登記表,下面還壓著大學畢業證,英語四級證書等等應聘材料。
劉銘粗看了一眼,把嘴一撇,這擺明不會是那小子的登記表嘛,但凡他有點上進心,也不會淪落到火車上當小偷啊。
他判斷這應該是小偷順手在哪個旅客包里掏出來地,耽誤人前程,缺德啊!於是他揚手準備叫住正押著小偷離開的乘警,請他們將這個文件夾一併帶走,尋找失主。
突然,他發現一些問題,將舉起的手又收了回來。
劉銘將眼鏡摘下來,仔細的觀察了一下眼前的這份材料,一個很小的細節問題,引起了他的注意。文件夾下面的那張大學畢業證書,照片上沒有鋼印。
「照片是后貼上去的,這是一個偽造的畢業證書?」劉銘自語道。
他又翻看下面的學位證,四級證書等,無一例外,全都有作偽的痕迹。既然全是假的,那就沒有必要去物歸原主了,省著坑害用人企業啊。
劉銘隨意地翻看下這人的應聘報名表,「徐……銘,盛京機械廠設計院,職位設計師……機械廠啊。」
劉銘腦海深處傳來一陣劇痛,穿越之前的種種遭遇如加速幾十倍的電影片段一樣,浮現在自己眼前。
他曾是國內機械行業中,最優秀的獨立項目經理人,整天過著忙碌而又充實的日子,年薪八位數,在一線大城市也算有了一席之地。可天有不測風雲,就在他意氣風發的帶領自己團隊,赴米國參與一個東南亞新建電廠項目的開球會期間,剛下飛機便被FBI控制,自己如豬狗般的被拷在一個可移動牢籠中蹲了三天三夜,之後,又在一個沒有陪審團,也沒有旁聽者的小法庭內,被法官草草地宣布有罪,證據僅僅是一份來自米國競爭對手黑石公司的指控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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