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異術,暗黑類

第26章 異術,暗黑類

這算是小人得志么?不,應該說這只是小人的幻想罷了,但是李默覺得自己確實要比別人幸運得多,因為複製粘貼好像並不是太難……

李默也算是一個老書蟲了,前世那會,他可是從初二就開始帶手機了,當然不能跟現在人手一部智能手機的年代相比,那個時候擁有一部滑蓋手機你確實可以炫耀一番。

玩物喪志說的大概就是李默了,現在真要回想起自己看的第一部小說叫什麼名字他是記不起來了,不過他仍然記得那應該是一部言情小說。

好像是用網頁看完的,那會每個月30兆的流量都用不完,確實,對於衣錦還鄉的暑假工,自然要比別人要富裕一些。

說到底李默還是因為《斗破蒼穹》入坑的,叛逆期顯然誰都會有這個過程,李默很不幸,別人的叛逆期只是一段時間,而李默的卻是堅持了將近十年,對於網路的喜愛,一坑就是十年。

其實如果那個時候老師再嚴格一點的話那就好了,指不定如果老師再嚴格一點,現在自己也不至於這麼廢,如果自己還正值芳華的年紀再努力一點就好了,那現在也許自己應該會過得精彩一些,這些大抵是很多人的對於現實的懺悔,李默比別人多了一些開朗,這種東西他壓根沒想過,命運的巨輪滾滾向前,有些東西並不是因為你的懺悔它就會改變,那不如享受日子來得爽快一些。

對,沒錯,手機給李默的感覺正如古代的皇帝一般,新聞、小說、音樂、電影有如古代的奏章一般,覺得滿意的話就打賞一番,不滿意的話他也不介意去吐槽一下,偶爾配一下可樂、爆米花、葡萄去享受自我的存在感,也許世界的複雜也不過如此。

李默不知道像他這樣過日子的人有多少,但他一直認為自己是獨一無二的那個,嗯,一百個人裡面另類的那一個吧!

畢竟喜歡三渣的人確實有不少,說獨一無二確實要太誇張了一些。

作為一個合格的老書蟲,相信對於各類小說來說,都是經驗十足的,是的,除了言情、現實(心靈雞湯類)、史記(正兒八經的)、短篇等等等等之外可謂是博覽群書,偶爾李默也有想過如果能有自己的一部作品,那應該是很不錯的事情,奈何自己的耐心實在少得可憐,文筆也的確慘不忍睹,所以心中的想法總歸只是想法。

對於這個世界李默的了解也有不少,李默曾經看過關於平行宇宙論的說法,平行宇宙是指從某個宇宙中分離出來,與原宇宙平行存在著的既相似又不同的其他宇宙。在這些宇宙中,也有和我們的宇宙以相同的條件誕生的宇宙,還有可能存在著和人類居住的星球相同的、或是具有相同歷史的行星,也可能存在著跟人類完全相同的人。

科技已然發展到了將近智能的時代,那麼文化之類的發展自然也差不到哪裡去,正如前世的網文盛世一般,這個世界的網文磕磕碰碰也有了十幾二十年的歷史,基本上該完善的地方很顯然也已經完善,換句話說小白文的時代也許已經成為了過去式了……

當然,這只是在李默眼中的認為而已,很巧,這個世界的網文界大佬依然還是啟(起)點,主推的依然還是以小白文、套路文為主,而李默現在看小說,總是沒有那個耐心……

一般如果前兩三萬字沒有找到吸引自己的地方,一般都會棄了,套路文,硬性打臉文更不必多說,似乎網文界的話有點內涵的東西才是主流,不,應該說這才是網文界以後發展的方向……

這個時候還是來一波一家之見吧,以免別人說自己未免太夜郎自大了一些。

懶懶散散地說了這麼多自然是要為自己準備抄襲的第一部小說做準備,對於這個世界,李默可以說格格不入,小說的話他偶爾會看一下啟點的暢銷榜,作為一個老書蟲來說還是那個套路,堅持了幾十章下來就覺得軟弱無比,很顯然李默也沒有那個興緻去找那些特別的小說,嗯,有那個時間不如跟昕伶溝通一下情感來得實在,前世感覺實在是失去了太多的東西……

註冊成為作家的步驟很簡單,李默前世當然也會有一書成神的想法,所以他偶爾心血來潮會想要去寫上一兩部舉世聞名的小說,待得書名與筆名取好了之後,竟發現自己十幾年的書齡只是一個笑話,甚至他連一句或優美、或有內涵的段落都造不出來……

更別提什麼人物形象的描寫,環境特點的描寫,還有各種挖坑,各種打臉,能夠成功的人其實也絕非偶然,心血和汗水才是成功的階梯,當然那是對苦逼的人來說的,對於帶有金手指的穿越者來說……

呵呵,李默現在只是在煩惱要抄襲哪部作品……

複製粘貼……

李默心裡毫無波瀾,甚至還有些想放聲狂笑,他喵的這個金手指遠比那些破系統不知道強了多少倍!

嚯嚯嚯嚯嚯~

話題又回到了原點,抄襲的小說應該以哪一部開始呢?《斗破蒼穹》嗎?不,相對於《斗破蒼穹》來說,李默比較傾向於三渣的暗黑類小說,畢竟這個世界的網文也算是有了幾十年的發展,如果現在再按照這個套路,指不定會被人噴慘……

小說難混也許說得就是這個道理,寫套路了不討好老白,寫深度了又失去了小白這一個群體,只能說網文也有自己難念的經。

不,這些很顯然都不是自己要思考的,小白文、爽文、內涵文自己這個顯然應有盡有,如果很多東西不能夠以質取勝的話,那不如用量來取勝好了,當然在此之前,先看看自己抄襲的第一本小說效果怎麼樣,經得起市場考驗的《販罪》效果應該不會差吧?

對,沒錯,李默雖然不知道三渣《販罪》算不算紅,但第一章,確實足夠吸引人,並且《販罪》中每一個人物的構思,確實是其他的小說所難以企及的,賦予每個角色靈魂,在李默看來這已經達到了大神的境界。

原諒我,我只是一個忠實的搬運工,李默摸了摸鼻頭,呵呵,只希望到時候各種屎尿屁梗的鍋不要讓自己背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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