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女媧講道
「吾為女媧,已證道混元,我欲在媧皇宮中講道授業,有意者皆可前往,我會在三天之內廣設方便之門,凡是想來,即可到達,若是超時或是不來,此次機會將會喪失。」一道蘊含無上威嚴的聲音傳遍整個洪荒,乃至於整個宇宙,聲音的主人,自然是女媧。
宇宙中的生靈無一例外,都聽到了女媧的聲音,然而,大多數生靈因為天資愚鈍,聽不懂聖人妙音,故女媧的聲音他們根本就聽不見,白白浪費了這個機緣。少數生靈能聽懂女媧的聲音,然而卻沒有辦法去到媧皇宮,只能搖頭嘆息,殊不知女媧特意設立了方便之門,只要心中想去,便可到達,故雖有緣,但終究是無份。極少數的生靈聽懂女媧的聲音后,立馬動身去媧皇宮。
三天後,媧皇宮內來了三千億眾生,他們很多都是來自其他世界,洪荒不朽世界裡面的倒不是很多,主要是因為洪荒不朽世界內部的生靈大多都是新生的,靈智未開,自然就聽不明白女媧的聖人妙音了。
雖然媧皇宮內有三千億眾生,但是一點都不顯得擁擠,反而還有很空曠的地方,媧皇宮作為女媧的道場,自是不凡,想要容納多少生靈都沒問題。
三千億眾生,有神有仙有人有鬼有妖,因為女媧面向的是宇宙中的無量眾生,不管是任何種族,都可以來到這裡聽道。
女媧見時間已到,也不再等了,隨手一揮,關閉了媧皇宮的大門。
女媧也沒有廢話,開始講道:
「修真悟道,最重要的就是一個『靜』,靜便是堅定,修真路上災劫不斷,充滿誘惑,如若不夠堅定,必會前功盡棄,甚至會灰飛煙滅,現在我就為大家說幾個入靜的方法。
一、守丹田入靜法
丹田有上中下之分,上丹田為兩眉之間,即祖竅,中丹田即黃庭,下丹田即臍中(道教也有種說法認為臍下三寸為下丹田)。守丹田入靜法,是道教修鍊中的常行法。因道教丹法傳授不同,所以煉功時守法不一,有的以守祖竅入靜,有的以守黃庭入靜,有的以守臍中入靜觀此三種守法,唯守中丹田有利無弊。守上下二丹田者各有利弊。
守上丹田入靜者,利在集中意念,而弊在初學煉功者不能靈活掌握,執守此處,易頭昏腦脹,導致虛火上炎,守下丹田者,利在呼吸歸源,真息往來,而弊在初學煉功者不能呼吸自然,易發生胸悶等不舒之感。唯守中丹田者為妙,心平氣和,自無上下二田之患。
守中丹田具體入靜法:過去道觀修鍊者,打坐時每人都要備一蒲團,而現在蒲團不易得,一般靜坐在床上或椅子上均可,靜坐前隨便活動一下,利在暢通氣血。
入靜時兩腿自然合盤,左腳向內,右腳向外,雙手自然合攏,並端坐凝神內視,兩眼微閉,留一線之光,舌抵上齶,牙齒相合,意守黃庭,似有意,似無意,綿綿不斷。雜念若起,我即以神光默之,豎起眉毛,剛志修靜,自能斷除妄念,進入功態。
二、默字入靜法
過去有修道者為清除雜念,往往默念一些有利煉功入靜的字或詞句,由此念決的意念與呼吸融為一體。默字可以使渙散的意識集中起來,常以默念為主。比如靜坐后,在腦海里存想一「靜」字或「清靜」等字,存想的字句由煉功者自定,一般應在九個字範圍內。此外,也有入靜前念誦道經的。念誦道經前可先焚香,以渲染氣氛。以坐默誦為好,念誦的次數由各人自定,以達入靜為
三、默運入靜法
默運,即運氣。面向南,兩腿平放於床上,兩手自然搭於膝上,眼微閉,視線直觀腳尖,以逆呼吸法運氣(即吸氣時收腹,呼氣時鼓腹),吸氣與呼氣時均要細而長。先存想氣機從腳心升至會陰至尾閭及夾脊又至玉枕上升至泥丸,從泥丸經明堂至黃庭而達下丹田。如此循環運氣三次畢,微存真息,意守丹田進入功態。
……」
女媧從如何修鍊開始說起,並且說出了各個等級之間的劃分,以及如何突破各個等級的方法,不僅如此,女媧還教授了成聖的方式,三種不同方法的利弊,也一一和台下的那些生靈說。
台下的生靈有的聽得如痴如醉,不時露出笑容,顯然是得到了感悟。有的聽不懂,左顧右盼,抓耳撓腮。
女媧這一講,便講了千年。
千年過後,三千億生靈絕大部分都有所收穫,但也有一小部分是毫無收穫的,其中最多的就是那些凡人了,雖然女媧也說出凡人修真的方法,但是凡人當中有不少是普通人根本就沒有接觸過修真,在還沒修鍊到延年益壽之時,壽元便已用盡,那些人壽元用盡后,因女媧關閉了媧皇宮,故而只能成了孤魂野鬼,在媧皇宮裡面四處遊盪,要不是害怕傷害到那些孤魂野鬼會惹來女媧不高興,恐怕他們就要被打得魂飛魄散了。
在停下講道后,女媧便遣散眾生,只是隨手一揮,台下眾生就已經消失不見,回到屬於自己的世界。
回到屬於自己的世界后,那些聽道的眾生髮現,自己去媧皇宮到回來的那段時間,居然只過了一眨眼的功夫。不僅如此,那些在媧皇宮內死去的凡人,全都復活了,並回到原來的世界。
要不是境界確實有所提升,恐怕那些去媧皇宮內聽道的人都會以為自己只是做了一場夢而已。
之所以會這樣,是女媧不僅把他們送回了原來的地方,還把他們送回來他們去媧皇宮之前的時間段裡面。
這就是混元強者的威能,能夠任意操縱時間和空間。
女媧把三千億生靈都送走後,便關閉宮門,封閉洞府,女媧自成聖后,還沒有好好修鍊,所以女媧決定要閉關修鍊一段時日,提升自身實力,實力才是王者,這句話可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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