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二(一)
其實我下凡比伯陽早了許多時間,但我在人間硬生生活到了遇見他。
我到人間第一世,帶著自己的記憶,頂著一張不屬於自己的臉,在十七歲的年紀停留了很多年。那是一段很長的時光,久到我都不記得具體的數字。
那是王母對我實施懲罰的第一步。
那時我出生在富賈之家,可謂吃好喝好萬事無憂。雖然容貌變了,有些不習慣,但聽說神仙下凡都會這樣的。何況那張臉在神仙中也算得上上乘,是很稀有的美貌,所以我完全可以接受。那個時候我還在想,王母到底也沒那麼壞嘛!
直到日子一天天過去,我的臉卻可與歲月抗衡,這才發現王母的報復剛剛開始。
因為美貌,人間的父親想用此做籌碼,躋身官列。
人間的父親雖坐擁一方財產,卻總覺得經商屬於末流,不若為官便可一呼百應,名利雙收。
倒也有些官家子弟上門提親,可卻不如他所願。人間的父親想要聯姻的是侯門高府王公貴族,來的卻只是些小官。別人也不是傻子,越是在高位的人往往越會權衡,沒人願意為了區區的美貌有一個做商人的親家。
人間的父親想讓我高嫁,真正有權勢的人卻不想太低娶。加之我自己帶著記憶,也不是很想被隨便擺布草草嫁人,每每有媒婆上門都我不太配合,於是婚事就這樣一年一年的拖了下去。
時光飛逝,父母逐漸年老,我卻像一朵永不凋謝的花兒,一直保持著十七歲的年輕。
漸漸地,開始有流言蜚語傳了開來。有人說我是妖精,有人說我會吸人血吃小孩。左鄰右舍從一開始繞著我家大門走,到後來的眾人請願想讓道士燒死我。
至此,我成了過街老鼠,開始了流浪生涯。
人間的父母在一個烏漆麻黑的夜晚,給我準備了一包袱銀票,雇了一個貼身護衛,讓我速速逃命去。
「我走了,那你們怎麼辦?」
「放心吧,你走了他們就不會再為難我們的。何況咱們家有的是錢,他們若是上門鬧事,多花些銀子也就解決了。女兒啊!你一定要保護好自己,不要給家裡來信,也別再回來,別挂念我們!」
那個時候我還很天真,以為只要自己離開一切問題就解決了,以為人間的父母不讓我回來是怕我再惹來麻煩。
那個時候我還不明白,如果能搶走所有的銀子,別人為什麼要等著人間的父母只給出一部分呢?
直到三個月以後我才聽說,他們死在我離開的第二天夜裡。官府以窩藏妖孽為由,抄了整個家,所有值錢的東西被拿走,不值錢的全被打砸燒毀。
我那年邁的人間老父母,大呼「強盜啊!」攔著門想阻止被洗劫一空的命運,卻被土匪雙雙踩在腳下。
「小的是妖怪!這兩個老的肯定也是妖怪!給我打!」
他們至死也不曾說出我的下落。
這是王母給我上的第一課。第一次,有人為我而死。含冤莫辯,死不瞑目。
這是我第一次知道,人間不僅有好吃的桂花糖,好看的皮影戲,還有隨時需要面對的生離死別。還有,復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