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偽造割頸自殺現場

第127章偽造割頸自殺現場

隨後,通過視頻偵查、現場外圍走訪調查,以及對死者信息深入分析研判等一系列工作的開展,基本確定死者的的同事蕭益鋒(男,28歲,JY縣人)有重大嫌疑。

寧州局重案大隊長鬍廣接報后立即召開案情分析會,對案件的偵破工作提出具體要求。

「一是嫌疑人到案后要採取突擊審訊法,注意要重返現場認真勘驗,強化訊問質量;

二是技術中隊繼續深入採集現場痕迹和物證信息;

三是進一步完善視頻信息研判,製作好研判報告;

四是搞好走訪調查,務必形成全面、詳細的材料;

五是要完善法律手續,保證辦案質量。「

下午14:40許,專案組將蕭益峰傳喚至二中隊。

起初,蕭益峰強作鎮定並對涉及死者的問題刻意迴避。

岳劍等猛虎隊審訊民警步步為營,緊緊抓住蕭益鋒留在現場的可疑信息,及與死者的嚴重經濟糾紛等有力證據,持續加大對他的審查力度。

經過4個小時的強大政治攻勢,蕭益鋒的思想防線終於崩潰,徹底交代了因與死者楊德銘的經濟糾紛而作案經過。

「5月4日早6時許,我在案發地與他相互爭執時,用現場的水果刀捅刺楊德銘頸部致其死亡,后偽造自殺現場。」

岳劍梳理排查發現:三年前楊德銘的妻子和兒子失蹤,警方立案調查無果。

蕭益鋒曾對外稱其老婆給他戴了綠帽子,兒子可能是野種,有重大謀害嫌疑。

「叮!宿主啟用超級審訊術!」

「將你妻兒去向交待清楚!」

「我與妻子文玲英夫妻感情破裂,懷疑兒子不是自己親生,遂起殺子殺妻之心。」

「三年前6月28日早上6時左右,我趁家人不在,從二樓找來一把鐵鎚,朝正在熟睡的3歲兒子蕭博的右、左太陽穴各擊兩錘,又朝頭頂砸一錘,致他身亡。」

「我又將文玲英騙回家中用鐵鎚錘殺致死,隨後將二人屍體藏到一口枯井中,對外稱她攜子離家出走……「

陳超以「經濟糾紛辣手割喉,雷霆出擊擒凶魔,深挖殺妻兒暴行!」為題製作抖音短視頻,引發熱評,粉絲強烈要求岳劍直播。

「領導靠前、指揮有力,全員迅速出擊為破案贏得主動權。「

「偵查員抽絲剝繭、細緻調查,全面搜集物證痕迹夯實破案基礎。」

「猛虎戰隊周全考慮、嚴審細查,高效戰鬥力終使案件成功告破。」

……

5月5日17時,寧州市局寧東區武山寨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映月公園映月湖內發現一具漂屍。

寧東局刑警大隊和武山寨派出所警力迅速到達現場,立即將屍體打撈上岸。

經刑警大隊技術中隊初步檢驗,死者頭部有鈍器擊打痕迹,確定系一起命案。

案發突然,案情重大,寧州市局袁心武副局長、寧東分局孟局長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對案件偵破工作進行指揮部署。

「岳劍,這次還是由你隊主偵!」

「是!感謝領導信任!」

寧州市局刑警支隊曹松副支隊長、刑科所謝克邪所長等專家也迅速趕到現場開展業務指導。

寧東分局刑警大隊長趙勇軍迅速調集刑警大隊、巡警大隊、武山寨派出所精幹力量成立專案組,立即進入戰鬥狀態,全面開展命案偵破工作。

「叮!宿主有項新任務,破獲一起故意殺人案,完成任務獎勵正義值2500點,根據深挖帶破案件情況獎勵相應技能道具。是否現在接受?」

「接受!」

……

寧州市局刑警大隊技術民警根據現場勘查和屍檢情況分析。

「綜合判斷死者為女性,年齡55歲左右,死亡時間在發現5月5日凌晨,運屍工具分析為小推車一類的建築環衛工具。」

楊睿指揮圖偵民警通過調取案發現場周圍監控視頻,有重大發現。

「報告岳隊,5日凌晨2時50分,一男子推一輛小推車在映月湖東岸附近活動。」

「夜深人靜的凌晨時分,男子推車在案發現場活動,綜合分析該名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且極有可能是公園的工作人員!立即開展辯認工作。」

「叮!宿主啟用超級畫像術!」

通過組織公園職工辯認,很快確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

該名男子叫趙樂沖(男,61歲,寧州市寧南區人),系公園的水面清潔工。

嫌疑人身份確認,專案民警立即組織抓捕。

5日20時許,岳劍、平農和上官爭等刑警在公園內民工宿舍將趙樂沖抓獲。

經過突審,趙樂沖交代了殺人過程,其稱與死者殷定紅(女,55歲,東河省登州人)一年前通過相親會認識。

案發當夜,趙樂沖將殷定紅約至映月公園某小屋內發生性關係,殷定紅索要500元未果,遂辱罵嫌疑人。

「我想到受害人說另有了相好的,惱羞成怒,趁熟睡之際,用鎚頭砸其頭部致死,後用幹活的小推車投屍湖中。」

嫌疑人趙樂沖有過7次前科,反偵查經驗豐富。

「作案用的是鎚子特徵?」

「圓頭羊角錘。」

平農彙報道:「嫌疑人交待的與傷口是方頭硬器所致的法醫檢驗結果,以及監控畫面中的兩端方頭鎚子的情況都不符。」

「你有什麼看法?」

「是否這中間另有隱情?」

岳劍笑道:「這是嫌疑人在故意擾亂視聽,製造矛盾,為日後翻供做準備!」

「哦,分析推理得有道理!我該怎麼做?」

「繼續排查,與楊睿聯繫,加大視頻追蹤力度!」

「是!不相信他不露形跡!」

為徹底打掉嫌疑人僥倖幻想,楊睿又對監控錄像進行了細緻分析。

「岳隊,嫌疑人拋屍前,先後拿著枕頭、塑料袋兩次離開作案現場后空手返回。」

「分析判斷是其分兩次對現場物品和作案工具進行清理。」

平農帶隊在嫌疑人來去方向上反覆進行查找走訪,頂著烈日對周邊垃圾桶和大片冬青叢進行了3個小時細緻搜索。

最終找到了裝有行兇的方頭鎚子和受害人隨身物品的塑料袋。

紮實的證據迫使趙樂沖徹底交代了真實作案經過。

「你為何說假話?「

「當然為了以後翻供,我在獄中與牢友研究過這樣犯罪情況。」

岳劍感到嫌疑人交待完后,神色有異,催促結案送牢,異於常情,應該有隱案。

岳劍讓平農等人圍繞其社會關係開展摸排,比對積案,發現其涉嫌一起失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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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局簽到刑警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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