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何以解憂,唯有文抄

第2章 何以解憂,唯有文抄

雖然明星的收入要高於常人,

但在這個時代的港島,電視明星和電影明星完全不是一個概念。

電影明星都是直接拿片酬,

其中男星的收入偏高,

哪怕是二三線的男星片酬也都能達到六位數以上,

一線明星更是七位數起。

而女星的片酬則普遍要比男星低上一到兩檔。

可電視明星就不同了,

除了極少數已經不太需要平台捧的頂星可以簽部頭約外,

剩下的那些電視明星無論你是一線還是二三線,都是跟電視台簽的長約,不然就不給你戲上。

因此收入雖然比普通的工薪階層要高,可比起那些電影明星就要差多了。

像吳彥華,

之前他的月薪加拍戲補助一個月平均下來也就一兩萬塊的樣子,

即便加上商演和接拍廣告的收入,扣除電視台的分成之後,一次頂多也就一兩萬塊,而且這樣的機會還不常有。

三十多萬的債,

就算他省吃儉用差不多也要還上兩年。

可問題是利滾利的情況下,

實際上兩年之後光利息一年就要六七十萬了,

算上本金就是一百多萬!

偏偏他又被台里封殺,收入銳減,既沒有戲上,也沒有廣告和商演可接,每個月只能領那麼一點可憐的底薪過活。

所以他想要還上這筆要命債,必須得另闢蹊徑,

於是才有了這份書稿。

書稿的最上方是一個耳熟能詳的名字:

天龍八部!

沒錯,吳彥華所能想到的一個最方便的賺錢還債方法,

就是當文抄公。

穿越者最大的資本是什麼?

當然就是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屬於另外一個世界的知識和信息了。

地球上那麼多的優秀文學作品,

他還不隨便抄抄就成文豪啊!

畢竟在同一個世界抄那才叫抄襲,

在另一個世界抄,

那就和原創沒兩樣了!

這麼好的條件,不客串一把文抄公不是白瞎了這麼好的條件了嗎?

既然是為了賺錢,那肯定要抄最流行的。

前世吳彥華胸無大志,也沒什麼大成就,各種消遣小說卻是看過不少,

無論是早一些的武俠小說,科幻小說,還是等到新世紀網路時代到來之後才開始興起的五花八門的網路小說,

所以可選擇的餘地倒是很大。

不過經過仔細衡量之後,吳彥華還是決定先抄一部武俠小說。

一來如今的港島還正是武俠小說大行其道的年代,

抄一本武俠小說能夠最大程度上避免水土不服的問題。

再者武俠小說雖然不像後世那些網路玄幻小說一樣動輒幾百萬上千萬字的水起來沒完,

但長篇過百萬字也都屬於正常操作,

既可以在報紙上長期連載,也可以集合成冊出版,一旦大火,收入相當不菲。

另外武俠小說還特別適合改編成影視劇,

等小說火了之後,影視改編權上沒準還能再賣一波,好處多多。

既然要抄書,自然是要選最賺錢的抄。

而論及武俠小說的傳播度,

當然要首推金大俠。

無論是傳播度還是影視改編次數,金大俠的武俠小說在華人世界都堪稱第一,

而且金大俠的小說也是吳彥華看過次數最多,最為熟悉的,

抄起來也更順手。

於是他就選了這部他看過遍數最多,同時也是金大俠筆下最為經典的著作之一來作為自己的開山之作。

文抄公也不是想當就能當的,

如果沒有足夠的熟悉度,具體情節都記不準了,你就算是想抄也抄不出來。

可誰想這一抄竟然還讓他抄出個金手指來。

原本吳彥華只是想按照記憶中的情節脈絡,

用自己的語言將將這部武俠名著仿寫出來就夠了,

畢竟他又不是過目不忘的妖孽,就算看過好幾遍,也不可能將原著一字不差的記下來。

不過以原著引人入勝的情節,

加上金大俠那種開創性地將俠義故事與波瀾壯闊的歷史背景有機結合,將武俠故事如同史詩一般娓娓道來的寫作風格,

就算他的筆力無法跟金大俠相比,

但只要能仿出原著五六分的水準,估計就夠他大火的了。

畢竟金大俠的成就擺在那裡,

他還直接抄的是對方開宗立派之後的大成之作,對於這一世讀者的衝擊只會更大。

然而沒想到他白天才搜刮記憶仿寫了一小段劇情,

晚上做夢竟然就追溯到了前世看原著時候的情景,甚至連當時看的內容都清清楚楚,醒過來之後也都記得一清二楚,一個字都不帶差的。

雖然搞不清楚這是什麼緣故,

不過這對他而言顯然是一件好事,。

因為完全不用構思,直接從腦子裡往外照搬就夠了,寫作速度自然不是一般的快,平均一天一兩萬字都輕輕鬆鬆,

幾天下來就攢下了幾萬字的存稿。

就算沒有古惑仔上門鬧事這茬,他本來也打算要去投稿了。

如今經這麼一遭,心情自然更加迫切。

於是次日一早,吳彥華洗漱之後早早就出了門。

在附近的早餐攤簡單要了碗餛飩填飽肚子,接著便攔了一輛計程車。

「靚仔,你去……呀,你不是盜俠傳奇里的胡……」

司機本來正想詢問吳彥華的目的地呢,結果一看之下才發覺吳彥華十分眼熟,卻又一時間想不起名字來。

「胡鐵生。」

吳彥華輕笑提醒道。

《盜俠傳奇》就是之前讓他一舉成名的那部武俠劇,而胡鐵生就是他在裡面扮演的角色。

司機頓時一拍大腿:「對,胡鐵生胡大俠,你是不知道,那部劇里我最喜歡的就是你扮演的醉俠胡鐵生了,比盜俠楚飛揚還喜歡。」

呵呵。

吳彥華在心裡報以哂笑,

我信你個鬼!

要真像你說的,為什麼主角名字你記得清清楚楚,我這男二號你就想不起來了?

只不過這次他是要去辦正事的,

人家那麼一說,他那麼一聽就得了,犯不著太較真。

侃了幾句,等到跟明星面對面的熱情消退,司機這才想起正事來:「對了胡大俠,你要去哪兒?」

「東區明華大廈。」

吳彥華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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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演戲演成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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