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歐皇還是非酋呢
「我要吃炒蛋!現在就要!」
羅傑望向薩米爾,絕望道:「能讓你家馬達休息一陣嗎?」
「休息?」薩米爾朝羅傑歪嘴一笑:「你是在丟阿斯加德人的臉嗎?」
「...」
沒辦法,為了護住阿斯加德人的臉,羅傑只能匍匐著滾下床來,艱難走向冰箱。
還沒爬到一半,薩米爾的手機響了。
是根。
薩米爾心中一緊。
不會這麼快就有新任務了吧?
小姐姐我還沒玩夠呢。
「喂。」
「小薩米爾,帶上你的情郎到樓下酒吧來吧~~~」
嗯,只要不是出任務,都好說。
「羅傑,根要我們去樓下酒吧玩。」
「快走快走。」羅傑趕緊找衣服,「我也得補充點能量了。」
「為了下半場?」
「...你真的是人類嗎?」
酒吧里,根孤身一人坐在羅傑和巴尼常坐的卡座里,看到羅傑薩米爾,立刻微笑著招手。
「嗯?巴尼呢?」羅傑坐下后問道。
「正在化妝呢...」
要是換做第二個人,聽了這話肯定雲里霧裡。
但羅傑太了解巴尼了,他的泡妞絕招中,有一小半是需要化妝的。
「我說,巴尼當著你的面泡妞,你不介意嗎?」
根一臉興奮:「介意什麼啊,我還是幫手呢,快,把那東西給我。」
羅傑眯了眯眼,從背後抽出《泡妞寶典》遞給根。
「嗯...巴尼剛才說,今晚用的這招叫...時光機...哈,找到了,薩米爾,你也來演個角色吧~」
薩米爾趕緊坐到根的旁邊,兩人爭分奪秒閱讀起攻略來,很是投入。
一會邪笑一會尖叫的,搞得羅傑也有了點興趣。
時光機...是哪一招呢...
一小會後,巴尼走進了酒吧。
我勒個去,滿臉的褶子,看著沒八十歲也九十歲了。
肯定是花大錢找專業化妝師化的妝。
鎖定目標后,巴尼蹣跚著來到吧台邊一金髮美女面前,顫聲問道:「姑娘,今天是哪年哪月哪日?」
「什麼?」
「年月日,快說,這很重要!」
美女厭惡地看著巴尼,可本著尊老愛幼的心理,還是回答了他的問題。
「太好了,我準確來到了這個時間點!」巴尼按著美女的雙肩,「聽著,我來自未來!」
「啊?」
「我知道這聽起來很離奇,但我可以證明!」
巴尼看了看錶后,偷偷指著羅傑道:「三秒鐘后,那男的會被對面那兩個女孩連甩兩巴掌。」
「3...2...1...」
『啪!』『啪!』
薩米爾和根左右各給了羅傑一巴掌,臉上滿是憋不住的壞笑。
羅傑捂著自己的臉,欲哭無淚。
巴尼你故意的吧,這什麼破逼招數。
白痴才會上當啊!
羅傑忽略了一點。
這裡是鷹國,而且是紐約,腦門接自來水管的滿大街都是。
果然,美女驚了,看著巴尼認真的臉,腦海中竟浮現出終結者出場時的配樂。
『噹噹,當,噹噹。』
難道說...電影中的情節,竟發生在了現實!
「聽著!」巴尼緊緊握著美女的手,「這個世界將會被邪惡的天網佔領,人類將萬劫不復,除非...你幫我一個忙...」
「你說!」美女一臉的慷慨就義。
「五分鐘后,這個時代的我,也就是年輕時的我會走進這間酒吧,你一定要滿足他的一切要求,否則他將無法研製出摧毀天網的電腦病毒。」
「記住,是一切要求,不管多離奇,不管多變態!」
巴尼看了看錶:「啊,時間軸馬上就要逆轉,我要回到自己的時空去了!!!」
說罷,扭著屁股跑了。
「嗯,五分鐘后,卸了妝的巴尼會進來跟美女搭訕,為了全人類,那美女什麼都能豁出去。」
根閱讀著《泡妞寶典》,深深佩服道,「巴尼真是個天才。」
「...」
好吧,某種程度上說,確實是。
很快,『年輕』時的巴尼就來了。
三秒后,巴尼和美女回家了。
「哎,看來今晚得換個地方睡覺了。」根幽幽看著羅傑,「要不...我和薩米爾一起...」
「NO!我不好這一口。」羅傑義正詞嚴,「你說我復古也好,守舊也好,總之我只接受一對一較量。」
太亂了,羅傑畢竟不是紐約土生土長的,接受不了這麼亂。
暫時...
薩米爾對羅傑的態度很滿意,但又喜歡看他那窘迫的樣子。
「你可要想清楚哦,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
靠,就算意志再堅定,你也不能這樣考驗我啊。
憑什麼啊,巴尼這麼走運,老子卻這麼倒霉,要乾巴巴面對這樣的誘惑。
不,老子的運氣一定跑別的地方蟄伏著呢。
這叫幸運守恆定律,羅傑剛發明的。
為了證明這個定律,羅傑決定抽個獎。
好吧,說白了,他只是太久沒抽獎了。
手癢。
忍了十年,花個十年,不過分吧?
洗澡焚香什麼的,怕耽擱了吉時,附近五百米又找不到觀音菩薩像,於是羅傑決定就地取材,分別握住對面兩姑娘的手。
神啊,請賜我歐皇一抽,我願向您獻上這兩位美女...
的電話號碼~
『叮!』
『三藏』之力(E級):
無限持久碎碎念,被動技能,不消耗任何精神和口水,對象無法選擇不聽,即便是堵住耳朵,碎碎念也會直接進入大腦。
凸(艹皿艹)
我勒個去,E級角色之力,雖然是人生四次抽獎中的最高記錄,但...但...這有個逼逼用啊?
哦對,就是逼逼用的。
難道所謂幸運守恆定律真的不存在,人黑起來,幹什麼都是黑的?
還是說...心不夠誠?
現在把獻祭品從薩米爾和根的電話號碼改為她們的內衣,還來得及嗎?
答案是來不及了...
十年壽命,已經沒有了~~~
「我說,你幹嘛呢?」
羅傑被根吼了個激靈,這才意識到,自己還抓著兩人的手呢。
薩米爾也皺眉道:「就是,這麼點時間,你死死抓著我兩的手搞什麼呢...要是真有想法可以說出來嘛,我又不是小氣人。」
「我有想法不用你說我自己就會說,我沒想法你再逼我說我也不會說的啊,難道我是那種...草!」
不小心用上了『三藏』之力。
雖然沒屁用,但這能力同樣作用在物理規則上,薩米爾和根連不聽的選擇都沒有。
兩人痴痴望著羅傑,好一會才被電話鈴聲喚回神來。
根點了點耳機:「喂,芬奇...有任務?好知道了。」
掛了電話后,根朝薩米爾挑了挑眉毛:「芬奇讓我們去保護一個八歲小男孩。」
也就是說...『機器』吐出了這個小男孩的名字。
「這小孩招惹誰了?還是有人要綁架他,找他父母要贖金?」薩米爾直接排除了小男孩是行兇者的可能。
薩米爾搖了搖頭:「不知道,看著就是個普通家庭的普通小孩...也不叫普通吧,這小孩帥的離譜。」
「真的,我看看,哇,真帥啊,兩隻瞳孔的顏色還不一樣。」
羅傑心中一凜。
我靠,這孩子不會叫邁爾斯吧?
「他叫邁爾斯,哎呀,我已經愛上他了。」薩米爾把手機按在羅傑面前,「怎麼樣,跟你有的比吧?」
羅傑眯了眯眼:「我跟他沒法比。」
老子又沒被變態殺人狂的鬼魂附身。
這個世界有神魔鬼怪,這一點羅傑一直都知道。
比如光之吧的老闆就是來紐約休假的地獄之王:
路西法。
兩人剛認識時,羅傑還跟路西法仔細討論過地球上的神魔鬼怪。
簡單總結就是一句話,以羅傑的阿斯加德身體,遇到地球上九成九的神魔鬼怪都不用躲,一拳過去就是。
不過十年來羅傑沒遇上過其他的鬼神,也不想遇到。
麻煩。
「好了,別花痴了,我們再不去保護他,說不定就遲了。」
薩米爾來到羅傑旁邊,張開懷抱。
「抱一個?」
羅傑把薩米爾摟過來,在她耳邊悄悄說:「不用保護那孩子,保護那孩子的保姆、父母、還有他家的狗。」
薩米爾是聰明人,一點就明。
「阿斯加德人的直覺?」
「阿斯加德人的知識。」頓了頓后,羅傑又道:「那個...關於我是阿斯加德人這件事...」
「放心吧,不會說出去的。」薩米爾輕輕撕咬著羅傑的耳朵,「有空我再來玩你。」
看著兩人離開酒吧,別說,還真有點小失落。
幸虧,之前點的垃圾食品上桌了。
羅傑早就餓的不行,立刻開始掃蕩。
酒足飯飽后,拍拍肚子,一股幸福感油然而生。
失落什麼的,早就煙消雲散。
果然,沒有什麼是一頓飯解決不了的。
哎,餓肚子的人,真可憐。
想到這,羅傑腦子一炸。
他總算想起來自己和薩米爾忘了什麼事了...
~~~~~
邁爾斯出自《神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