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身份暴露
詩雪將楊昊天埋在了過去他最喜歡獨處的地方,這裡過去是一片桃花林,碧水藍天,來到此地無論是何種心情,都會變得心曠神怡。如今的清幽谷遭遇大火與金人的洗劫之後,已經化為了一堆灰燼,這片桃花林也是如此,只剩下了一些燒焦的樹榦和樹枝而已。
「父親,女兒有朝一日定會為你報仇,即便那代價是犧牲自己的性命,女兒在此立誓,今生今世,定會殺光所有惡人。」詩雪跪在楊昊天的墓碑前,雖然她的臉頰上流著淚水,但她的神情在此刻是異常的堅毅,經過此事之後,她已經徹底告別了過去的自己,如今的她堅強而勇敢,一心只為復仇。
韓信也跪在她身旁,看著詩雪的臉,不禁有些心疼,如果可以的話,他當然願意詩雪依舊是那副天真爛漫又有些古靈精怪的模樣,那才是他心中最喜歡的那個詩雪,可那再也回不去了,詩雪的身上已經背負了太多,韓信也只能去盡量為她分憂了。
韓信轉過頭去,對著楊昊天的墓碑磕了三個響頭,對其說道:「楊叔叔,阿琦自小承蒙你和大鬍子叔叔的照顧,才有了我的今天。如今你被他人所害,而大鬍子叔叔竟也被金人捉了去,我一定會救回大鬍子叔叔,也會照顧好詩雪,您就放心吧,阿琦也在這裡立誓,此生此世一定會保護好詩雪,會幫助她重新振興霜月教,如果有違此誓,天打雷劈。」
一陣唏噓過後,眾人一齊離開了清幽谷,來到了韓信於臨安城外的家中。
詩雪從身上拿出了仙靈石,將它交到了韓信的手上,說道:「阿琦哥哥,這是大鬍子叔叔交給我的仙靈石,原本我打算出谷將它交給父親,誰想到…現在大鬍子叔叔被金人抓走,那我就將它交到你的手上,請你一定要保護好它。」
韓信接過仙靈石,對著詩雪說道:「放心吧,詩雪妹妹,這是楊叔叔留下的東西,我豁出性命也不會將它丟失,現在的當務之急是趕快救出大鬍子叔叔,師父,你有什麼好計策嗎?」
獨孤笑沉思了一會兒,說道:「既然大鬍子是被金人抓走,那麼一時之間也不會有什麼性命之憂,只要我們找到金人所在之處,將他救出即可。關於金人的位置,你們可有眉目?」
在一旁沉默了許久的龐箏突然說話了:「既然是金人乾的,那麼皮爾金就肯定知道大鬍子叔叔的下落,而且我認為這件事有很大的概率就是皮爾金帶人去做的。他們的目的肯定和上次一樣,就是為了仙靈石,但他們這次又沒有得到仙靈石,因此才放火燒掉了清幽谷來泄憤。」
「龐箏姑娘,那麼怎麼找到皮爾金呢?」韓信又接著問道。
龐箏原本聽到這個稱呼就不想理韓信了,憑什麼你叫詩雪就是妹妹,而我就是姑娘呢?但又轉念一想,剛剛發生了這麼大的事,現在也不是計較這些的時候,於是便繼續說道:「我知道一人,她肯定知道皮爾金的位置。」
「誰?」其餘三人同時說出口。
「風月閣,陳汐姐姐。」龐箏繼續補充道。
「對啊。」韓信恍然大悟道,「皮爾金,哦不,是完顏金,他這麼喜歡陳汐姑娘,陳汐姑娘肯定會知道有關完顏金的不少消息啊,事不宜遲,我們趕快前往風月閣。」
「嗯。」眾人一齊點頭道。
臨安城的醉仙樓中,有兩個公子正坐在樓頂的廂房裡,隱約在談論著些什麼。
「皮爾金公子,聽說你們把大鬍子抓了?」坐在這裡的其中一位,正是逍遙派掌門段林的兒子、安飛的師弟——段歸。
「既然你已經知曉了這個消息,那麼你想必是已經知道了我的身份。現如今江湖上盛傳霜月教所在的清幽谷被金人洗劫一空,霜月教教主楊昊天也慘死在鳳鳴山下。所以我也就明人不說暗話了,段公子,我雖是金人,但毫無疑問,咱倆是朋友,我的所作所為也從未殘害過任何的宋人,霜月教的人除外,他們是魔教中人,是江湖敗類,我想我抓了大鬍子,殺了一些魔教子弟,應該並不為過吧?」完顏金輕輕地品了一口茶,閉著眼睛,對著對面的段歸說道。
「我不在乎你是宋人還是金人,對我來說,你抓的大鬍子非常重要,我所以有一事相求。」段歸突然抱著拳對完顏金央求道。
「哦?什麼事,請段公子示下。」完顏金睜開了眼睛,一副饒有興緻的樣子。
「把大鬍子交給我,我來處理他。」段歸緊接著說道。
聽到此話,完顏金不禁嘆了口氣,他唉聲嘆氣地對段歸說:「實在是不好意思,這大鬍子我已經交給了你的師兄安飛了,至於他如果處置,我真的不知道。」
「你!你為什麼…」聽到此話,段歸瞬間有些語無倫次,不知該說些什麼。
「段公子,把大鬍子交給你師兄,這是我們之前就已經商量好的,你的師兄幫助了我,我自然也要信守承諾,你說對嗎?」完顏金對著段歸微笑著說道。
「是沒錯,但我師兄他明知道你是金人他還與你合作?」段歸一臉疑惑。
「他之前當然不知道我是金人,但如今木已成舟,已經註定的結局也無法再更改了。我將大鬍子交到了他的手上,他也並未為難我。知曉我的身份之後,他只是告訴我,日後一旦再遇到我,絕不會手下留情而已。」完顏金夾了一塊燒雞,一臉無所謂的樣子說道。
「...既然如此,請恕我告辭。」段歸起身就要離開。
「段公子留步,在下可否多問一句,你要去哪兒?我可以派人送你。」完顏金也站了起來,一臉「熱情」地對段歸說道。
「鳳鳴山,送就不必了,完顏金,我還是更願意叫你皮爾金,告辭。」段歸轉身便離開了廂房,只留下完顏金一人在廂房內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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