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瘋狂的決定
蘇陽突然變了一個人似的,他現在變得沉默寡言,除了忙些設計事務以外,他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陪伴在余詩曼的身邊。
他每天至少呼喚余詩曼一千次,這是他對自己硬性的規定,不完成任務,絕對不休息。還有一個規定就是,每天晚上,他定了鬧鐘,每隔一個小時給余詩曼翻一次身。
特別是他做了一個任何傻子都不會做的決定。
他找到余詩曼的叔叔余庚水,他想和余詩曼拿結婚證。他向余庚水提出這件事情的原因就是,如果拿了結婚證,他們是夫妻了。他可以更方便給余詩曼擦洗身子。
那天,蘇陽找到余庚水,他們夫妻都在家。
當蘇陽提出這個要求的時候,余庚水還有些猶豫,畢竟余詩曼是他的親侄女。
余庚水的妻子一聽要蘇陽要把這個燙手山芋接過去,她立即上前對蘇陽說道:「那好啊,這更加方便照顧她,好的,我們家完全同意。」
看到她自己的丈夫余庚水還在猶豫,她氣得用腳直踩她的丈夫余庚水。看到自己的丈夫不同意,她把自己的丈夫拉到一邊,使勁地做她丈夫的思想工作。
「你是假傻還是真傻啊,如果她是好人,遲早也會嫁出去的,她又不是你的親生女兒?
再說了,她現在已經成了植物人,哪個憨憨願意娶她,他要娶走,我們還巴不得的事情呢?
你呢,倒好,一句不吭,到時候,你來服侍她吃喝拉撒嗎?
難道你沒有看見,那長發青年,搞藝術的人不是傻就是痴,你還有什麼好猶豫的呢?」
余庚水在妻子的無理蠻橫的催促下,他最終還是同意了蘇陽的要求,不過,他也有一個要求,就是他們不能離開麗州。
蘇陽也答應了余庚水的要求,並且余庚水主動說給蘇陽租一套房子,蘇陽婉拒了。他在麗州有一套出租房,一個人是住,兩個人也是住。
周末的時候,他就把余詩曼接回出租房住。
直到後來,蘇陽才知道余詩曼的嬸嬸叫羅金蓮。
在蘇陽的心裡,她比潘金蓮還潘金蓮。
蘇陽在余詩曼的叔叔和嬸嬸的陪同下,推著坐在輪椅上的余詩曼,一起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手續。
周末時,蘇陽就把余詩曼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後把她推到公園裡接觸自然,接受陽光。
他一邊寫生,一邊對著余詩曼說些話。
或者,他就把余詩曼當成模特,畫了一張又一張的畫。
他身邊很多人都投來羨慕的目光,覺得這對年輕人感情真好。這女病人命真好,有一個有情有義的丈夫這麼悉心的照顧她。
一個作家發現了這對不離不棄的夫妻后,非常好奇。他很想寫一個愛情故事。於是,作家就和蘇陽聊天,作家發現蘇陽和余詩曼的故事非常感人。
於是,作家寫了一個凄美的愛情故事,書名就叫《百萬聘禮》。這個故事就刊登在當地的麗州晚報上,並且以連載的形式發布。
再後來,大家都知道這對年輕人的愛情故事了,他們成了麗州的名人。
蘇陽是一個特別有愛心,有情義的麗州女婿,他被評為麗州電視台年度最具愛心的外來建設者。
蘇陽的故事走進了千家萬戶,聘請蘇陽的老闆逐漸多起來。
蘇陽除了寫生,照顧余詩曼,他的另一個愛好也被激發出來了,那就是寫作,他開始創作一部關於城市建設的作品,名字叫做《城市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