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干票大的
慷孫公子之慨,李興之和幾個地痞無賴在酒樓內胡吃海喝,借著酒意在那吹牛打屁,好不快哉。
其中一個地痞就有些猶豫問道:「李哥今天咱們的肚子是有著落了,可是明天咱們吃什麼?」
李興之抬眼看去正是這幫無賴以前的頭目楊彪,其餘的幾個地痞也是一臉諂媚地看著自己。
在別的地方地痞無賴沒錢趁,還可以偷雞摸狗,敲詐勒索,可是李興之這十幾個手下卻是被打怕了,原因就是李興之當了老大后,是下了嚴令不許他們滋擾普通百姓和小攤小販,若有發現,就是一頓好打。
地痞本就是欺軟怕硬,他們哪裡敢去勒索縣裡的富紳,所以是坐吃山空,李興之手裡也沒錢了,祖傳的房子賣的那點錢根本不夠這十幾號人的吃喝用度。
李興之知道在這京畿之地,這幫無賴跟著自己在城內混混還行,若是直言要帶他們上山落草,這幫混球說不得轉頭就去官府告密了。
如何才能堅人之心,那唯有讓人見血,也就是傳說中的投名狀,俗話說財帛動人心,能讓這幫地痞無賴動心的只有金銀,也只有金銀才能刺激他們去殺人。
殺誰?這個李興之早有考量,也和王忠那個便宜師父商量過許久,就是高陽縣令雷之渤的親兄弟雷之先。
之所以選擇雷之先動手,原因就是這雷之先仗著他弟弟是縣令,不僅大肆斂財,還橫行鄉里,魚肉百姓在高陽弄的天怒人怨,百姓皆稱其為雷閻王。
而且在歷史上,雷之渤在辮子兵尚未抵達高陽時,就帶著城中官員以及家小落荒而逃,高陽上萬百姓慘死,數萬老弱被建奴擄掠,淪為所謂的人畜,雷氏兄弟當負主要責任,這等敗類國賊正是人人得而誅之。
所以李興之當下笑道:「銀子這高陽城裡多的是,你要是想弄,上萬兩白銀也是有的,只怕你們不敢去取?」
楊彪眼睛一亮連忙問道:「李哥,咱兄弟幾個又不怕銀子燙手,怎地不敢去取了?」其餘的幾個地痞無賴也是眼冒亮光,一個個皆是期待地看向李興之。
「走,這裡不是說話的地兒,咱們回去再說!」李興之大笑著起身,沖著酒樓掌柜王富貴抱了個拳,就大步而去,楊彪等人被李興之那上萬兩白銀刺激的連忙跟了上去。
只留下一臉緊張的王富貴,看這些個敗類的模樣,只怕又在打什麼壞主意了,也不知道哪家又要倒霉了。
話說李興之帶著楊彪等人回到王忠武館后,還沒等眾人坐定,楊彪就是起身說道:「李哥,這裡都是自家兄弟,您就說罷,只要有銀子,就是上刀山下火海,咱也幹了。」
「就是,就是,李哥您說罷。」一眾地痞也是紛紛起鬨。
「真干?」
李興之猶豫地問了一句。
「幹了!」
楊彪等人皆是斬釘截鐵地說道。
「咱們高陽誰最有錢?」李興之悠悠開口。
眾人懵了,嚇得面如土色,大哥您不會是想搶了孫閣老的府邸吧,那府上的護院家丁足足有數百個,院子里還有幾十條大狗,莫說是家丁護院了,就光是那些大狗咱們兄弟也不是對手呀。
李興之撇了撇嘴罵道:「看你們那熊樣,還上刀山下火海呢,這次老子想要搶了雷之先在城外的別院,據說那慫貨在別院里養了幾個可人的女人,金銀怕不有好幾千兩,你們敢還是不敢?」
自古刺激人心者唯金銀和美色,現在這兩者都有了,這如何不令楊彪等人心動,這會一個個臉色陰晴不定,眼神中充滿了猶豫。
王忠也有些害怕,猶豫地說道:「興哥兒,咱們要是幹了這一票,這高陽可是再不能呆了,要是縣裡查到,咱們怕是人頭不保呀!」
「怕啥,撐死膽大的,餓死膽小的,這年頭兵荒馬亂的,咱們有了銀子,還怕沒地方可去?」李興之蠱惑道。
「真干?」楊彪等人此時心中極度掙扎,要是幹了這一票,這後半輩子就不用愁了,但是要是被官府查到,估計就沒後半輩子了。
李興之莞爾一笑:「我查過大明律了,只要不殺人,咱們這點事也就是個發配充軍,再說了只要咱們首尾做的好,誰知道是咱們乾的?」
「他娘的,充軍總比餓死強,老子幹了,你們呢?」聽到不用殺頭,楊彪等人皆是心中一喜,不迭地點頭同意。
其實李興之哪裡看過甚麼《大明律》不過是誆騙他們而已。
只有王忠還有些猶豫,李興之和楊彪他們是一人吃飽,全家不餓,自己可是還有個老婆的。
對於王忠的猶豫,李興之自然是心裡通透,只不過不將他誆出城去,一旦建奴破城,那可真就破家滅門了,所以勸道:「王師傅,依我之見,莫如將嫂子接到城外馬棚淀,等風聲過了咱們再回來不遲。」
「幹了?」王忠再問了一句。
楊彪等人皆是異口同聲地說道:「幹了。」
「好!拿刀取酒來。」李興之一錘定音,當即喝道。
王忠心中一緊,連忙呼喊婆娘將刀和酒取來,這兩年雖然李興之在武館學藝,然而他們兩個卻是平輩論交的,而且由於他在少林寺呆了十餘年,這人情世故卻是不甚了解,全靠李興之在旁幫襯,卻是對李興之言聽計從。
眾人喝了血酒,就是一個個看向李興之,說實話這打家劫舍也是一個技術活,楊彪等人敲詐勒索在行,哪裡懂得如何搶劫,何況是衝到人家家裡搶劫。
李興之卻不以為意,不就是打個劫嗎?前世電視劇里看的不要太多,而且他自從決定落草后,就是盯了雷之先的別院好久了,甚至上樹查探過院子的虛實。
這別院說是院子,其實是個小型的塢堡,只開了前後兩門,牆高一丈半,角樓,敵樓一應俱全,辰時開門,酉時末關門,堡內家兵大概有五十人左右,其餘皆是雷家佃戶,實際上就是雷家在城外的存糧之所,所以李興之必須要將它拿下,這年頭有糧就有人,要是取了雷家的錢糧,他立馬可以拉起個百十號人的隊伍。
以區區二十人不到,想要劫了有五十家兵還有眾多佃戶的塢堡,那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李興之唯一的辦法就是在雷之先出城之後將他一舉拿下,然後押著雷之先破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