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三章外內兼治

第二百五十三章外內兼治

第二百五十三章外內兼治

鎮壓了「三一朝鮮起義」后,於之高被調任雲南了。袁世凱也改變統治方式,將「武斷政治」改為「文治主義」。

取消以現役駐軍軍官擔任朝鮮總督的規定,擴大錄用朝鮮人充當官吏,虛偽地宣稱允許朝鮮人享有言論、集會、出版等自由。起義被鎮壓后,朝鮮資產階級分化瓦解。一部分上層分子成為親華的民族改良主義者;另一部分人逃亡國外。在日本的東京組織了一個以李承哲為臨時大總統的「高麗國臨時政府」,他們企圖依靠日本的支持獲得獨立。還有一些民族主義者組織「獨立軍」,在朝鮮進行**鬥爭。

而袁世凱也開始了吞併朝鮮的步伐,駐朝總督府頒布「土地調查令」、「森林令」、「礦業令」等法令,佔有朝鮮的土地、森林和礦產資源,壓制朝鮮民族工商業的發展,佔有了朝鮮的絕大部分工廠企業和礦山,把朝鮮變為中國糧食、原料的供應地和中國商品的市場。

同時,在文化教育方面實行漢化政策。他們禁止朝鮮人學習和使用朝鮮語,用漢語取代。在學校中不準開設朝鮮歷史和地理課程,並宣揚朝鮮人是「劣等民族」,只有融入中國才能使朝鮮人生存下去。宣揚中國對朝鮮的「恩德」,推行「漢化運動」,消滅朝鮮的民族文化,消滅朝鮮民族。

僅在1909年,針對朝鮮歷史地理書籍進行了一次全面性搜查,有二三十萬冊書籍被沒收燒毀。查禁的書籍包括古代朝鮮民族英雄傳記,有關獨立、國家的誕生、**等外國書籍的朝文譯本。

袁世凱下令禁止一切有關於朝鮮的歷史與語言,對朝鮮人實施了民族文化滅絕政策。駐朝總督府在1908年9月頒布新的教育法令,除許可設立的公立學校進行漢化教育外,對原有私立學校嚴加控制和裁減。從1908年到1910年,私立學校由2000多所銳減為100多所。

絕大部分學齡兒童在學校里不再允許說朝鮮語,駐朝總督府還加緊了對傳統學校的控制。到1914年,朝鮮的中學課程取消了朝鮮語教學。從1918年起,朝鮮的學校完全採用中國學校的課程。隨後,公共場合不許再說朝鮮語了,只能講漢語,違者將受到嚴厲處罰。

總督府還制定了「思想矯正法」,對稍有愛國意識的朝鮮人,均以「思想犯」論處,進行無情打擊。路人如果交頭接耳或大聲歡笑,都可能被帶到警察所審問,如果審問時態度不好或有反抗情緒,將被遣送到鐵礦或煤礦強制勞動,很多人從此再也沒能重見光明。

從1909年開始,袁世凱開始執行遷其民政策。在經濟上,很多朝鮮人在朝鮮難以生存,他們被迫離開朝鮮到中國謀生。同時,劉飛揚也安排朝鮮人去東北、內蒙、外蒙、新疆以及分散到中國的各城市。從1909年至1918年就有七百多萬的朝鮮進入中國,最終也消散在中國。而國內也鼓勵百姓移民朝鮮,到1918年有四百多萬人去朝鮮,他們有政府安排的房屋、田地或工作。這形成了第一波移民朝鮮的浪潮。

1910年8月22日,中國政府通過一系列的努力,使朝鮮王國與中華共和國簽訂《中朝合併條約》。條約宣布,朝鮮國王「自願」將統治權、領土交給中國政府,成為中國的一員。同時,劉飛揚宣布把朝鮮按北緯38度分成兩個省,北部為慕華省,南部為立漢省。自此,朝鮮國家徹底消失。

就在吞併朝鮮的同時,劉飛揚在國內政治上也在進行著探索。

全國很快就將舉行議會改選,按議會章程,每個省有固定的名額3個,再按人口分派名額。準備工作一直緊張但有條不紊的進行,但國內的百姓大多對選舉不懂,所以政府在選舉前的一個月下令所有的中學學生暫停上課,到各個地方去宣傳選舉。

雖然還有很多地方不盡人意,但時間很快就到了1908年4月11日。這一日,全國開始對參與選舉的侯選議員同時進行投票。

18日,投票結果公布,人民力量黨獲得四百三十一席中的,二百七十六席;國民黨獲得了八十八席,民主黨獲得了二十九席,其它黨派和無黨派獲三十八席。

人民力量黨的大獲全勝,除了人民力量黨的實力外,很多原來的民主黨的人投入了人民力量黨當中。而原先的第一大黨民主黨卻兵敗如山,其黨首康有為還堅持著君主立憲理論,固執的認為中國不適合共和制度。民主黨發生了嚴重的分岐,大多數的黨員改換門庭。包括梁啟超、張賽、楊度等民主黨的重要人物都離開了民主黨,加入了人民力量黨。

此後,在議會的選舉中,劉飛揚當選為第一任中華共和國總統,梁啟超當選為第一任議會議長。

劉飛揚領導的政府和議會開始對在共和體制下的中國政治制度進行探索和改革。

但是,共和幾個月了但對內地的百姓而言,除剪掉頭上的辨子,不用再下跪叫那些當官的大人外,其它的沒有什麼變化。

劉飛揚從東風社搜集的民間情況上看,中國的多數地方還在用著人治。國內法律不健全,絕大多數的百姓也不懂得新時代的法律致上的原則,依舊以官員為青天大老爺。而原來的清朝的官吏,也大多轉為共和國的官員,他或也不明了新法,或不願觸及他們自己的利益,仍然按老一套我行我素。劉飛揚可不想辛苦建立的共和國,只不過是一個換湯不換藥、明不符實的又一個「王朝」。

劉飛揚與陳其昌、孫中山、梁啟超等不同黨派的共和國締造者商議后,決定先成立國家廉政署。國家廉政署不在政府序列,而是隸屬於議會之下,廉政署的人員不能加入黨派,署長和副署長由議會選舉產生,可以有黨派但不能是執政黨的。

1908年5月20日,議會宣布成立國家廉政署,並選舉國民黨的宋教仁為第一任國家廉政署署長,廖仲凱為副署長。國家廉政署的人員一部分由清朝的御史、給事中等遴選出公正廉潔、有清譽的官員,一部分為新軍中退役的官兵,大部分為剛從大中學畢業的學生。

國家廉政署成立以後,立即在各省進行人員培訓。9月1日,各省的廉政司開始一邊繼續培訓,一邊辦公。

國家廉政署一開始辦公立即掀起一場廉政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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