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七十一篇日記

71.七十一篇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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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醒來第一個想到的人。

怎麼做朋友。

——摘自於渺渺的日記

不管生活有多糟糕,當太陽升起,還是要起床,還是要擠地鐵,還是要準時準點地上班。

就像此時此刻的於渺渺,懷裡抱著放微波爐里熱好的飯盒,睡眼惺忪地走進酒店大堂。

她今天值的是早班,現在剛好早晨六點。

等她匆匆忙忙換好工作裝和高跟鞋,從更衣間走出來的時候,前台正在值班的恰好是連倩和另外一個男同事。

按道理來說,按照她現在的職位,早就已經遠離了前台,只有偶爾同事有事離開的時候會幫忙辦理入住。

可是現在她心裡揣著事兒,來來回迴繞了好幾圈,還是忍不住湊過去。

正低頭打著哈欠的連倩看到她過來,立刻清醒過來:「渺渺姐,你來了啊。」

「嗯。」於渺渺躊躇片刻,斟酌著問,「最近酒店業績怎麼樣?入住率跟上個季度相比變化幅度大不大?」

連倩聞言有點懵:「這個……我還沒開始對比數據。」

心不在焉地點點頭,她終於進入正題:「沒事,你去休息會兒,我幫你值班,順便看看數據。」

「啊……哦。」

連倩愣了愣,很快就退到一旁,臨走前還忍不住敬佩道,「渺渺姐,你工作真的是太拼了,怪不得我到現在都當不上部門經理。」

於渺渺聞言,只能尷尬地笑。

等到眼角餘光里連倩的背影越來越遠,她終於像做賊似的小心翼翼打開酒店內部資料,輸入顏倦的姓名開始查詢。

索性他的名字獨一無二,沒有重名,於渺渺輕易就找到了他的入住資料。

如果她的記憶沒有出現差錯的話,顏倦應該在今天早晨就退房了。

這大概意味著,他們見面的機率,將會變低很多。

她說不清心裡這種複雜的情緒是什麼,只覺得自己實在自私。

明知道會拖累他,可一想到他真的要走了,又要命的捨不得。

然而,當她點開客戶個人資料,一直翻到最後一行退房記錄的時候,卻愣住了。

因為,上面並沒有顯示退房時間。

滑鼠下意識地往回拉,於渺渺仔仔細細看完記錄,這才發現,他今早又續住了一個月。

一個月,三十天,七百二十個小時。

他還會時刻出現在她視線里。

心裡浮上來的第一個念頭,竟然是慶幸。

正對著電腦上他的入住資料發獃,大理石桌面上突然被人不輕不重地敲了敲。

聲音不大,卻很清脆。

以為是BOSS來巡查,於渺渺手忙腳亂地把顏倦的資料關掉,匆匆抬起頭。

卻看到面前男人一張輪廓分明的臉。

心跳猛地急促,她視線往下移,這才看到顏倦身上穿著一套簡單清爽的灰色運動服,髮絲微濕,像是剛晨跑完回來。

眨了眨眼睛,於渺渺張張嘴,脫口而出的一句話卻是:「你怎麼沒走?」

說完,恨不得把嘴用透明膠封上。

顏倦卻絲毫不以為意,他側過頭來看她,是清風霽月般的一眼。

「你在這,我怎麼走?」

於渺渺聞言,下意識低了點頭,突然不敢去看他那雙漆黑乾淨的眼睛。

頓了頓,她試著心平氣和地開口:「你這次回國,難道沒有別的事情要做嗎?這裡距市中心不算近,你住下來,出門要浪費很多時間。」

「這些時間不算浪費——」

他垂了垂眼,聲音低下來,慢慢補完下半句,「如果能每天看見你的話。」

於渺渺沒聽清,有些遲疑地問:「你說什麼?」

「沒什麼。」

顏倦搖搖頭,依舊是那副漫不經心的模樣,像是釋然了什麼,又像是更加堅定了什麼。

隨後,低頭仔仔細細看了看她的胸牌,口吻很溫柔:「前廳部於渺渺……半個小時后,到我房間里來。」

「……做什麼?」

他笑笑,聲音很淡:「吃早餐。」

直到對方的身影漸行漸遠,於渺渺還在出神。

明明自己前幾天才對他說過那些狠心的話,為什麼他看起來一點都不生氣。

自己在他心裡……真的有這麼重要嗎?

溜出去吃了個早餐的連倩心滿意足地回來,看到她還在這,興緻勃勃跑過來分享八卦:「渺渺姐,我跟你說,我剛剛出去買早餐的時候,碰到頂樓的那個客人了。」

於渺渺回過神來:「是嗎?這麼巧。」

「對啊對啊。」連倩使勁地點點頭,畢竟還是小女孩心性,興奮道,「我看到他從江邊方向回來,手裡拿了杯咖啡,大概是剛晨跑回來。」

頓了頓,又忍不住花痴,「他真的好帥啊,就是太冷淡了。嗯……準確點來說,應該是又禮貌又冷淡。」

他父母雙亡,如今獨活於世,無依無靠,你又能指望他有多熱情呢。

可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卻把最後殘存的熱情,全都給了她。

陽光漸漸明媚,大堂里來來往往的客人也明顯多了起來。

於渺渺垂眼盯著他剛剛靠過的大理石桌面,突然覺得,這樣一廂情願想要逃離他的自己,何嘗不是一個殘忍的人。

「渺渺姐,你怎麼啦,感覺心情不太好哎。」連倩手舞足蹈地描述了半天,看她不說話,有點疑惑。

於渺渺聞言笑了笑:「沒什麼,你剛剛說到哪了?」

連倩聽她這麼說,於是興高采烈地繼續分享自己從經理那得到的八卦:「我聽經理說,這個客人來頭不一般,是從哈佛畢業的博士生,而且在NASA工作了好幾年,好像是一個物理學博士,總之就是在美國搞科研的,很厲害就是了……」

物理學博士,科技人員,在全球首屈一指的科學研究機構工作。

十年過去,他終於站在了金字塔頂尖,成為了最好的人。

於渺渺的唇角不自覺染上笑容。

真好。

***

三十分鐘的時間一閃而逝,於渺渺看著牆上掛著的一排國際時鐘,心裡莫名開始焦慮。

糾結良久,終於還是摁下了電梯門口的上升鍵。

她怕顏倦會等她。

她等了他整整七年,卻怕他等自己哪怕半個小時。

頂樓的空間向來是隱秘又安靜的,因為沒有多少人會踏足這裡。

於渺渺一步步走到走廊盡頭的那個房間門口,猶豫片刻,還是鼓起勇氣敲了敲門。

幾秒鐘過後,房門被人打開。

她抬起頭,看著那個削瘦身影,突然不知該說些什麼。

顏倦抿抿唇,笑意漸漸蔓延到眼睛里。

他伸手,不輕不重地握住她手腕,輕而易舉就把她拉進房間。

應該是剛洗完澡,他換了衣服,身上混合著沐浴露的味道,比起平時的清爽,顯得慵懶又繾綣。

於渺渺一路迷迷糊糊跟他走到客廳,這才看到桌面上擺著一碗熱氣騰騰的南瓜小米粥,旁邊的瓷盤裡還放著仔細切好的金槍魚三明治,以及一些精緻配菜。

顏倦側過頭看她,聲音難得有些忐忑:「要嘗嘗嗎?」

他這麼說是什麼意思……

於渺渺思考了幾秒鐘,而後,有些驚訝地問:「這些是你做的嗎?」

顏倦點點頭,上前拉開一把椅子,道:「剛剛太急,忘記煎雞蛋了,你先吃。」

他說完,挽了挽白色襯衫的袖口,真的轉身回到了廚房。

腦袋裡像打翻了漿糊,於渺渺聽話地坐下,一時竟不知今夕何夕。

她看著那個距離自己不過半米的金槍魚三明治,卻很久都不敢伸手去拿。

怕是場夢,一伸手就醒了。

於渺渺在這裡猶豫了半天,顏倦轉眼就端著瓷盤裡色澤金黃的煎蛋走過來。

怕對方以為自己不願意吃,她趕緊伸手拿過三明治,放在嘴裡咬了一口。

「很好吃。」

於渺渺真心實意地開口讚美,因為含著食物,聲音顯得有些含糊不清。

把瓷盤裡的煎蛋放下,顏倦拉開她旁邊的椅子,也跟著坐下。

像是想到了什麼,仔仔細細打量她一遍,問:「你怎麼還是這麼瘦。」

高中那會兒她就很瘦。

這麼多年過去,怎麼感覺一斤肉都沒多長,風一吹就能倒。

於渺渺咬著三明治,低頭喝了口粥,訕訕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沒胖起來。」

說完,似乎是覺得氣氛有些尷尬,又開口,「你也吃啊,這麼多,我一個人吃不完。」

顏倦搖搖頭:「我吃過了。」

頓了頓,又斟酌著說,「不知道你喜歡吃什麼,而且食材有限,所以就做了這個,如果不喜歡的話也沒關係。」

於渺渺喝粥的動作一滯,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經所剩無幾的三明治,有些羞愧:「……我很喜歡,謝謝。」

清晨的風透過半敞開的白紗簾吹進來,落到他輪廓冷冽的眉骨上,慵懶里似乎又隱著溫柔。

他笑起來,罷了又問:「那……能不能告訴我,你還喜歡什麼?」

於渺渺被他的問題難住,腦海里一團亂麻,除了他,竟然想不到一樣喜歡的東西。

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她開口,只能像流水賬一樣漫無目的地回答:「我也沒什麼特別喜歡的東西,因為我這個人從讀書到現在一直都不思進取,你大概也知道。」

「如果非要說的話……我喜歡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尤其是三分甜的芋頭牛奶;我喜歡清晨陪糯米散步,看他搖著尾巴撒歡;嗯……我還喜歡晚上十點過後的外灘,霓虹燈亮起來的時候很美。」

她說著說著,反而放鬆下來,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喋喋不休地念叨了很多無趣的瑣事,忽然有些不好意思。

「我其實就是一個特別無趣的人,也沒什麼有意義的興趣愛好,每天就這麼渾渾噩噩地過日子。」

他聞言,挑了挑眉:「我覺得很有趣。」

於渺渺恰好在這個瞬間抬頭,對上了他那雙清澈的眼。

她有多久沒看到顏倦做過挑眉這個動作。

三分驕傲三分恣意。

就像那些年裡每一次大大小小的考試,他用很短的時間做完交卷,監考老師勸他再檢查幾遍的時候,他也是像現在這樣挑挑眉,說不用了。

神愛世人,更偏愛他。

清晨的陽光透過淡薄的雲層,緩緩灑落下來,寧靜又柔軟。

街道上的行人漸漸變得擁擠,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目的地。

而他的目的地,又在哪裡呢?

會在她這裡嗎?

於渺渺定定地看著他,忽然間什麼都忘了。

腦海里只剩一句話,無論輾轉多少年,每每想起,都像繩索,逼得她不能呼吸,逼得她困在原地。

非要得到個答案,否則至死方休。

彷彿沉默了一個世紀的時間,她終於開口。

聲音明明謹慎到了極點,卻帶著某些孤注一擲的瘋狂:「顏倦,你還記得嗎?合唱比賽那天,你曾經說過,等高考過後……會親口把答案告訴我。」

他還記得嗎?

那個傍晚,在光線模糊陰暗的舞台邊緣,他問她,於渺渺,你是不是喜歡我。

他還說,這句話,等高考過後,他會親口告訴她。

她什麼結果都預料到了,唯獨預料不到,這場高考會如此漫長,整整七年。

剎那間天地都寂靜無聲,世界變成了一幅黑白映畫,只餘下近在咫尺的他。

白色紗簾隨風浮動,窗外靠海,一片起起伏伏,沒有盡頭的藍。

而於渺渺在這等待的幾秒鐘里,彷彿正一刀一刀被人凌遲。

她竟然在這樣的痛苦裡嘗到些許快意。

直到天光乍破,冰雪融盡。

她聽到他的聲音,像蝴蝶翩翩起舞,一字一句,無比清晰。

他輕聲說:「於渺渺,我喜歡你。」

要問誰比誰愛得深。

別問誰比誰愛得早。

顏倦的聲音向來淡薄,可是說到喜歡這兩個字,卻也不自覺地拐了個彎,弧度變得柔軟起來。

誰能知道,這短短的四個字,她等了七年。

不知道現在是該哭還是該笑,於渺渺低頭,抬起來,又低下,只覺得整個世界都亂套了。

半晌,胡亂地假裝用手指整理頭髮,像個成熟的大人一樣點點頭,努力平靜道:「謝謝你告訴我。」

下一秒,卻看到他伸手過來,緩緩幫她理了理長發。

「渺渺,我不知道喜歡一個人應該怎麼去做,但我會努力,直到你接受我為止。」

他其實什麼都不用做。

他應該也不知道,他曾經是她日復一日的夢想。

發間傳來他指尖的零星溫度,於渺渺閉了閉眼,只覺得自己無藥可救。

因為,十五歲的於渺渺喜歡十五歲的顏倦,也不知道到底該怎麼做才是標準答案。

所以喜歡得橫衝直撞,毫無章法。

可是兩個人要想長長久久地在一起,只有喜歡是不夠的。

他真的能接受這樣糟糕的自己,以及在一起之後可能要面對的未來嗎?

她咬了咬唇,那短短的一句話明明就抵在舌尖,終究還是難以啟齒。

他剛說完喜歡她啊。

就讓她再貪心幾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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