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四章 約會走起來

第二一四章 約會走起來

周日這一天天氣很好,冬日的暖陽照在臉上非常的舒服,若是在這樣的午後躺在陽台上,關上窗,不讓風透進來,睡個午覺一定是非常棒的。

走在大街上,風還是有些清冷,林初說服了吳菲菲好久,這才硬生生熬到了九點鐘出發。

兩人是走著去學校的,並沒有坐車,其實路程並不是很遠。只不過林初每次都是可以蹭林家茂的車,他也懶得一個人回來了。

特別是在經歷上一次的小混混事件之後,他就愈發上喜歡搭順風車了,安全靠譜。

學校門口他們還是最早的到的,鄞縣中學的校門前的路口揚起了灰塵,兩人則是往裡面靠了靠。

「姐,和你說了吧,時間太早了,你非不相信。」林初有些無奈地吐槽了一句。

「你懂什麼?作為一個男人你要有紳士風度才是,怎麼能夠讓別人等你呢?」吳菲菲沒好氣地道。

「這一次我們可是足足八個人,可以說是集體出遊了,差不多一個時間,大家一塊兒到就好了么?」林初解釋了一句,他忽然道,「你看弟弟我為你也算是盡了心,知道你害怕兩人獨處的尷尬,所以找了一堆人來幫你捧場。但是我們有一個前提得事先說好,等會兒看完電影,我和謠謠可就溜了。之後獨處的機會,能不能有所發揮就看你自己的了。」

「切,姐姐可是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的情場情聖,你還是顧著你自己吧,別沒有照顧好你的小女朋友,最後她不搭理你了。」吳菲菲很裝地道。

姐弟倆正在閑話著,不久就有人來了,最先到的卻是林家茂,開著自家的兩輛奧迪a8就過來了。

要說最興奮的人無疑就是林家茂了,他已經很久沒有能夠白念雪一起去看電影了。

上一次兩人一道兒去看電影還是在他**歲的時候,當然了也不僅僅只有他們兩人,還有別的家長帶著小朋友一起。

最主要的還是這一次的約會興緻不一樣,周圍其他六人,兩對情侶,還有兩個打算成為戀人,這種氛圍,他感覺要是再不能夠有所建樹,他不如一頭撞死算了。

不管怎麼樣,今天這個白他林家茂表了好吧?誰要是敢攔他,信不信他一個巴掌能抽死他自己?

幹嘛要抽死自己啊?

可不就是氣懵了嗎?

從車上下來,見到林初和一位大美女已經俏生生地等在那裡了,他趕緊靠了過去。

「嗨,你們早啊!」林家茂打著招呼。

「喂,這個死胖子是不是就是想要追求小雪的那位?這形象也太……」吳菲菲有些無話可說了,嘀咕道,「雖然說結婚不必注重對象的相貌,重要的是人品。但是哪個女孩兒不希望她的初戀能夠是白馬王子,?據我感覺,小雪的初戀應該還在。所以你這位朋友怕是沒戲咯。」

「一切順其自然吧。」林初卻沒有多說,他越發的感覺感情這一回事只能靠自己,旁人再怎麼推波助瀾其實都是沒有用的。若是一個人心裡始終沒有對方,那麼即便是強行湊到一起,結局也不去完美。不是有一句話是這麼說的:強扭的瓜不甜!

「嗨,小同學你好啊,我是林初的表姐,吳菲菲。你也可以稱呼我為姐姐哦。」吳菲菲表面上還是很客氣的,笑容滿面地打著招呼,「小同學家裡很有錢嘛,一出手兩輛奧迪?」

「這些車平常停家裡也是沾灰塵,不如開出來多跑一跑,也算是物盡其用了。」林家茂說話就很合體了,讓人聽著十分的舒服。

「嗨,人來了那麼多了呀?」

路口處童謠不知道什麼時候到了,她今天打扮的很漂亮,雖然依舊是素顏,但是身上的衣著不再是校服,而是換了一身白色的高領羊毛衫,下身也是一條黑色的休閑褲,將她曼妙的體態拉扯的很惹眼。

童謠有輕微的體虛,因此她比較的怕冷,早早地就穿上了毛衣。但是由於她的膚色比較的白嫩,白色高領的羊毛衫襯托著她的臉龐更為的白皙了一些。

「哇,謠謠,你今天的打扮真漂亮。」吳菲菲走過去拉住童謠的小手往回走,「只不過女孩子還是應該要化妝,你這模樣即便是畫個淡妝,也會羨慕死無數的女人了。下一次有空,姐姐教你怎麼化妝。」

「別介!謠謠素顏就很好,況且就你那個化妝技術……」林初實在是不敢恭維吳菲菲的化妝技術,如果說她的模樣是九十分的,化完妝之後就只剩下八十分了。不管是眼線還是腮紅打的都很是不對,要麼是眼線畫黑了,要麼就是腮紅打厚了,反正很是不對勁的感覺。

「小子,你再給我說一句?」吳菲菲惡狠狠地看著林初,沖他抬了抬腿,意思就很明顯,他要是敢再bb一句,飛腿招呼。

林初明智地選擇了緘口不言,他實在是害怕被吳菲菲在惱羞成怒地情況下給殺人滅口了。

之後虞思哲,白念雪也隨之而來,最晚到的卻是陳彬和許婷婷。許婷婷要幫她媽媽賣早點稍微拖了一點時間,不過也也不著急反正是十點一刻的電影票。

兩輛車,林初童謠和林家茂白念雪坐在一起,其餘四位也是坐的另外一輛車。

「小初,這就是你女朋友啊?可真漂亮。」白念雪看著反光鏡中的童謠誇讚道,「你好像一次都沒有把她帶到過工作室吧?」

「工作歸工作,我可是一個愛崗敬業的好員工。」林初有些不要臉地自吹自擂道。

「哈哈,要是每個員工都像你一樣,連班都不帶上的,每天遠程遙控,那麼公司可不得賠死了?」白念雪笑著打趣道。

「二十一世紀最重要的資源始終是人才,那麼何謂人才,無非就是體現在能力上。」林初道,「能有以一當三的水準,老闆你就偷著可吧。」

這麼不要臉的話竟然是我男朋友說的?

童謠掩著小臉實在是有些羞於見人了,然而林初說的已經很謙虛了。互聯網的領域,如今的他,又豈是簡簡單單隻能夠以一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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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時代的漣漪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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