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好機會
結果孩子生下來,是個女兒。
黃娟將女兒扔回老家給父母養,又等了好幾年,黃娟再次懷孕,她這次學乖了,先回老家找熟人做了檢查,是個兒子。
劉東升喜不自禁,掐指一算,結婚剛好滿十年,可以轉戶口了。
他先將戶口轉到了京城,接著就向林芬芳提出離婚。
他要趕在兒子出生之前跟黃娟拿結婚證,那兒子上戶口的時候,就可以隨他落戶在京城。
他金貴的兒子,一定要做地地道道的的京城人!
林芬芳壓根就不知道劉東升外面有人,還有了私生子,十年來,丈夫對這個家沒有絲毫責任感,工資不交給她,家裡的事也不管,她早就心冷了,痛快的答應離婚。
劉東升又提出把家裡的存款留給林芬芳,自己要房子。
家裡的存款,是林芬芳父母去世后留給她的,總共五萬。
而房子是林芬芳祖上傳下來的一進四合院。
那個時候是十幾年前,四合院的價格還沒有現在這麼離譜,但也少不了值個一兩百萬。
劉東升也不是一般的臉大,動動嘴就想拿走!
林芬芳又不是傻子,自然不肯,沒想到劉東升不是個東西,偷偷把兩個女兒藏了起來,說是不給把房子給他,就讓林芬芳永遠都看不到女兒。
林芬芳找不到女兒選擇了報警。
孩子的父親把孩子帶走了,這在警察眼裡,就是家務事。
若不是林芬芳鬧得太狠,他們都不想管。
最後,街道和派出所一起出面,兩邊做工作,劉東升兒子快出生了,急著辦離婚,林芬芳為了兩個女兒也不得不妥協,最後各退一步,林芬芳用一半的房產,換回了林苑和林汐。
拿到離婚證的當天,劉東升便帶著大肚子的黃娟堂而皇之的住了進來,接著又將養在老家的女兒接到了京城。
林芬芳氣得吐血,這才搞清楚事情前後的原委。
原來她的婚姻,她的青春都是在為他人做嫁衣裳。
她只是劉東升拿京城戶口的一塊跳板!
感情上的欺騙,林芬芳還可以忍,只當自己眼瞎,可這樣處心積慮的騙她家的房子,這真的忍不了,可她又毫無辦法。
而且前夫還帶著小三住她在眼皮子底下,這日子說有多堵心就有多堵心。
林芬芳也曾經想過搬走,住在這裡是一種精神上的折磨。
可這裡畢竟是她家祖宅,她憑什麼灰溜溜的離開自己的家?要走也是劉東升走!
於是兩家就這麼別彆扭扭的在一個院子里住了下來,十幾年摩擦矛盾一直不斷。
母女三人這些年在劉東升一家手裡吃了不少虧,林苑和林汐姐妹,不但從父親那裡得不到半點溫暖,還經常因為黃娟的挑撥被打,久而久之,年幼的姐妹倆也明白了,劉東升是小胖的父親,並不是她們的父親,兩人已經有很多年都沒有叫過一聲「爸」了。
劉東升也不想看到前妻一家,打算賣了四合院買新房子,可人家過來一看,這四合院只有一半,佔了一間半正房,三間東廂房,其餘的是另一家居住,兩家共用一個院子。
買四合院的一般不差錢,自然不肯買這種只有一半的。
房子賣不出去,劉東升恨上了林芬芳,對母女三人越發惡劣,希望她們自己受不住,將那半邊房子低價賣給他。
林芬芳早就看出了他的意圖,隨便劉東升怎麼鬧,反正不搬走。
這事她也交代林苑好幾次了,這會兒又不放心的再次提起。
林汐回憶了一下她那渣爹做的一些事,有種將人按在地上揍一頓的衝動,她深呼吸幾次,平靜了一下心緒,這才從房間里出來。
穿過一間屋子,走到林芬芳卧室,看到她媽已經拉著林苑的手在交代後事了,「等我死了,燒成灰,往河裡一撒就行了,不用買什麼墓地,太貴了。」
林汐一出現林芬芳就閉嘴不說了。
在她心裡,小女兒才十七歲,還沒成年,這些事情怕她接受不了。
林汐則是放開神識,仔細探查林芬芳的身體。
林芬芳是公交公司的售票員,或許是因為在車上經常不能及時上廁所的緣故,林芬芳得了尿毒症。
起先她還瞞著,自己偷偷吃點葯,還繼續上班。
後來病情越來越重不能上班,也瞞不住了,好在公交公司是國企,雖說不上班了,單位還給她一點基本工資,藥費也報銷了大部分。
即便是這樣,透析的費用加上母女三人的生活開支,家裡很快就捉襟見肘,今年最後一點存款都花光了,林苑本來在上大學,只得申請了休學,白天打工,晚上賣牛肉串,供母親治病還有妹妹讀書。
一番查看之後,林汐在心裡嘆口氣,母親的腎臟已經萎縮,真的已經是病入膏肓了。
要是這麼下去,估計也就是半年一年的事兒了。
如果放在前世,她只需要讓龍組治癒系的異能者給她媽慢慢治療就行了,可現在,十幾年過去,她已經不再是當年的龍組組長汐姐了。
眼下只能以現代醫學手段拯救林芬芳。
惟一的辦法就是換腎。
可換腎的錢從哪裡來?
林汐一邊往回走一邊想,突然想到了什麼,很快又搖頭否決了自己的想法,真要那麼做會引發很多不必要的麻煩,不到萬不得已不能那麼做。
突然,她拍了一下腦袋,最近不是馬上就要搞什麼《極限生存》的海選了么,這是個好機會,只要能成為花國的參賽選手,就能拿到一千萬軟妹幣的簽約金。
《極限生存》是最近幾年火爆全世界的,一檔真人生存類直播比賽。
共有五十多個國家拍出選手參賽,接近一百個國家買下了播放權。
今年已經是第四季,熱度依舊是全球所有類型節目中最火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