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派出所
接到關雎爾的微信電話,羅易正愁如何與關關加深聯繫,以便儘快把她挖過來,現在剛好得到這樣一個完美的機會。
羅易辦好手續,由4S店代辦一張臨時牌照,放置在規定位置,羅易駕著新車前往關雎爾告訴的那個位置。
開著跑車,很快,羅易就來到了關關的說的位置,是一個派出所。
來到派出所,羅易便明白了,是歡樂頌的這個情節,樊勝美帶著關關,為邱瑩瑩出頭,砸了邱瑩瑩渣男朋友白主管的家,導致白主管故意砸了自己平板電腦及筆記本電腦,故意陷害。
羅易雖然知道自己不來,這個事情也能很好的解決,主要是白主管的同屋,看不慣白主管的品質,不願意幫助他作偽證,有人來作證,很快就把事實的真像說清楚了。
不過,羅易既然來了,就準備發揮一些作用,來到派出所門口,關雎爾和邱瑩瑩現在已經在派出所的門口等著,由於砸東西的是樊勝美,所以警察就單獨把樊勝美叫入警務室單獨詢問,關雎爾和邱瑩瑩就沒有讓她們進入。
「房東,你好,真是麻煩您,單獨的跑一趟,主要是我們真的沒有其他辦法了。」關雎爾看見羅易的到來,主動的迎了上去,向著羅易解釋。
「沒關係的,我叫羅易,以後可以叫我易哥,我年紀也不大,事情是什麼情況,你簡單的和我介紹一下。」雖然羅易大致知道事情的內容,但是還是讓對方介紹了一下,畢竟,如果不聽別人介紹,就知道了事情,就有點太奇怪了。
如果沒有這次的技能提取,羅易估計解決這件事情還是有點困難的,不過現在對於羅易來講還是比較容易的,我國刑法的精神是無罪推定,遇到刑事案件的時候,如果沒有證據證明我們有罪,那麼我們就是無罪的,也就是說當我們提供證據證明事情存在另外一種可能性的話,我們就是無罪的。
聽完關雎爾的介紹,羅易讓她們保持輕鬆,然後就走入大廳,走到大廳處執勤的警察處,掏出自己的律師證,「您好,我是全璟律所的律師,羅易。我聽說我的當事人樊勝美,在你們這裡做筆錄,麻煩告訴我一下,她是在哪裡。」
雖然警察不是很想和律師打交道,但是還是按照規定,帶羅易找到了樊勝美。
警務室內,警察正在問話,「你再仔細想一下?到底砸的有什麼東西。」
警察正在問話,看到羅易被執勤的警察帶著,從門外走了進來,便問道:「你是?」
「你好,我是樊勝美的委託律師,這是我的證件。」羅易主動的將自己的律師證交給了問筆錄的警察。警察檢查之後,發現沒啥問題,便還給了羅易。
白主管,聽到羅易的介紹,心中咯噔一下,沒想到邱瑩瑩一個小職員的朋友,居然還能請的起律師,不過他自認為做的布置還算是可以,也沒有太過於驚訝。
羅易到來,主動的向著警察示意,要先查看已經做的一部分筆錄,其實也沒有什麼太多的內容,樊勝美剛被警察帶走,羅易就接到了關雎爾的電話,中間大家到達派出所的時間相差並不是特別多。
「那咱們繼續吧。」羅易搬個凳子,主動的坐到樊勝美的身旁,示意警察可以繼續開始詢問筆錄,看到羅易的到來,樊勝美心裡頓時就不是很慌了,事情該是怎麼樣,就是怎麼樣。
「樊勝美,受害人講他的筆記本電腦,和平板電腦也被砸了,是你砸的嗎?」
「警察叔叔,你好,我只是砸了一床被子」
聽到樊勝美這樣說,旁邊的白主管不太樂意了,「只有你進過我的房間,不是你砸的是誰砸的?」
「您好,我想問一下,您是白先生是吧?」羅易也不能做一個擺設,要儘快的把節奏抓到自己的手裡面,開始主動出擊。
「是的,我是。」
「我想問一下,白先生,您是怎麼知道,這個房間只有我的當事人進入過?」
「我在房間的門口裝了一個攝像頭,它拍下了樊勝美他們進入我房間的視頻。」
「視頻在嗎?可以提供一下嗎?」還有攝像頭,羅易有點不想吐槽樊勝美她們辦事的不靠譜,別人家裡還有攝像頭,也不查看,直接的就把別人家砸了一通。
白主管主動的提供了一段時間,上面清楚的顯示了樊勝美她們進入白主管的家裡,並且還清晰的顯示樊勝美自己一個人砸了一床被子,過了一會兒就出去了,然後又過了一會兒,樊勝美又進去了房間,視頻也就到這裡截止了,沒有了後續。
看到這個視頻,羅易發現了他巨大的失誤,首先,視頻上的內容顯示的是樊勝美砸了一床被子確認無疑,後面再次進去房間,給人以慣性思維,想著第二次肯定是砸電腦、砸平板去了。但是由於後面沒有視頻,並不能證明後面沒有別人來過,存在別的可能性,也沒有拍下樊勝美砸電腦及平板的證據,沒有板上釘釘。
「白先生,這個視頻就結束了,剩下的那部分呢?」
「電腦已經被砸壞了,只讀取出來這些。」
「其實,這段視頻,也說明不了什麼。只能說明我的當事人砸了一床被子,按照被子的價值,應該達不到立案的標準吧?」羅易看了一眼白主管,對著警察說到。
「羅律師,你沒看到這段視頻,最後面,樊勝美後來又回去了嗎?肯定是去砸平板電腦去了。」
「是嗎?也就是,白先生你,沒啥證據,只是根據這個視頻猜測,可能是我的當事人。警官先生,希望你可以向原告培訓一下法律,我們是不用去主動舉證證明我們沒罪,而是需要白先生舉證,證明我們有罪才行。如果,白先生,沒有什麼其他證據的話,我們就不奉陪了。」
其實,電視劇上的樊勝美,弄錯了一件事,她是沒有舉證責任的,她只要說明事情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就足夠了,剩下的需要白主管來舉證,如果白主管,不能提供或是證人證言,或是視頻證據,證明樊勝美確實做了這件事,否則就是沒做。
羅易的說明,讓旁邊的警察徹底的看清楚了,羅易來了,事情繼續進展可能性也不大,索性就讓樊勝美在筆錄上簽字,就讓羅易帶著她離開了。
如果,讓羅易做的徹底,其實是可以追究白主管,故意捏造證據誣告的,並且辦案民警,在證據如此瑕疵的情況下,還稍微有點偏袒的意思,真的調查下去,估計還能找到辦案民警的瑕疵。
但這與羅易有啥關係,樊勝美不是羅易喜歡的類型,這次的到來,全是靠著想要加深關雎爾關係的目的來的,所以,羅易故意的儘快處理。
接下來,羅易打算開家公司,然後著力推進挖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