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任府慘案

第5章 任府慘案

在任家鎮找了一個半鐘頭,張文終於找到一條純黑的黑狗,狗很兇,見了張文便狂吠不止。

狗主人的是個莊稼漢,聽聞張文想買自己的狗時,說道:「這條狗養了五年了,三哥,不是我不想賣,是捨不得啊,人都是有感情的。」

黑狗旁,扎著麻花辮的女孩抱著自己家大狗,瞪眼看著張文。

「李哥,通融通融。」張文掏出一塊銀元,往前一遞。

一塊錢,買條瘦成了皮包骨的狗,讓誰說也是張文虧了。

李姓漢子看了一眼銀元,問道:「這條狗身上加起來也沒二兩肉,你買回去有啥用?」

「夏天了,給娃做一身新衣服吧。」說著,張文未解釋,而是又放了一塊銀元。

兩塊,能買半扇豬。

漢子看了一眼自家的閨女,張張嘴,卻沒有力氣拒絕。

孩子這身衣服,春穿秋也穿,冬天套棉花,夏天再把棉花掏出來,但隨著閨女長大,個頭也長,已經露手露腳了。

南方雖說冬天不太冷,但濕氣寒氣都重。

這裡不是後世,高樓大廈的頂著風,在這個時代,冬天裡的一陣穿堂風就夠人打擺子了。

張文又拿了一塊銀元,還沒說話,漢子先慌了。

兩塊錢買這條黑狗,他已經有些不自在,花三塊錢買狗,還是買他這條命?這些穿狗皮的警察可沒有一個好東西,說不定哪天就找個由頭把他關起來,今天拿多少,明天就得吐多少。

「三哥,別,這條狗不值那麼多錢,你想要直接牽走,一分錢我也不要。」

聽自己老爹想要賣狗,女孩抱著黑狗脖子更緊:「爹,不能賣大黑!」

張文卻執意將三塊銀元塞到漢子手裡:「狗我要了,正巧看你家還有隻大公雞。」

「爹!」女孩大喊:「大黑不能賣,大花也不能賣!」

漢子攥著錢,不再說話,低著頭轉身就去抓雞。

用草繩捆了雞翅膀和雞爪,又拉開自己的閨女,把黑狗的狗繩一併給了張文。

「謝了李哥。」

他看了一眼在地上坐著,抱著膝蓋大哭的女孩。

也就是任家鎮太平,換做其他地方,三塊錢都能把這女孩給買走。

感情,你物質生活滿足時,為了感情放棄一切都不奇怪。

若是填肚子都難,感情也比不過小米五斤,豆油三兩。

易子相食的傳說,自古有之。

張文牽著狗繩,提著公雞離開。

黑狗雖大,卻總吃不上東西,乾瘦乾瘦的。

它不想走,張文用力卻能拖著黑狗走。

一比較,紅雞冠的花公雞,就得有七八斤沉,提著壓手,若不是張文給了三塊大洋買黑狗叫漢子心中害怕,這隻雞用一塊錢真未必能買下來。

是個有年頭的老公雞。

回家將黑狗拴在院子里,又把公雞丟進柴房,鎖好了門出來。

買硃砂,黑狗,公雞等,只是防患於未然,真正有用的是糯米!

張文到了米鋪,

米鋪的糯米有幾百斤,到腰的米缸那麼高,磨盤寬,儲了能有兩缸。

糯米也不太貴,張文花錢,把這兩大缸的糯米買下,僱人送到自己家裡去。

現在糯米不算好東西,但等到殭屍咬死人,糯米就成了緊俏貨,能治殭屍的屍毒,還能驅殭屍,來多少都不嫌多。

今天防任老太爺,等明兒還能防別的殭屍呢。

等忙活完了,天也快黑了。

不用回去看牢房的好處就是不用熬夜,張文從茶樓里出來,提著一斤醬牛肉,半斤豬耳朵,二兩白酒,回到家裡。

家裡點上煤油燈,卻還是黑黢黢的,不如燈泡亮堂。

任家鎮沒通電,任府用的也是煤油燈,也只能忍忍了。

張文抓了兩把糯米,先餵了雞,思索著,又把黑狗牽繩拽進屋裡,晚上做個伴,免得有什麼魑魅魍魎串門來。

給自己倒上一盅酒。

「穿越過來的時間雖不長,但也算是有瓦遮頭,家裡有雞也有狗。」

他夾了一塊醬牛肉,剛想送進嘴裡,就看見黑狗流著哈喇子看著自己。

「你也吃,以後說不定還得靠你的血救我的命呢。」

張文筷子一轉方向,醬牛肉丟到黑狗面前。

大黑狗舌頭伸,再一卷,醬牛肉就被吞進了嘴裡。

吃完后,大黑狗又抬起頭來,沖著張文搖尾巴。

「有肉就是爹,比人靠譜多了。」

張文給自己夾了一塊醬牛肉,喝了口酒後,又夾了一塊豬耳朵丟給黑狗。

第二天無事發生,

第三天,張文一大早就被敲鑼送信的聲音吵醒。

「任府發生謀殺案,任老爺死了!」

「任府發生謀殺案啊!」

張文立即穿上衣服,衝出門直奔任府。

任家富甲一方,任老爺死了,來看戲的人不在少數。

到任府門口,有警察扛槍攔著不讓人進去鬧混亂。

見張文來了,他們點頭打招呼:「三哥!」

「隊長呢?」張文問道。

「在裡面,你最好別進去啊,那個任老爺……死相可慘了!」

張文衝進去,進門先喊了一聲隊長,便站在一旁。

任家鎮的長輩們匯聚於此,任婷婷正在一旁抹眼淚,阿威則好言相勸,不過他看向任婷婷的目光,已沒有當初那麼的「舔狗」了。

阿威是個渾人沒錯,但他絕對不傻。

有任老爺在,他是任家鎮的看門狗,平日耀武揚威也沒人說什麼,可終究是狗。

任老爺一死,就憑藉一個十指不沾春水的任婷婷,可擺不平接下來的麻煩。

首先是競爭對手,那些一直被任家壓著的家族,都眼饞著這一塊大肥肉,人心彎彎繞,估計再有一兩個月,任家就得從富甲一方,變成貧苦人家。

其次,阿威眼饞任家女婿的位置這麼久了,現在沒有任老爺在頭頂上壓著,阿威想要把任婷婷搞到手,簡單了無數倍。

只要娶了任婷婷,他就是名正言順的第二個任老爺。

手下有錢,有槍,才是真的在任家鎮橫著走,說一不二的風雲人物。

阿威有沒有本事扛得住那些鄉紳的商業競爭且不說,任婷婷一定扛不住阿威的手段,因為張文知道,阿威肯定會不擇手段。

換做是張文自己是阿威,這時堪稱天時地利人和,再不動手,他都覺得自己是蠢蛋。

不過還有一點,阿威得解決任老爺這件事,為的是民心,否則一群鄉紳咬咬牙,還是能把他換下來的。

想清楚這一點,張文再看任婷婷,又覺得這個女人確實有些可憐。

自己老爹被自己爺爺從棺材里爬出來咬死,現在孤家寡人,所有人都恨不得把她一口吞了,骨頭都不吐。

任家和任婷婷的未來,張文完全不在意,他看了一眼地上蓋著白布的屍體,知曉屍體如果不燒,今天晚上一定會屍變。

但嫌犯沒找到,規矩上,屍體絕對不能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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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民國打殭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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