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一雙慧眼識「現場」
看現代刑警怎樣勘查現場
「他迅速地從衣袋裡掏出一把捲尺和一個大號的放大鏡。手裡拿著這兩樣東西,他悄無聲息地在屋內來回走動,有時停住、有時跪下,有一次竟然把臉貼在地板上。他工作得如此全神貫注,似乎忘掉了我們的存在,一直在自言自語地嘀咕著什麼,並始終處於興奮的狀態中。一會兒嘆息,一會兒吹口哨,一會兒又充滿希望地叫喊幾聲」。
這是1886年,著名偵探小說作家阿瑟·柯南·道爾筆下的經典角色——夏洛克·福爾摩斯首次亮相時的場景。在這篇名為《血字的研究》的偵探小說中,福爾摩斯對待犯罪現場的認真細緻和重視程度都給讀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犯罪現場」也隨著多部推理小說、警匪影視劇的熱播,逐漸成為普通市民對於案件偵破了解最多的一個關鍵詞。而在西安市公安局刑事偵查局,也有一個專門負責現場勘查的部門,那就是隸屬市刑偵局技術處的現場勘查大隊。
大隊成立於2013年10月,「之前市局級別、專門的現場勘查主要關注重特大命案,大隊成立以後我們更多關注了入室盜竊這類跟市民切身利益相關的案件。」現任大隊長鄭紅軍說。這位四十齣頭的大隊長,已經在市刑偵局從事了十幾年現場痕迹的檢驗工作,堪稱一位久經沙場的老江湖。
福爾摩斯手拿捲尺和放大鏡就能縱橫十九世紀末的倫敦刑事案件現場,古城的現場勘查員們也得有一套趁手的「裝備」——勘查箱。
「箱子里除了一般的鑷子、尺子等工具,最多的是各種用於提取指紋的粉,還有各種光源,能夠在特殊的條件和情況下發現作案痕迹。」鄭紅軍說。「到了案發地點以後,有經驗的勘查員一般先不急於進入現場,而是需要先觀察一下案發地的環境,巡視一下道路、出入口、周邊居民情況,等等,對整個案件有一個全局的了解和判斷。」
鄭紅軍手下帶領著多位古城警界的「學霸」,這些現場勘查員不僅學歷高,EQ、IQ也都雙商俱高。去犯罪現場進行勘查,被他們簡稱為「出現場」。
「出現場需要綜合運用多種知識,不光是痕迹檢驗的專業知識,還要求你具備比較廣的知識面和社會經驗、生活經驗,才可能對現場迅速做出一個判斷。」鄭紅軍說。
畢竟,每一個案發現場都具有自身的獨特性,就像樹林里沒有兩片相同的葉子。而很多作案痕迹,不僅隱藏在很容易被忽視的地方,還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逐漸消失,無法再生、亦很難複製。「如果現場你抓不住,那也許就失去了一個很重要的、鎖定嫌犯的線索,後期的偵破就會比較困難。」鄭紅軍說。
在《血字的研究》中,福爾摩斯勘查過現場后,馬上就判斷出兇手的體貌特徵,這堪稱神奇的一幕,在現實案件的偵破中也確實有可能出現。鄭紅軍說,有價值的現場痕迹、物證可以判斷出嫌犯的職業、年齡、身高等特徵,這無異於為原本大海撈針的偵破工作劃出了一個範圍。而某些關鍵性的證據更是能夠直接鎖定嫌犯,為日後的定罪提供鐵證。「福爾摩斯當然是被理想化了的完美刑警。」也因為現場勘查工作的這些特殊性和重要性,一名刑警往往要經歷五六年的磨鍊、積累,才能成為一名合格的現場勘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