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 新合同
「進來吧!」
坐著周夕瑤的車,沈旭來到了周夕瑤的住處。
周夕瑤住的地方位於申城AN區,不算中心區,也不算郊區。但其實在申城,只要不是最邊緣,好像也沒什麼太大區別。
房子面積不大不小,一百二十平,三室兩廳兩衛,格局規整,樓層合理。一進門,左手邊是廚房與餐廳,右手邊是客廳,抬頭,對面便是一個衛生間,以及衛生間兩邊的三扇卧室房門。
看起來好像就是普普通通的住宅,根本沒有電視里描繪的那般堂皇。
但熟知申城房價的沈旭,還是非常羨慕。因為在寸土寸金的申城,哪怕只是一百多平,也足夠很多普通人奮鬥一輩子。
沈旭跟著周夕瑤走進來,換上拖鞋,不住地打量屋子的裝修。
「怎麼樣,我這房子裝修還不錯吧?」周夕瑤看到沈旭的眼神,笑著自誇道,「這可都是我自己設計的,你看那幅巨大的畫,我專門找畫師給我畫的!」
周夕瑤的房子裝修偏歐式,各種富有浪漫氣息的裝飾品遍布每個角落,牆上更是掛滿了各式各樣的藝術品。
其中客廳正面的牆壁上,掛著一幅巨大的周夕瑤自畫像。
每天坐在沙發上能看到自己,也不知道時間久了會不會膩。
不過想來,能每天看到周夕瑤這樣的大美女,一輩子都不會膩。
「很不錯,非常不錯。」沈旭羨慕地說道,「不知道什麼時候我才能在申城買上這樣一個房子。」
「我覺得會很快。」周夕瑤微笑說道。
「你倆好慢啊,我都等了好久了。」
兩人正討論著房屋裝修,周夕瑤的助理劉薔從沙發上站起來,略帶些埋怨地道,
「一個合同要用這麼長時間嗎?」
「合同沒用多少時間,主要看沈旭表演來著。」周夕瑤調侃道。
「咳咳咳。」沈旭趕緊用咳嗽掩蓋自己的尷尬。
「馬上要換公司,還得來個『告別演出』唄?」劉薔以為沈旭在公司唱歌了呢。
「沒事沒事,我們還是談正事吧。」沈旭轉移話題。
「薔姐,你先給他看看合同,我去換件衣服,一會兒咱倆不是要去京城嗎?」周夕瑤擺擺手,示意沈旭先和劉薔談,她自己則轉身進了卧室。
「去京城幹什麼?」聽到周夕瑤的話,沈旭好奇地問。
劉薔解釋道:「去錄歌,夕瑤找了許之易給你那首《歲月神偷》作編曲。」
「哇,許之易,很厲害。」沈旭不禁道。
國內頂尖編曲也沒多少個,許之易絕對可以稱之為頂流中的頂流。
周夕瑤找他做編曲,足以見對《歲月神偷》的重視。
「當然厲害,我家夕瑤跟他合作過兩次。」劉薔隨口說了句,然後瞥了沈旭一眼,「怎麼樣,我家夕瑤說話算話吧?你是不知道她有多重視你,前天剛和你定下『三天之約』,她就已經聯繫金宇公司的老闆陳金宇,想要購買你的合同。我估計啊,就算你沒寫出來新歌,她也要把你買過來。」
「夕瑤姐是我的大恩人。」沈旭笑著回道。
「喏,給你合同,你自己看看吧。」劉薔將合同遞給沈旭,瞄了一眼,似乎有什麼話想說。
「怎麼了薔姐?」沈旭察覺到劉薔的猶豫。
「既然我家夕瑤是你的大恩人,你以後火了,可千萬別忘了她。」劉薔想了想,說道。
「薔姐這是說的什麼玩笑話,忘了誰也不能忘了夕瑤姐啊……」沈旭不明白劉薔為什麼這麼說。
他接過合同,簡單看了兩眼。
就是尋常的簽約合同,無非是規定一些版權問題,這些都無可厚非。
沈旭直接略過,看向後面的分成比例。
這直接關係到以後他的個人收入。
「三……三七分成?」
看到合同上寫的分成比例,沈旭直接被驚到了。
沈旭之前想到過各種比例分成,八二、六四,他都想過。
他心中的理想分成比例是五五,但這個可能性不大。
儘管他拿出了《年少有為》和《歲月神偷》,但說到底,他也是個還沒正式出道的新人,有什麼資格要太高的比例?
然而,在這份周夕瑤給出的合同中,周夕瑤給的分成比例是三七。
沈旭七,周夕瑤三!
他一個小小的新人,竟然拿大頭!
這種合同,別說新人練習生從來沒拿過,就算是一些已經成名的歌手,也拿不到!
「這……夕瑤姐怎麼會給我這樣一個分成?」沈旭被周夕瑤的這個分成比例感動到了。
這是一種貨真價實的重視!
「不止是這個分成,你再看看後面。」劉薔提醒道。
沈旭繼續看下去。
分成最重要,次要的自然就是簽約費用和簽約時長。
周夕瑤給出的簽約費用是三百萬,但因為幫沈旭付違約金花掉了二百五十萬,簽約之後,沈旭只能收到五十萬的簽約費。
這沒什麼好說的,很合理。
真正不合理的,是這個簽約時長。
不管什麼公司,為了在藝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利益,哪怕是新人,一般都會簽長約合同。
三年算是罕見,五年算是尋常,有些被寄予厚望的明星,甚至會被要求籤十年長約!
之所以簽下這麼久的合同,原因只有一個,公司要儘可能地把藝人拴在自己的圈裡,為我所用。
這種長約雖然無恥,但一來行業內都這麼干,二來,長約往往就代表著藝人難以隨便跳槽,公司能夠更放心地向其傾斜資源,反而對藝人發展有利。
所以,也不好隨便斷言這種長約到底是好是壞。
只能說,有利有弊。
現在,周夕瑤給出的這份合同,既不是十年,也不是五年,甚至連三年都不是。
只有一年!
何止是白給!簡直就是白給!
一年才多長時間啊?多少人還記著上一個春節呢,下一個春節就到了?
給藝人這麼短的簽約時長,還是給沈旭,周夕瑤好像是在告訴沈旭:準備跑吧!等以後火了,合同一到,就趕緊跑吧!
哪有正經娛樂公司會給這種合同!
心裡震驚著感動著,沈旭也明白為什麼劉薔剛才會那麼說了。
才一年,一旦以後沈旭有了二心,有更好的公司給出更多的錢,可不是眨眼就跑沒影了嘛!
絕對能把周夕瑤忘成用舊搖!
「夕瑤姐還真是……」面對這份合同,沈旭已經說不出話來。
「還真是什麼啊?」這時,周夕瑤正好換完衣服出來,聽到沈旭的話,笑著問。
「對我還真是好啊!」沈旭感慨道。
「也沒有多好。」周夕瑤卻道,「我只是給了你一個比較自由的合同而已,其他我什麼也給不了。你想出道,想出名,還得你自己努力。」
「我明白的,但這樣已經非常好了!」給不了資源這事兒周夕瑤說過很多次了,沈旭完全不在意。
「你覺得好就行,沒什麼問題就簽了吧!一會兒我還得趕飛機。」周夕瑤笑道。
「好的!」沈旭拿起簽字筆,沒有任何猶豫簽下自己的名字。
從今天開始,他就是周夕瑤工作室的一員了!
「一員」的意思是,唯一一個員工。
周夕瑤是老闆,劉薔算秘書,只有他是貨真價實的員工。
「行了,就先這樣吧。」周夕瑤見沈旭簽完合同,也沒仔細看,便把合同收了起來,要起沈旭的銀行卡密碼。
「對了,跟你說一件事,你的合同雖然買回來了,但《年少有為》的版權還在金宇手上,估計你以後也買不回來。」周夕瑤提醒道,「那首歌實在太優秀了,陳金宇是不會放的。」
「那首歌還能發行嗎?」沈旭比較關心這個問題。
「肯定會啊,過幾天節目播出以後,金宇公司會找你錄正式版吧。」周夕瑤推測道,「怎麼可能有錢不賺?」
「能發行就行。」了解行業的沈旭,對《年少有為》這首歌心知肚明,要求一點也不高。
合同規定擺在那裡,發行權就是人家金宇傳媒的,金宇不想賣,沈旭就拿不回來。
而版權拿不回來,《年少有為》這首歌,沈旭就只能拿一成,還不能隨便唱。
就像現在鄧紫棋也不能隨便唱《泡沫》一樣。
不過雖然如此,可蚊子腿也是肉啊!
萬一《年少有為》大賣五千萬呢?他不就能拿五百萬了?
「還有,」沒管沈旭複雜的心理活動,周夕瑤繼續說道,「你給我的這首《歲月神偷》,我再給你五十萬版權費,等歌曲發行后,就按合同規定,三七分成。」
「沒問題!」周夕瑤的大度讓沈旭挑不出任何毛病。
「就先這樣,以後想到什麼再說。」周夕瑤伸了個懶腰,轉而對劉薔道,「咱們現在走嗎薔姐?」
「走吧,先出去吃個飯,直接去機場。」劉薔一直沒說話,直到此時周夕瑤問她,她才說道。
「那……沈旭一起吃飯嗎?」周夕瑤先問了問沈旭。
跟周夕瑤一起吃飯,沈旭很願意。
不過現在他有些興奮,更重要的是,他想要現在立刻馬上租個房子,明天就搬家。
所以沈旭拒絕道:「下次吧夕瑤姐,不耽誤你們的正事,我先走了。」
「那也行,等我回來找你。」周夕瑤沒有挽留。
……
從周夕瑤家中出來,看著手機上顯示的銀行卡餘額,沈旭笑得比什麼時候都燦爛。
五十萬簽約費,五十萬版權費。
後續還有不知道多少錢進賬。
這是比兩年前,更加順利且奇幻的開局!
「都有這麼多錢了,那……」沈旭點開購房app。
什麼都不重要,先找個新家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