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別在我面前拔槍

第八章 別在我面前拔槍

鎮長喬治跟獵人們其實都是合作關係。他要皮毛,獵人們要金錢,公平交易,僅此而已。

而喬治本身就是高明的獵人,同行之間總是有共同語言的。幾年下來,就有了交情,也就願意互相幫點小忙。喬治也很慷慨,從來不會讓人空手回去。

這次去印第安人地方,出於安全考慮,他請了幾個獵人同行,都是一流好手。其中有4個,是外鄉人。

但是黃金的出現讓情況有點大條。

因為這東西人人想要啊!

送走了克魯格,喬治知道,克魯格家的湯姆小子說的很可能是真的。

他跟印第安人做生意時,即使是皮毛數量稀少的時候印第安人也沒拿金沙付過賬,而是數量稀少的可憐的金幣。他回來路上就已經想到金礦這個詞了。

克魯格的來訪只是讓他下定決心而已。

所以,即使現在天已經完全黑了。他也決定做些什麼。

半個小時前他還在跟獵人們推杯換盞大口吃肉。現在本地的都回自己的小窩,外鄉的現在應該在旅館尋歡作樂。因為他承諾過,今天不會收他們4個那怕一個美分。

那是他的地盤。不,這個小鎮都是他的地盤。

他今年40歲,在這片土地與各種對手戰鬥了近20年,無論他(它)們是不是人。

他一向志向遠大。

喬治少年時,他的偶像是美國首富,一個皮毛商人。

但那時他只是個窮小子,父親死的早,他連像樣的鞋子都沒有。

15歲時,他獵獲到第一隻獵物,一隻河狸,武器只是一根木棍。他發誓要成為有錢人。

後來他終於攢夠了錢買了一支二手的火槍,到處尋找各種獵物,向它們開火。

但是沒等到他發財,母親病重過世。了無牽挂的他一路向西,追逐著各種長著皮毛的東西,憑藉的簡陋的武器和父母賦予的天賦獵殺森林裡的猛獸,他遇見了印第安人,但這些人總是跟他做對,不讓他發財。

後來他有錢了,最大的愛好就是把自己武裝到牙齒,跟路上結識的朋友們一同獵殺這些討厭鬼。因為討厭鬼們也是有皮的。

再後來,他發現朋友們慢慢的變少了,不是在戰鬥中死去,就是離開了。而他,已經快30歲了,沒有老婆,沒有孩子。只有一堆金幣。

於是他和朋友建立了個據點,又去招募一些人來這裡種地。他只想有個可以依靠的地方,每天可以安穩的睡個好覺。再找個老婆生孩子。

很快他就發現他可以用金幣買下別的獵人獵獲的皮毛,運出去賣掉也可以賺錢,並且賺的更多。

他悟了。

原來只要有個安全的地方給人以庇護,就會有更多的獵人前來,並帶給他更多的財富。

他知道印第安人有更多的皮毛。所以有一天,他抓住了一個,用蹩腳的印第安人語言要求他把他能找到的皮毛都帶來,他會跟他公平交易。

印第安人回去了。

他一個人駕著一輛馬車在約定地點,印第安人來了十個,騎著馬。

印第安人圍著他嗚咯咯的轉圈,很驚奇的打量他。

然後遠處又冒出幾十個。

他一把把蓋布掀開,馬車上全是各種火槍。

印第安人留下了全部皮子。帶走了一半的槍支。

後來他再也沒有殺過印第安人。

他其實一點都不喜歡那些臭烘烘的皮毛。如果不是因為它們能換到金幣,他一定會把這些狗屎一樣的東西丟進密西西比河。

他的志向是成為有錢人,就像那個美國首富。

誰想偷走他的財富,他就要誰的命。

不過他不想破壞自己定的規矩。

所以他準備先跟這幾個人談一談,他覺得憑藉一些交情,他可以說服這幾個獵人聽從他的安排,不要輕舉妄動。

他拿起自己的龍騎兵轉輪,這把槍是克魯格送的,非常精緻。轉輪上還雕刻有德州騎警與印第安人的作戰場景畫面。

他先緩慢的把轉輪轉了一圈,聽著機械發出的聲音。拉開擊錘,檢查了一下。

打開一個小盒子,裡面是排列齊整的紙筒,每個紙筒裡面是3.2克黑火藥,一分不多一分不少。

這是他自己製作的,他討厭火藥瓶。他認為用火藥瓶的都是蹩腳的槍手。

然後仔細的裝彈。

鉛彈也是他的作品,製作鉛彈是他愛好之一。

「喬治,他們都在。」治安官走了進來。

喬治點點頭。拿起火帽,一個一個觀察,然後安裝。

他的手非常穩。

喬治來到旅館外時,又看到了克魯格。這個人,他是非常欣賞的。

克魯格從來不碰皮毛生意。

這個人是他從堪薩斯招募來的,他教過他跟多東西,也並肩作戰多年。雖然性格有些魯莽,但卻是天生的戰士。從未讓他失望過。

他自信在任何方面都比克魯格強。

除了他那個古怪又聰明的兒子。

喬治沒有兒子,只有兩個女兒。不過這不算大問題,雖然已經40歲,但應該還有機會。

克魯格一向很尊重他,並且做什麼都會跟他打招呼,比如這次的金礦問題。

人人都說克魯格是小鎮首富,其實只是他們不知道鎮長家裡有多少錢而已。他覺得,大概是因為克魯格的房子修的比較大。

喬治認為,這其實也不錯,房子大,目標也大。

「喬治,你想幹什麼?」旅館里有人問道。

「你們都留在外面。」眾人一齊阻止。

「到目前為止,他們還算是我的朋友。除非他們對我拔槍,否則我不會做一些不該做的事。」喬治擲地有聲,所有人聽的清清楚楚。

然後他就進了旅館。

十分鐘后,三聲密集而又巨大的轟鳴讓旅館外面的眾人一陣騷動。

接著,喬治和一個臉色發白半邊身子都是血漬的年輕人走了出來。

「我給了他們一個提議,但是他們粗暴的拒絕了。」

在密集的火把輝映下,喬治看見眾人眼中的崇拜,還有些畏懼。這讓他很滿意。

湯姆很快就知道了旅館槍戰的各種細節。

他把手中的鵝毛筆放進墨水瓶里,「沒想到這樣的射擊方式真的存在。」

克魯格:「什麼?」

湯姆沒說話,而是從抽屜里拿出一支沒有裝彈的龍騎兵轉輪。在克魯格目光中,他右手扣住扳機不放,左手連續向後撥拉擊錘。擊錘不住撞擊,轉輪不斷轉動,發出清晰的機械聲音。

在場的所有人看著這樣的動作,都若有所思。大鬍子問:「這樣就沒辦法瞄準了吧?」

「是的,但是只有這樣開槍速度才能達到極致。」

瘸子這時說道:「近距離完全憑藉感覺開槍的話,問題不大。」

克魯格說:「旅館里確實地方不大,我估計雙方相距大概5米左右,不過那三個人都是腦袋中槍,頭都爛了。」他在回想旅館里血水腦漿到處都是的樣子。

瘸子並沒有去旅館,當時他在看家。聞言眉頭一皺:「這樣的話,難度…很大!」

大鬍子用手槍在那比劃,「喬治他是怎麼練的?太厲害了。」他右手持槍,接著用少兩根手指的的左手試了試,「我覺得我也可以。」

不過他的槍是裝彈的,所以並沒有去拉擊錘。

「那個人為什麼沒死?」塞利奧問道。

「喬治說,他沒有對他拔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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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19世紀美利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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