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公訴案(一)

股權公訴案(一)

於婉秋父母居然不告而別!

江一民是從未想過的,在他看來,即便找的對象不符合自己的要求,即便覺得丟臉生氣不肯現在接受,不來看女兒,這也是親女兒吧,終究不會不管的。

就如梅若華的父親,當年那叫不願意,可梅若華認定了,還不是其樂融融,也就是最近知道他們關係不好了,才變了臉。

於家父母怎麼是這樣的人!?

何況,江一民不是沒聽見於婉秋給於靜橋電話的內容,掛了電話后,於婉秋就一句沒提姑姑生日的話了,他自然也就猜出來了,他們的事兒鬧的這麼大,恐怕於靜橋也和她父母態度一樣,對於婉秋疏離了。

那就是說,他原本想借於婉秋跟顧家重歸於好,顯然是不行了。

江一民有點失望,但終究於婉秋還懷著孕,他此時自然不方便說什麼,只能勸著眼都紅了的於婉秋,「你姑姑說的對,他們出去待一待,換個心情,說不定就接受了。再說,不告訴你也可能是那邊有雪災,怕你擔心才不告訴你,等他們安定了,肯定會跟你聯繫的。」

於婉秋能怎麼想?她只能點頭。

然後江一民就藉機把她帶下樓送回了醫院。

只是因為這一串串打擊,於婉秋的身體就不算特別好,所以醫生也建議卧床休息,江一民就讓她多住院幾天,省的對孩子有影響。

倒是他自己,這會兒則是下定了決心要離婚,他實在是受夠了這日子了。只有離婚了,這事兒才能拿風平浪靜,瓜熟蒂落,一切才能重歸安靜。否則,頂著合法婚姻這個帽子,梅若華不知道能生出多少事來。

所以,於婉秋稍微舒服了一點,江一民就把電話打給了王奔,要跟他見一面。

這會兒還是年假中,但王奔聽到他離婚,立刻就從三亞飛回來了——別人家離婚都是小案子,可江一民和梅若華財產這麼高,他提成也高,自然不能錯過。

兩個人就約在了江一民的辦公室,而且進門江一民就讓王奔把手機關機放外面了。

王奔也知道,離婚要談的東西太多,有些話傳出去就是事兒,他很自覺的將兩個手機都放外面了,而且為了取信江一民,還拍了拍口袋,表示身上什麼都沒有了。

然後他才將準備的材料給了江一民,準備和江一民聊聊這個離婚程序問題。

只是,江一民先問了一句話,「你覺得我們財產怎麼分合適?」

這事兒王奔早就想過了,如今雖然沒有出軌凈身出戶這一說,但其實終究還是有影響的,畢竟鬧得這麼大,又這麼難看,怎麼也不可能一點都不多分給梅若華。

當然,王奔的話說的很好聽,「你們股權大頭已經公正過了,其實手裡的就是一些房產存款投資這些,梅總如今感覺挺生氣的,恐怕不太願意平分,當然,我儘力爭取,您看行嗎?」

他以為江一民會願意的,畢竟大家心知肚明為什麼嘛。

卻萬萬沒想到,江一民搖搖頭,「不,我一點都不想分給她。讓她凈身出戶!」

饒是王奔做多了虧心事,這種大話他也差點被嚇到,「江董,這恐怕不太可能,畢竟網上那事兒這麼火,她又不是過錯方,平分已經是很不錯了,讓她不拿……」

他話還沒說完,江一民就接著說,「我說的不是現在剩下的財產,還包括股權。」

王奔都服氣了,跟江一民說,「您不會聽了那些什麼做點假借款欠條之類的,要求夫妻共同還款的事兒吧。可這個我跟您說,根本行不通。

首先,這種不可能是近親,否則法院不會採納。可如果是朋友,欠條就是欠條,你簽下去了,就代表你認可借了這筆錢。你們資產這麼大,那就說明這是一筆非常大的欠款,沒有人不動心的。

人家到時候要,你就得給人家。你要是不願意,就得打官司證明這個欠條是假的,那梅若華知道了,她就會申請重新分配婚內財產,到最後結果是一樣的。江董,我這人你了解,能做肯定就做了,實在是不建議。」

結果江一民就說,「不是這個,如果我說公證有問題呢,譬如我被欺詐了。」

剛剛還侃侃而談的王奔頓時住了嘴,看著江一民。

江一民就說,「當初公證之前,我做了個小安排。」

王奔想了想,「什麼安排。」

江一民自然是想保證自己的萬無一失,他從底層創業摸爬滾打這麼多年,雖然在女人這件事上做的一般,但終究是個有成算的人,最近屢屢被梅若華打擊,也是因為他太相信十年感覺了,以為梅若華就是個只知道愛他不知道成算的女人,結果一不留神,就被步步緊逼。

可不代表,他沒有戒心。

這步就是他留的底牌,只是原先一直想著要梅若華手中的代持股份,沒到徹底翻臉離婚這一步,所以直到現在才拿出來。

他說,「當初公證的時候,我跟梅若華說,我這個歲數,身體最近感覺不太好,萬一我走了,我媽那麼難纏,你八成什麼也留不下,公證了,就是為了給你留下後路。」

這話王奔也聽過,因為就是當著他的面講的,而且現場不止他一個人,還有公證人員。

有問題嗎?

有問題的話——

王奔的眼睛頓時亮了,「身體?!」

江一民就說,「公正之前的三個月,我謊稱抑鬱了,讓梅若華每個月定時定量去醫院開舍林曲,然後讓我以三片每天的量服用。」

王奔不太了解這個,問了句,「舍林曲是……」

「治療抑鬱的藥物,副作用非常大,頭暈,記憶力下降,性與下降,整個人都昏昏沉沉的,彷彿就要不行了。」

王奔頓時明白了,這哪裡是小安排?

那會兒的梅若華肯定想不到拿這些葯會是陷阱,恐怕江一民一說難受,她就全部照辦了。想想吧,她跑到醫院,聲稱自己的丈夫不舒服,要給他拿些葯,醫院所有的人都是證據。

何況,江一民的安排不止這些,他記得當時聊天的時候,江一民就說過,「最近總是暈,記憶力差,很多事情布置下去了,就忘了,結果還讓蔣娜他們擔責任。」公司的這些人,如今也是證據。

加上自己和公證人員,他簡直為自己設計了層層的證據。

可江一民抑鬱嗎?他從沒提過自己抑鬱的事兒,他只跟梅若華一個人提過。

那這事兒就成了梅若華的設計。

公證自然不算數了。

他真是沒想到,江一民居然安排的那麼早。也對這個人心裡隱隱戒備,這都能幹出來,什麼干不出來。

不過,他既然是江一民的律師,自然要跟著他來的,「醫院那頭您去過嗎?沒留下什麼把柄吧。」

江一民就說,「我沒去,只是讓她告訴醫生,我不想來,諱疾忌醫,反正都有熟人,就幫忙開了。」

「那監控呢?」王奔又問,「你們家我記得是保存一年的,要是你要求的,現在肯定還在,我們得想辦法拿回來。不知道好進去嗎?」

江一民就說,「這事兒結束后我就取走了,她什麼也沒有。」他靠在了自己的大班椅上,淡漠卻又得意地說,「現在結果就是她想要財產,而謀害我。你覺得這個公正是有效的嗎?」

這時候,王奔還能怎麼說,他點頭說,「如果是這樣,自然是無效的。不過,我建議還是先談談,沒有離婚一開始就上法庭的,最好通知他們一聲,也算是走個程序。」

江一民對此沒有異議,答應給梅若華打個電話約個時間。

因為離婚很急,他乾脆就當天就給梅若華打了電話,那天是初五,時間是晚上七點。

梅若華正在吃飯呢,倒不是應酬飯局,而是她叔叔梅鶴溪給她介紹了一位超級棒的離婚律師。

這事兒要從初三說起,梅家人每年初三都要聚一聚的,今年也不例外。

一般情況下,就是一起吃吃飯說說話,不過今年更密切了一些,因為梅雲帆幫著梅若華,在一個公司工作了。

一家人自然知道網上的事情,瞧著梅若華也不反感聊這事兒,就說起了讓她離婚的話。然後梅若華就說,「已經找了律師了,年後就談。」

畢竟,江一民那邊肯定要用王奔的,王奔雖然人品不咋樣,但業務能力卻沒話說,否則也不可能成為著名大律師。

她這邊律師如果不太好的話,恐怕要吃虧。

程歡有個姐姐讀的是帝都最好的法學院,有不少同學都已經做得不錯了,而且也可以幫忙介紹比較好的律師。

梅若華就讓程歡給牽了線,介紹了一位叫做海松的大律師,準備年後見一見。

沒想到梅鶴溪一聽就說,「現成的人你們不找,找什麼別人啊。」

梅若華就愣了。

梅雲帆也說,「你也不告訴我,自己就行動了。我爸和吳嵐伯伯是多年的好友,有吳嵐伯伯在,哪個離婚律師敢說是大律師啊。」

梅若華對離婚也是做足了功課的,自然也分析過市面上的這些律師們,吳嵐的大名是如雷貫耳,因為離婚法是他參與修訂的。還有個說法,「市面上出名的離婚律師,都是他的徒子徒孫。」

不過都說他已經很少接案子了,所以梅若華壓根就沒想過,能請得到這位大咖。

居然跟梅家人有交情?

然後就聽見長得跟她爸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叔叔,用這樣的口氣跟她說的,「你這孩子,跟你叔叔還客氣,這種事都不跟我說。那位你就別請了,老吳我替你定了。我這兩天約出來一起吃個飯。你跟他不用客氣,當自己親伯伯就行,有什麼想法就跟他提,放心好了。」

梅若華就應下了。

然後就有點唏噓,書中原主一直覺得父母原本就不太同意兩個人結婚,所以對婚姻的事兒只是報喜不報憂,一是覺得父母歲數大了,怕他們擔心,另一方面也是自己覺得沒臉,當年父母苦口婆心不聽,如今落得如此下場。

所以,書中原主離婚是悄咪咪的,誰也沒告訴。

可梅家是有這樣的資源的,如果當初原主說了,恐怕不會那麼慘。

梅若華自己是沒有感受過父母親情的,可這段時間的經歷讓她覺得,你其實可以判斷出自己的父母是什麼樣的人。

如果他們原本就愛你,你變成了什麼樣子他們都會愛你,即便你沒有聽從他們的勸告。

你過好了,他們會鬆口氣——啊寶貝選的是對的,幸虧沒聽我們的,就是當年受的苦太多了,真心疼。你要是過的不好,他們會心疼你——都是我們沒有再勸勸,讓寶貝受委屈了,哎呀,趕快幫幫他吧。

如果他們原本不愛你,那你瞞著藏著不肯說,這才成立。

愛你的父母是不怕子女麻煩的,他們怕的是不知道。

只是很多人,只看到了父母強烈反對的表面,卻忘記了他們是擔心你過不好的本質。

那天飯都沒吃完,叔叔就已經約好了吃飯的時間——初五晚上。

江一民打電話過來的時候,梅若華就在飯桌上,已經把自己這段婚姻說明白了,吳老也很願意幫她離這個婚。

江一民電話進來,梅若華就想出去接,吳嵐就說,「你在這裡接吧,我聽聽這個人。」

梅若華就直接開了外放。

江一民沒有任何寒暄,就一句話,「我們辦離婚吧。後天下午三點去王奔律師事務所。」

梅若華看了吳嵐一眼,吳嵐點頭,她就說,「可以。」

然後就掛斷了。

然後吳嵐就評價了一句,「翻臉無情,是個小人。」

梅若華就笑笑,可不是嗎?

初五那天,梅若華就先去吳嵐那邊接了他,然後又開向了王奔的律師事務所,因為想到了「離婚律師大多是他的徒子徒孫」這話,她就問了句,「您認識王奔嗎?」

結果吳嵐說了句,「哦,我帶的研究生。」

梅若華:……

那頭江一民因為劉桂芝和於婉秋又鬧不愉快了,所以壓根待不住,乾脆早出來,所以到的也很早。

閑來無事,他就問,「知道她要請誰嗎?」

這個王奔倒是知道,畢竟是業內嗎?「想請海松呢。可海松都敗給我兩次了,有心理陰影了,一聽是我就推了。」

江一民忍不住就呵呵了一聲。

然後王奔分析了一下,「她也不差錢,大概還是能請個不錯的,不過不是我自吹,這一行,比我厲害的沒幾個,她也請不到,你放心好了。」

江一民自然說,「我肯定是最信你的。」

他倆話落,就聽見了外面熱鬧起來。律師事務所這地方,其實挺安靜的。即便有客戶過來,也都是到各個辦公室里談,從來就沒這麼熱鬧過。

王奔就皺了皺眉頭,「我去看看。」

他一出去,就瞧見所有的人都不幹活了,這會兒都站起來了,圍成了個大圈,似乎裡面有什麼人。

他就往前走了兩步,就瞧見個長得鶴髮童顏的老爺子,正問他的合伙人周雪晴呢,「沒事就跟你師娘逛街吃飯,也不見來看看我?」

周雪晴平日里冷傲無情,也是出了名的,這會兒就跟個小姑娘似的不好意思了,「不是您太忙了嗎?老師,您怎麼有空過來了?」

老爺子就說,「哦,陪著代理人來見見對方律師。」

一聽這個,大家都安靜了下來,這不就是意味著,他們中有人要跟吳嵐打官司嗎?他們這群人許多就是吳嵐的研究生,還有很多本科生,則是上過吳嵐的專業課,跟他打官司?誰呀?誰這麼大膽子啊!?

唯有王奔覺得有點不妙起來,難不成……他還沒敢往下想,就瞧見了被一個同事擋住了的梅若華,吳老師是梅若華的代理律師?

讓他去跟吳老師打離婚官司?

這……只是他從來不敢想的事情。

不是說年歲高輩分大他就害怕,可吳嵐卻是《婚姻法》參與者,這不就是等於你跟親爹比誰跟熟悉自己的兒子?

他心裡上首先壓力就極大了,一時間,站在那裡,就沒吭聲。

倒是吳嵐轉回頭就看見了王奔,就跟這群學生說,「好了,你們忙去吧,他們已經到了,我們該聊工作了。」

所有的人就知道,是王奔要跟老師打官司啊,一時間,不少人心裡就嘀咕了——你瘋了。

王奔也忐忑,吳嵐過來就先叫了一聲,「老師。」

吳嵐就說他,「還是叫我吳律師吧,又不是在學校了,我也不教你了,咱們現在是工作關係。這是你辦公室吧?」

王奔只能說是,連忙帶人進去了。

江一民還在屋子裡等著呢,然後就瞧見王奔老老實實的進來了,身後跟著一個看樣子得有六十歲的老頭子,還有梅若華。

他是不認識人的,不過王奔顯然是怕他說錯話,立刻就介紹了,「江董,這是吳嵐教授,是我的研究生導師,也是梅總的代理律師。」

一句話,江一民就驚了,她去哪裡找的這神仙?

他不由看向了梅若華,梅若華沒半點跟他交流的意思,直接坐在了一旁。還是吳嵐說話,「王律師,你們對財產這部分,是怎麼個想法?」

王奔原本覺得特有底氣的,可這會兒,他想想江一民那苛刻的條件,就覺得不好意思說出口了。

他還記得吳嵐給他們研究生呢上的第一節課,就跟他們談的是律師的良心問題。

但顯然,他這些年做的沒什麼良心,今天準備辦的事也沒良心。

所以畢業后,人家都跟導師聯繫的特別緊密,他每年就是跟著同學一起去拜個年,從來不私下聯繫。

可終究不說不行,大家都等著呢。

王奔只能將準備好的材料推了過去,然後說,「我們要求對股份進行重新分配,目前平分是不公平的。梅若華雖然是江一民的妻子,但在創業和經營過程中,她只是起到了輔助的作用,拿一半對付出了巨大精力的我的當事人來說,太不公平了。」

吳嵐就問他,「你們想要多少?」

王奔就說,「一共是68.24%,我們希望拿到51%。」

這個要求簡直無理,王奔說完就看對方兩個人的表情,梅若華毫無表情一點都不驚訝,彷彿早就知道他們會這麼干。吳嵐也沒什麼大表情,只是告訴他,「你要知道,公正了的內容如果我的當事人不同意,是無法改變的。另外,婚姻中沒有貢獻多少的說法,你的要求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王奔自然知道,可這會兒不能漏底牌,他只能說,「這是我們的底線,如果不同意,按只能法院見了。」

吳嵐一雙眼睛深深地看他一眼,點了頭說,「那就法院見吧。」

這事兒就算談完了。

王奔一直提著心,他就怕吳嵐會說他兩句,卻沒想到,都離開了,吳嵐也沒說他什麼,一句品評都沒有。

王奔鬆了口氣,卻也有點隱隱的失落。

倒是下了樓上了車,吳嵐卻對梅若華說,「我這個學生,心思不太正,為了掙錢什麼都敢幹,我是有耳聞的。提出這麼無理的條件,他卻沒有絲毫的改變的想法,鐵了心的打官司,他這是有底牌能保證公證無效啊。你想想看,公證前發生了什麼?恐怕他們早有設計。」

為了怕梅若華覺得太受傷,吳嵐還安慰了她一句,「這也是常見的。你知道,人有錢了心思就多起來,這些年,這些老闆們的花招,太多了。可別太傷心,這不是全部,還是好人多。」

梅若華就笑了,「謝謝,吳伯伯,我早就知道他是什麼人,我沒事。」她猶豫了一下才說,「您說的之前可能早有設計,恐怕我知道是為什麼。」

吳嵐驚訝的看她。

梅若華就說,「我發現他出軌后,就回想了過去的許多事,也就察覺到了公證那段日子的不正常。我不放心,總怕被設計了,因此找了人動了點手腳。所以,我有錄音證明,是他設計的。」

當然,真實的情況是,書中對這段有過簡單的描寫,於婉秋害怕梅若華公證了之後,不肯簽署代持協議,所以很擔心。江一民籠統的說了句,「沒事的,我有準備。」

梅若華不知道是什麼準備,但她相信,公證要撤銷,必須要走法律程序,就必須跟律師商量,那就必須重新說一遍他有什麼底牌,只要能監聽就可以了。

果不其然,她拿到了。

只是,這緣由是不能說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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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門闊太只想離婚[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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