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東窗事發
蔣圓受了委屈,本想去找何牧哭訴,只可惜何牧外出講學還沒有回來,他沒有等到何牧,卻先等到了他老婆。
接到何牧的太太陳燕的電話時,她剛從電視台下班出來。
「好久不見,蔣小姐,下來喝杯咖啡吧,我在你公司對面的咖啡廳。」
蔣圓咬著唇,本來不想理會,卻又覺得自己坦坦蕩蕩,既不怕她,又不是過街老鼠,為什麼不勇敢的去見一面。
法治社會,她沒了男人,還能打自己一頓不成。
而且據她從前對陳燕的了解,陳燕也是大家閨秀,出身書香門第,八成她自己也不願做這跌份的事。
蔣圓來咖啡廳之前,給何牧打了通電話,不過那邊沒有人接,八成是在上課。
她便給他發了條簡訊:【你前妻來找我了。】
隨後進入咖啡廳,一眼便在靠窗的角落裡見到了她。
陳燕生得極美,美人在骨不在皮,她跟自己母親的美貌是完全不同的。
蔣念的美是讓人覺得舒服,如沐春風,越看越有味道。
而陳燕不同,她美得驚艷又張揚,在人群中非常打眼。
莫說美人遲暮,放在年輕時是個美人,即便現在,她也是個美人。
只不過與年輕不同的是,年輕時,她潑辣張揚,現在的她多了一份歲月的沉澱和韻味。
相反,蔣圓雖然比她年輕,卻有些不自信,蔣圓清純中透著嬌憨,並非絕世大美人,只有身體里那四分之一的混血血統,為她平攤了一份異域風情。
蔣圓不嫉妒她,甚至還有點欣賞。
不過想到何老師曾經抱著這個女人,在床上滾來滾去,心裡還是覺得酸酸的。
但酸又能怎麼辦呢,享受何老師身上屬於四十歲男人特有的成熟氣質,就要承擔他的第一個女人不是自己的代價。
不然找青澀的男孩子,磕磕絆絆,互相磨合,就可以享受從一而終,擁有彼此作為唯一。
蔣圓對於這些看得很開,人生就是這樣,有得必有失。
陳燕並不知道她的這些小心思,作為虛張她幾歲的女人,年齡和經驗都擺在那裡。
「蔣小姐,這不是我們第一次見面了。」
蔣圓明明不是搶她老公的狐狸精,還是有些心虛。
雖然她曾經「被小三」,曾做過對不起她的事,她是被蒙在鼓裡的,稀里糊塗的綠了她。
但她自認為自己沒那麼無辜,因為她跟何老師不是酒後亂性,而是因為她喜歡他。
她騙得了別人,騙不了自己的心。
「上一次我很欣賞你,知道何牧有家室,立刻跟他斷了關係。
你是故意的也好,是不知情也罷,過去的就讓他過去吧,我也不是小肚雞腸的人。
男人這個東西嘛,不就是這樣,愛偷腥,不管什麼時候,都像個長不大的孩子。
不管多少歲,永遠喜歡十八歲的小姑娘。
沒有人永遠十八歲,但永遠有人十八。」
蔣圓再傻,也聽出了她的挑撥離間,不就是說何牧肯接受自己的追求,是看中她的年輕貌美嗎。
她是新時代的女性,才不會秉承三從四德那一套,說不定到時候,何牧沒去找年輕的肉體,她先把他踹了呢。
「不過讓我有些意外的是,你又跟他攪和在了一起。」
蔣圓有點聽不進去了,她這樣赤裸裸的羞辱就過分了,她也不是任人拿捏的包子。
「阿姨,您這話就不對了。何老師男未婚,我女未嫁。
他縱然有千般不好,可我喜歡他。
我再怎麼不好,可他願意寵著。
我們倆你情我願,什麼叫又攪和在一起?
對於你們離婚的事,我也非常遺憾。
阿姨也不是離開男人就活不了的小女人,下一個男人更好,我相信你有讓自己過得更好的資本。」
陳燕聽完她的話,忍不住哈哈大笑,甚至給她鼓了鼓掌。
「蔣小姐不愧是名校才女,高材生,跟你的教授何牧很是般配,也有做說客的潛質。
不過你好像弄錯了一件事,我從來沒有跟何牧離過婚。
是何牧告訴你,我們已經離婚了嗎?你不妨把他找來對峙。
他第一次脫下你衣服的時候,我們就沒有離婚,他騙了你。
這次讓你做他的情婦,依舊騙了你,我們仍然沒有離婚。」
蔣念幾乎將自己的嘴唇咬破,「我憑什麼相信你?」
「那你為什麼要相信一個三番五次欺騙你的男人呢?
又或者,何牧告訴你,我跟他已經離婚了,他給你看過離婚證嗎。
我覺得一個大學教授,應該干不出偽造離婚證,這樣騙人的勾當來。
所以他八成是選擇裝傻充愣,轉移話題。
而蔣小姐有知識,有文化,又在電視台工作,與時俱進,應該很清楚。
現在我們國家的法律,離婚有一年半調節期,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另一方起訴打官司也需要三年。」
陳燕無限憐憫的看著她,彷彿在看一個失足少女。
「走錯了路不要緊,我有手段毀了你,但我不會這樣做。
找人打你一頓,或者當街羞辱你,都沒有必要。
不去你電視台鬧,不讓你丟了自己喜歡的工作,是我對你,對一個後生的諒解和憐憫。
做人也要知道感恩,離開何牧,好好找個男孩子談戀愛,我可以當做什麼都沒發生過。
否則,如果你願意把大好年華,浪費在我身上,我可以奉陪到底。」
蔣圓猶如萬箭穿心,卻也帶著許多不可置信看著她,「您為什麼不離婚?」
「我為什麼要離婚?」陳燕反問。
「因為我老公出軌,我就離婚嗎?
不,我不會那麼傻。
男人和婚姻,不就那麼回事?
就算我甩了何牧,再去找一個男人,未必比何牧更好。
這世上每個人都是不完美的,這方面沒有缺點,其他方面就有缺點。
我都不是完美的人,又去做什麼美夢,找個完美的男人。
再找一個人渣惹我生氣?我何必呢?
我已經看透了男人和婚姻,就算離婚,我也不會再結婚了。
既然都不打算再找一個男人再婚,那我離婚成全渣男幹嘛呢?
他傷害我,我還答應離婚成全他,你當我是傻瓜嗎?
讓我離婚,也不是不行,但理由絕不是離婚。
而是他凈身出戶,把家裡的房子、車子、所有存款都給我,孩子的學費、演出費他全部承擔。
他身敗名裂,不能再當教授,才是我考慮離婚的理由。
你不仁就別怪我不義,你傷害我,還指望我當聖母放手成全他,做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