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盜竊案
第二十一章盜竊案
武縣警察局。
「隊長,你可算是回來了」,王小兵看到風風火火敢回來的甄美麗,忙打招呼。
「是什麼案子啊,叫的這麼急,現在給我說說吧」,甄美麗直接進入正題。
「隊長,是一樁盜竊案,還是去審訊室吧,這裡一兩句話也說不清楚」,王小兵的話還沒說完,甄美麗已經轉身向審訊室而去了。
審訊室,一對大爺大媽,與另外一個大媽互相怒視著,看年齡都是六十齣頭的樣子。
王小兵隨著甄美麗進來后就對三人說道:「這是我們隊長甄警官,現在你們有什麼要說的,都可以說了,記住要一個一個來」。
等王小兵說完,與老大爺一起的大媽這時急切的開口了。
「甄警官,我要報警,就是這個女人偷了我前天從銀行取出來的十萬塊錢,並且還被我和老伴在她家裡將錢找到了,十萬塊錢一分不少」。
「是的,警察同志,就是我和老伴一起在她家裡找到的,那十萬塊錢也帶來了,不信你們可以查看」,一旁的大爺也跟著附合。
「警察同志,這是他們誣陷我,而且這錢本就是我自己的,我並沒有偷他們的錢」,另一個大媽滿臉委屈的說道。
「停停停……我來問,你們答,沒問到的先不許說話」,甄美麗見三人有吵成一團的架勢,忙出聲制止。
等幾人都停下來后,這才看向首先說話的大媽與大爺。
「你們叫什麼,多大了」。
「我叫胡春香,今年61歲,老伴叫徐典,65歲了」。說話的是大媽,一旁的老伴也跟著點頭。
「你們的錢是什麼時候、在哪家銀行取的,又是什麼時候丟失的?把過程講清楚一下」,甄美麗銳利的眼神看著這對大爺與大媽,希望能分辯出真假。
「警察同志,我是前天上午在勞動銀行取的十萬塊錢,今天一早便發現錢不見了,所以我懷疑偷錢的人,最可能的就鄰居金秋菊,因為只有她才見過我們的錢,並且昨天也在我們家呆了不短的時間。今天發現錢不見了后,我便將自己的猜測說給老伴聽,老伴也認為有理,於是就去隔壁找金秋菊,問她是不是偷了我們的錢,只是她雖然嘴上說沒有偷,可神色卻很是慌張,我和老伴便認定是她偷了我們的錢,由於十分緊張丟失的錢,當時也沒顧得上報警就開始在她家裡尋找,最後終於讓我們找到了,那十萬塊錢一分都不少。警察同志,錢就放在辦公桌上,你們可以查看」。
胡春香說的有些激動,老伴徐典看樣子為人比較老實,只是跟著點頭附合,也沒顯出半點異色,說的算是真事。
甄美麗聽完胡春香的說辭,並沒有感覺到不對勁的地方,而且看她兩人,一個表情比較激動,一個老實本分只知道附合,看不出半分說謊的跡象。
懷疑的目光這時卻是看向了一旁的金秋菊。
「說一下你的姓名與年齡,還有與他們兩人的關係」。
「警察同志,我叫金秋菊,現在62歲,與胡春香她們家是鄰居,平時關係也不錯,因此我們也都有互相串門的習慣。她們家孩子要在市裡面買房缺錢,胡春香取錢回來后,我確實見到過,可我並沒有偷她們家的錢啊,而且,這十萬塊錢也是我自己的。至於她們的錢怎麼不見了,我真的不知道」,金秋菊說的是滿臉悲苦。
甄美麗聽完金秋菊的說辭,再結合她的表情,感覺也不像在說謊,心裡也有些疑惑,目光又轉移到胡春香身上問道:「胡春香,你怎麼證明這十萬塊錢是你們丟失的,而不是金秋菊自己的呢」?
胡春香神色有些激動的道:「警察同志,這錢就是我前天從勞動銀行取出來的那十萬塊,而且錢上面還有勞動銀行的印記,不信你們可以去調查」。
甄美麗聞言,將袋子里的十疊百元大鈔全倒了出來,拿起其中一疊看了看,只見扎鈔帶上確實印著勞動銀行的標記,換了幾疊也都是一樣。
「金秋菊,你怎麼解釋這錢上的印記?還有,你自己的錢上有這印記嗎」?甄美麗心裡雖然疑惑,但是證據都對金秋菊不利,要是沒有其他的有利證明,那她盜竊的罪名就很難擺得掉。
「我不知道,可是我真的沒偷她們的錢,這錢就是我自己的」,金秋菊說的很是無力,因為她確實也解釋不清楚。
「王小兵,將筆錄整理一下,給他們簽了,等會你和我一起去現場實地查看」,甄美麗想了想,暫時也沒有頭緒,看她們三人也都不像說謊,就只得去實地堪查一番再說。
……
桂園小區,在武縣算是高檔的住宅小區,王冬此時就在這門口乾等著。
看著西斜的陽光,心裡暗嘆一聲,看來想等個人還真是不容易啊。
他要等的人,當然就是尤興華的老婆,畢竟尤興華在外面亂搞男女關係,也只有他老婆才能管的了。最重要的是,只要尤興華斷了與馮蓉的關係,那他們藍星網吧的外賣業務,就有可能讓張欣悅的店來接手,並且幾率還很大。
就在王冬在小區門口發獃時,突然有兩輛警車向桂園小區駛入,並且,其中一輛還停在了自己身邊。
「王冬,你怎麼在這裡」,甄美麗這時打開車窗,有些疑惑的看著對方,為什麼這麼巧。
「是你啊,甄美麗警官,我只是等個人而已,馬上就走,不打擾你們辦案了啊,拜拜!」,王冬說著,準備跨上自己的摩托車開溜,反正在他心裡,遇到這女暴龍准沒好事,遠離點是不會有錯的。
「慢著,你別走。」甄美麗想到上次的奇葩事件,今天既然這麼巧遇上了,心裡也有了再來試一下的想法,反正不靈也沒損失。
王冬不解的看著甄美麗,並沒有說話,彷彿是在示意你快給個解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