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經典
傅光明
中國向有鬥士和隱士兩類散文家,其最大區別在於鬥士把散文當利劍,隱士拿散文當雕刀。鬥士慣有特立獨行,寧為玉碎的血性,也許他的劍術並不高明,卻一定要刺中要害。「特殊的時代一定會產生特殊的文體」,魯迅式與茅盾式散文的現實性和戰鬥性,實在是他們當時所處的那個大時代的造物。要在他們的散文里尋覓矯情自飾的小情調,小惆悵,「小擺設」,則不免徒費無益。他們是把散文當「投槍」和「匕首」的,才不會把它變成高人逸士手裡的小玩意,去「專論蒼蠅之微」。正如阿英所說:「在中國的小品文活動中,為了社會的巨大目標的作家,在努力的探索著這條路的,除茅盾、魯迅而外,似乎還沒有第三個人。」
因而,正當大時代而一味地「品賞」「幽默」與「閑適」,就顯得十分不合時宜了。不是嗎?曾幾何時,「幽默」的老舍就遇到過難堪的尷尬,他怎會想到「幽默」竟會給他帶來「危險」!他那篇《「幽默」的危險》既是一次辯白,也是在為一己的「幽默」正名。這自然起因於魯迅對林語堂所辦《論語》半月刊的批評,而老舍當時常給《論語》寫稿。當國家身處內憂外患之際,林語堂倡導「幽默」、「性靈」,「以自我為中心,以閑適為格調」,自然便有了專事玩弄之嫌。眼裡從不糅沙子的魯迅,批評林語堂將幽默導向「將屠戶的兇殘,使大家化為一笑,收場大吉。」也就順理成章。可要是單從魯迅1934年6月18日寫給台靜農的那封信來看,他當時對老舍的幽默是更看不上眼的。他說:「文壇,則刊物雜出,大都屬於『小品』。此為林公語堂所提倡,蓋驟見宋人語錄,明人小品,所未前聞,遂以為寶,而其作品,則已遠不如前矣。如此下去,恐將與老舍半農,歸於一丘。其實,則真所謂『是亦不可以已乎』者也。」這實在有點冤枉了老舍,因為即便當時來說,老舍與林語堂的幽默路數也畢竟是有區別的,「林語堂的文章是幽默而帶滑稽,老舍則幽默而帶嚴肅。」
與魯迅相比,郁達夫要豁達許多,他認為,「清談,閑適,與幽默,何嘗也不可以追隨時代而進步呢?」可見,在他眼裡,一個作家是否追隨時代而進步,並不在乎他的「文調」是「性靈」、「閑適」、「幽默」的,還是遒文壯節、揮戈反日的。其實,魯迅也並不像有些人出於逆反心理想象的那樣,是只會「橫眉冷對」的「鐵板」一塊。在散文寫作理念上,他還是蠻「前衛」的。他認為散文只要達到了真情實感的流露,寫作上「是大可以隨便的,有破綻也不妨。」同時,魯迅的深刻犀利卻也是旁人所望塵莫及的,他一針見血地指出,散文的幻滅在於「模樣裝得真。」換言之,在魯迅看來,散文最貴在「真」,尤忌「瞞」和「騙」的裝腔作勢。
散文寫作又實在是多元的,遠非「鬥士」、「隱士」兩類可以囊括。恰如梁實秋所說,「有一個人就有一種散文。」以魯迅、周作人雖為血緣兄弟,卻「文調」迥異,即可見事實也是如此。一個人的散文寫成什麼樣,或他會如何來寫,跟他的散文觀,其實也就是性格,是血脈相連的。所以,梁實秋強調,散文的「文調就是那個人。」「文調的美純粹是作者性格的流露。」他以為「散文是沒有一定格式的,是最自由的。」要「美在適當」。周作人則率先提出,現代散文是「記述的,是藝術性的,又稱作美文,」且「須用自己的文句與思想。」朱自清主張「意在表現自己」,崇尚寫「獨得的秘密」。
再比如,沈從文一味要在散文里「寫我自己的心和夢的歷史。」並特彆強調,「把文學附庸於一個政治目的下,或一種道德名義下,不會有好文學。用文學說教,根本已失去了文學的意義了。」堅持文學的純藝術性,像他的同道何其芳、李廣田、蕭乾,直至他的弟子汪曾祺,均如是;章依萍則代表「海派」作家直言不諱地表示,「所謂文人的著作,在高雅之士看來,誠為不朽之大業,而在愚拙之我看來,在資本主義之下,一切的著作,無非皆是商品而已。」堅持文學的商品性。像與之歸於一派的張愛玲、蘇青等,也都明確地說,他們是為生活、為錢而寫作。在今天看來,即便是為稻糧謀,卻寫得一手好文章,已無可厚非,不太再會被輕易指摘為思想格調不高或人品低下了。
正是從這個角度也說明,誠如梁遇春所說,「自從有小品文以來,就有許多小品文的定義,當然沒有一個是完全對的。」可我還是最心儀他以26歲年輕生命留下的那份洒脫與率真,以及只能是天賦的靈性與悟感。他以為,散文就是「用輕鬆的文筆,隨隨便便地來談人生。」而且,比起詩來,散文「更是洒脫,更胡鬧些罷!」我頗以為然。
其實,追蹤20世紀中國現代散文的腳跡,無論是早期的「語絲派」,「論語派」,讚美母愛的「冰心體」,「跑野馬」的徐志摩散文,還是被一度奉為新經典的楊朔、秦牧、劉白羽三家散文,直至海峽對岸立志要「剪掉散文的辮子」的余光中,甚或近來的「大文化散文」也好,「小女人散文」也罷,至少在一點上是一致的,即「我手寫我口」。不管何種「文調」,無論向雜文傾斜的硬邦邦抨擊時政的,還是抒情感懷到軟綿綿無病**的,或觸景生情得悲歌哀怨、如泣如訴的,散文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作為靈魂的避難所或精神的棲息地而存在的。藝術是獨立的,散文須是個性的。
於中國現代文學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