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禮 物
「爺爺。」
「明珠,有什麼事嗎?」。
見夏明珠進來,夏承志放下了毛筆。他喜歡書法,夏家的孩子小的時候他都教過,不過,貌似成績不怎麼樣就是了。
夏明日完全沒有慧根,寫的字跟狗爬似的,與他的形象完全不符;夏明月是完全靜不下來;夏明天只對雕刻有興趣;夏明珠倒是頗為認真,只是少了點靈氣,寫得字只不過稱得上端正秀氣罷了,讓夏承志遺憾不已。
目前,他的培養重點在夏美男的身上。
「背心織好了,過來給您試試。」
明珠揚了揚手裡的衣服。
「怎麼這個時候拿過來?」
昨天晚上拿熨過的衣服過來的時候,一起拿過來多好?今天正好可以穿上了。
「給二哥看到了又要鬧了。」
夏明珠眨了眨眼睛。
夏承志也是心領神會,明月那孩子,光長個子不長腦子,標準的四肢發達,頭腦簡單,不過,心地卻是最好不過了。這些孩子之中,估計數他最容易心軟了。
「不要太慣著你二哥了。」
夏承志由著夏明珠給他穿上了背心,明月那孩子,都三十幾歲的人了,還老是對妹妹撒嬌,也不嫌丟人。
夏明珠只是笑了笑,並為夏承志扣上了扣子。
「爺爺,怎麼樣?還滿意嗎?」。
夏承志照了照鏡子,點了點頭。
「很好,明珠,辛苦你了。」
「沒什麼的,那爺爺,您繼續吧,我出去了。」
夏明珠出去了,夏承志卻一下子有些感傷。
這個孩子,從小就沒有了媽媽,卻這麼體貼、懂事,這個家,多虧了她,充當了女主人的角色,要不然,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
只是,這麼好的孩子,為什麼偏偏就死心眼地喜歡上了那麼一個男人呢?
還有明日幾個,也叫夏承志操心不已。全都是三十大幾的人了,卻一個都沒有成家。等明珠嫁出去了,家裡剩這麼一堆男人,可如何是好?
如果明珠不在,明月那傢伙可不會每天晚上都老老實實地回來;沒有了明珠幫忙照顧美男,明日的擔子也要重了,他工作也忙;而明天恐怕話更少了。
雖然說兒孫自有兒孫福,可是,這人年紀大了,不曉得哪一天說走就走了,真希望能看著這些孩子們都成家了,有個人可以一起扶持著,到那個時候,他才能安心地閉上眼睛啊。
不過,這番心思,夏承志卻是從來沒有表露過。
只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那樣的婚姻沒有絲毫意義。
夏明珠從夏承志的房間里一出來,就被春奶奶叫住了。
「明珠,有客人找你。」
而隨著春***話,一個身著西裝的約三十多歲,看起來十分斯文的男子站了起來。
最近,找自己的人可真不少啊。
這個又是誰?
看出夏明珠的疑惑,金秘書趕緊表明了身份。
「我是夜未央先生的秘書,我姓金,這個請您收下。」
說完,雙手遞上了一個包裝精美的盒子。
夏明珠打開一看,卻是一個十分精緻的女款手機,夜未央的用意不言自明了。夏明珠也懶得為難金秘書,乾脆地收下了。夜未央這個人,想要違抗他,太費力氣。倒不如乖乖地聽他的話,等他失去興趣了,自己就清靜了。希望這個時間不要太久才好。雖然不怕夜未央,便如果要選擇最不願相對的人,夏明珠一定會投夜未央一票。
「那我就告辭了。」
達成了任務,金秘書鬆了一口氣,原本他還有些擔心夏明珠不收的。老闆突然下達了這麼一個莫名其妙的命令,還是第一次。雖然老闆經常出入一些娛樂場所,不過是逢場作戲罷了,金秘書比誰都清楚,這些年來,他從來都不曾見老闆真跟哪個女人牽扯不清。一出了娛樂場所,就斷得一乾二淨了。這個年齡的男人,有錢有勢,相貌過人,哪個不是女友換來換去的,只有他們老闆,在這方面清白得跟個和尚似的。有時候,金秘書都懷疑,自己老闆不會還是處男吧!當然,這種懷疑,他只是悄悄地放在心裡罷了,可不敢表露出一絲半毫,這份工作,他可是再滿意不過了,夜未央是個大方的老闆,而且,對他有恩。
「哇,明珠姐,這個手機可是限量版的,就是想買也買不到的。」
清蘭一臉羨慕,如果有哪個男人肯送她這種手機就好了。不過,她也知道自己是作夢而已,像她這樣又笨又沒有姿色的女人,有哪個男人會看上她呢?
夏明珠拿著手機回了房間,放在桌上。就是夜未央不讓人送來,她也打算去買個手機了。要不然,有時候還真不方便。以前一直在家裡還好,現在陶砂也會打電話給她,石敢當也會偶爾聯繫一下,陶砂已經抗議過好幾次了。
閑來無事,夏明珠準備拿本書去外面坐著看看,打發一下時間。陶砂說她的日子過得也太與世隔絕了些,像個老太婆似的,建議她打個事做做。
2000
夏明珠正在考慮之中,只是,一時間,卻不知道自己能做什麼?
這時,悅耳的旋律響了起來,夏明珠拿起了手機,按下了通話鍵。
「喂?」
「是我。」
夜未央的聲音傳了過來,夏明珠現在對這個聲音已經有些熟悉了。
「嗯。」
「七點半我來接你,打扮得漂亮一點。」
「知道了。」
放下手機,夜未央挑了挑眉。夏明珠的聲音很鎮定,一幅若無其事的樣子,很沉得住氣嘛。這個女人裝蒜的本事真是一流,夜未央自認遠遠不及。
夜幕降下,涼風襲襲。
夏明珠穿了一件簡單的白色真絲及膝裙,罩了件黑色小外套,這算是安全打扮了。七點半,晚飯時間也過了,八成要去什麼地方吧。夜未央沒有說,夏明珠也懶得問。反正這一身衣服,哪裡應該都能去得,上得派對,去得餐廳、影院、劇場、街頭、酒吧……
只要夜未央不是要拉她去打籃球,應該哪裡也都能去得了。
在夏家眾男人的集體目送之下,夏明珠出門了,只是,覺得背上似乎有些熱。這些男人,以後她和夜未央的約會大約會多起來,如果每回出門,他們都這麼一幅送羊入狼群的表情上演著生離死別般的戲碼,夏明珠覺得還真有些負擔。
尤其是夏明月,一回來從吃飯的時候就開始為夏承志的背心憤憤不平了,念叨到現在,真是,又不是小孩子,還爭這些?
夏明珠不予理會,充耳不聞,如果給他織了,那也不好厚此薄彼,爸爸、其他兩個哥哥的也得織,那她估計得忙到明年了。
對夏明月這種毫無理智的幼稚行為,夏明珠堅決不助長他的這種惡習。
而得知夏明珠又要跟夜未央出去,夏明月只差拉著夏明珠的袖子不讓他出門了。事實上,他已經擋在夏明珠的前面了,卻被夏承志發揮家長的威嚴給喝斥了下去。
夏明珠出門的時候,他兩眼淚汪汪的樣子,讓她都懷疑起自己是不是一去不能回了。
夜未央並沒有進夏宅,只在外頭靜靜地等候著。
他並不耐煩這些人情往來,而且,夏家的這些男人,可沒有一個對他有好感的,夜未央還是有這個自知之明的。
不過,對於這一點,他絲毫不放在心上。
別人怎麼看他一點不重要。
夏明珠上了車,系好了安全帶。
「我們去哪裡?」
「到了就知道了。」
夜未央並無意為夏明珠解惑,他一踏油門,車飛馳而去。
「將車窗開一下好嗎?」。
夜未央不說,夏明珠也沒有什麼好奇心。反正,夜未央還能將自己賣了不成?
天色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卻沒有月亮,也沒有星星。剛下過了一場雨,空氣還有些濕潤。路旁的江水,倒映著燈火,隨著水波,輕輕搖曳。
夏明珠並不算詩情畫意的人,不過,她卻挺喜歡這種自然的感覺。
讓人覺得很舒服。
「不怕我將你扔去龍潭虎穴嗎?」。
見不得夏明珠的閑適自在,夜未央是故意嚇唬她的,不過,也算不上是謊言就是了。他帶她去的地方,雖然不是豺狼當道,也可以稱得上是妖孽橫行了。尤其是對他帶過去的女人,那些人,一向是不懂得什麼叫客氣的。
以前帶去的女伴,狼狽離開的不在少數。
不過,如果是夏明珠的話,倒是頗值得期待的。
「我現在不就在嗎?」。
還有什麼地方,會比這個男人身邊更危險的?夏明珠想。
車子內男人低沉而愉悅的笑聲響起。
「謝謝稱讚。」
夏明珠忍住了翻白眼的衝動,閉上了眼睛,她可不是在稱讚他。只不過是實話實說罷了。而且,正常人都不應該將這句話當作稱讚。
不過,這個男人,怎麼瞧也算不上正常。
也難怪會反話正聽了。
第四十一章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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