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舊愛新歡
這是冬季最常見的天,外麵灰蒙蒙一片,北風呼呼地刮個不停。
杜思秋收緊大衣領口,對著電話那邊的人說:「彭滔,我們見一面吧,我有東西要還給你。」
彭滔沉默了片刻才回答,聲音沙啞依舊:「我想不必了,那些東西你就留著做個紀念吧…再說我也沒空。」
她掛掉電話,默默地嘆口氣,轉身下樓去吃飯。
為了配合姚雲迪的檔期,訪談時間安排在下午兩點半。杜思秋在公司食堂匆匆解決完午餐,開始冥思苦想訪談要提問的內容。
她從食堂出來,剛踏進電梯,一眼就見到裡面的彭滔。他還是老樣子,嘴角習慣性地掛著若有若無的微笑,跟這個城市裡所有的白領精英一樣,他穿上了筆挺的西裝,一如既往的銀灰色。她的身子猛然一僵,蒼白著面孔站在他身邊,雙手怎麼也擺不出一個比較自然的姿勢。
「嗨。」他神色自若地說。
「嗨。」她下意識地別過臉去:「你還是來了。」
「是啊,我送我女朋友來這裡,聽說她今天接受你們雜誌社的專欄採訪。」
「哦。」她淡淡地應著,臉上卻現出掩飾不住的驚愕,原來他的新歡就是姚雲迪!
他好像很怕冷場,開始沒話找話說:「秋秋,你最近還好嗎?」
她專註地看著電梯上變化著的數字,沒出聲。旁邊這個人,當初連分手都不留情面,如今談什麼問候呢。
「既然你來了,這東西就拿回去吧。」她想了想,從包包里掏出一個色澤褪盡的小盒子遞給他,裡面裝著他送給她的最後一件禮物,白盤棕帶的阿瑪尼手錶。
他微微皺眉:「假如你不願意留著這東西,丟掉就算了,何必給我添麻煩呢。」
她的眼神黯淡下去,堅持道:「不,這是你的東西,我必須還給你的。至於你要怎麼處理,那是你的自由…還有…以後請叫回我杜思秋。」
他們之間沒有任何告別語。
她又一次收緊衣領,快步朝工作室走去,她進去的時候,姚雲迪已經在裡面了。那性感的厚嘴唇,那被繡花旗袍襯得越發曼妙的纖纖細腰,都極容易辨認。她微笑得十分得體,向杜思秋點頭致意。她的目光在杜思秋身上淡淡地掃過,那只是一種對待素未謀面的陌生人的普通態度,杜思秋卻忍不住打量了她好幾眼。
真不愧是時尚界有頭有臉的服裝設計師,穿著打扮就是比一般人講究。
杜思秋以前就聽說過她,十六歲留學義大利,畢業后移居法國。如今,她毅然放棄巴黎的高薪職位回到中國來了。杜思秋不禁自嘲:這個女人這般出色,難怪彭滔會為了她而拋棄她這箇舊愛。
她努力扯扯嘴角,撫平自己的情緒。
「Windy,能談談你突然回國的原因嗎?」杜思秋問出了所有人都好奇的問題,姚雲笛這個大膽的決定,一度成為華人時尚圈裡一個熱議的話題。
她坐在杜思秋對面的沙發上,眼睛里盛滿了甜蜜的神采:「我有一個青梅竹馬的男朋友在這裡,這一次,我是回來結婚的。我們很快就要結婚了。」
意料之中的答案。她抿了抿嘴唇,艱難地說:「呵呵,恭喜啊。能追到你這樣優秀的女孩,對方一定下了不少功夫吧?」
「謝謝。不過不是這麼回事,當初還是我先追他的呢。」
她深吸一口氣:「總的來說,你還是犧牲不少啊。」
「呵呵,大概外界都這麼想吧。不過這對我來說不算什麼,我們都在一起五年了,沒有比什麼我們的感情更重要的了。」她說這話的時候,目光澄澈如嬰孩。
他們在一起五年了?!
如果這是事實,那她杜思秋算什麼,她和他在一起的那些歲月算什麼!整個工作室突然安靜得詭異,她聽見自己迅速跳動的心臟慢慢地穩定下來。而後,是死寂的窒息。
哈,到頭來,她反而成了第三者!
眼淚在她的眼眶裡猖獗地打轉,卻倔強地憋著不肯溢出來。
訪談結束后,她發現自己的貓眼耳環不見了,一隻耳朵輕飄飄的。她在工作室里四處尋找,地面空無一物。真糟糕,她這粗心大意的毛病老是改不了。
「你在找這個吧?」門口的男人攤開掌心的貓眼耳環,露出一個得意的笑容。這個男人又是彭滔。
該死,他為什麼總對她笑。
她走到他面前,一把搶回耳環:「怎麼會在你這兒?」
「剛才在電梯撿到的。假如我沒記錯的話,這也是我送給你的吧?」
「看來你是真的忘了,這耳環花的可是我的錢。」那是他送她的第一件禮物。記得他當時在要付賬的時候發現自己忘了帶錢包,就跟她借了142塊。後來錢沒有還,他耍賴說反正都在一起了,一輩子那麼長,就慢慢還吧。
總是沒想到,一輩子這個詞是只能說給一個人聽的。
她忽然懶得解釋下去,伸手摘下耳朵上的另一隻貓眼,塞到他手裡說:「算了,你要就還給你吧,就當是你曾經送給我的禮物。現在,這個禮物還給你,你欠我142塊。」
他揚眉:「什麼?」
「彭滔。」姚雲笛的聲音從後面的化妝間傳過來,她走過來看到杜思秋,有些訝異:「你們認識啊?」
她不知如何解釋。彭滔搶先一步說:「是啊,她是我大學同學。」
杜思秋獃獃地跟著重複一遍:「是啊,大學同學。」
姚雲笛拉住她的手,直說太巧了,熱情地邀請她一起去吃飯。
杜思秋局促地笑笑,推辭說自己還有工作,改天吧。末了又開玩笑似的說:「彭滔,那點錢就現在還給我吧,我回家好打的。」
當著姚雲迪的面,彭滔不好發作,無可奈何地掏出錢夾子,丟給她兩張一百,嘲弄地說不用找了。那是何等輕蔑的態度!她毅然撤回一百塊塞到他手裡,勾起嘴角:「你也不容易,就留著自己慢慢花吧。再見。」而後,轉身離開。
她聽到姚雲笛在後面問彭滔:「她是誰?」
「同學啊,剛才不是說了嗎。」他的聲音降至冰點。
她背對著他們,心如死灰。到底走了什麼****運,讓一個男人白白耍了這麼多年。
換做別人,流幾滴眼淚也就算了。她也但願早早忘掉這件不痛快的事,偏偏她是杜思秋,不是別人,她的字典里沒有「算了」這兩個字。
「喂,馮雪,是我。」她撥個電話過去,清清嗓子說。
「幹嘛。」馮雪大概在看電視,答得漫不經心的。
「上回你要介紹給我的那個何又冬,賣出去沒有?」
「神經,你當人家是商品么,聽說他還單著呢。你…」
「那你幫我引見引見吧,別問我為什麼突然改變主意,沒什麼理由,姐只是不想一個人過光棍節。」她信口胡謅道。
馮雪在那邊用力拍桌子道:「很好,本宮准奏!等你今晚回來再說。」
她掛掉電話,在街頭漫無目的地晃蕩,無處可去。父母家,姐姐家,酒吧,咖啡館,飯店,甚至於自己與馮雪合租的公寓樓,沒有一個地方是真正屬於她的。
她被淹沒在人潮湧動的步行街中,長長的路被她反覆地走了七八遍。她是一個很喜歡走路的女孩子,去任何地方,只要不超過一個小時,只要她有時間,都會選擇走路。尤其是夜幕將近的時刻,一個人在橘黃色的路燈下慢悠悠地前行,可以想起很多人,想起很多事,就像一個記憶倒帶的過程,或苦澀,或溫柔,或恬靜。
一直記得彭滔分手前說的最後一句話:「杜思秋,你根本不懂愛情,我們到此為止吧。」那是什麼意思呢,三個月了,她為這一句簡短的話輾轉反側,徹夜難眠,卻始終無法理解其中的含義。
現在終於陰白了,原來是他自己出軌在先,隨便找一個理由搪塞她罷了。什麼不懂愛情,根本就是借口。
不知不覺就到家了,馮雪開門讓她進來,她捧住她的臉怪叫:「你怎麼啦,瞧你這小臉青的!」
杜思秋把圍巾和帽子脫下來掛到門后的衣架上:「奴婢走路回來的,能不青嘛。」外面風頭太勁了。
「得,就你有這閑情。吃飯了沒?」
「吃了。」
「我幫你約好了,陰天下午三點半,凱瑟鄰咖啡館。」
「嗯?」
馮雪敲她腦袋提醒道:「嗯什麼,我在說何又冬!」
「哦,知道啦!」她回過神來:「何又冬人怎麼樣,好說話嗎?」
好說話她才好辦事呀。
「這個嘛,因人而異啦,他挺隨和的。」
其實就算馮雪不說,她也是這麼認為的。她和何又冬算是有點「交情」的了,在此之前,他們已經見過兩次面。
第一次是在深圳。她和彭滔剛吵完架,二話不說就跟團去深圳旅遊,在那個美麗的海灘上,她自己躲在帳篷里喝酒,喝得頭昏腦脹,神志不清。可憐的何又冬,這個身經商場數年的老手,就這樣無緣無故地被一個小丫頭吐了一身的污穢物。她在他面前哭得稀里嘩啦的,絮絮叨叨地說了許多自己醒后怎麼也想不起來的胡話。
第二次見面是在馮雪的生日派對上,天空公館的KTV包廂里。當時一大幫朋友正鬧哄哄地猜拳,唱歌,喝酒,玩鬧,除了坐在角落裡抽煙的何又冬,沒有誰注意到這邊有一對情侶已經鬧僵,他聽到那個不羈的年輕男人說:「杜思秋,你根本不懂愛情,我們到此為止吧。」然後甩門而出。
女孩的目光死死地定在包廂房門上,沒有任何反應。她的眼睛在昏暗的角落裡撲閃著晶亮的光芒。
何又冬以為她哭了,抽出一張紙巾遞過去,卻意外招來她的白眼:「不要你管!」她把氣都撒到他身上。
他怔一下,嘴角露出一個事不關己的笑容,自己湊到前台去唱歌。馮雪尖著嗓子喊:「何又冬,你總算露面了!」他對她微笑,握著麥克風認真地唱周柏豪的《夠鍾》:夠鍾死心了,當你沉默得高調。當得我歷劫低潮,為何尚要打擾。
目光時而幽遠沉靜,時而飽含深情。包廂里的吵鬧聲一點一點消失殆盡,無數女孩子青睞的目光都聚集在他身上。
杜思秋坐在角落裡,突然笑出聲來,那真切的自嘲,很快就淹沒在他的歌聲里。
為著那兩次恣意妄為的胡鬧,她對這個陌生的男人還是心存了一點點愧疚的。
馮雪說何又冬相親的目的很簡單——出自家裡人的壓力。
他老媽在苦口婆心勸了他十幾遍男人應先成家再立業而毫無用處之後,終於給他下了最後通牒:下個月再見不到他女朋友,就給他相親。
他自己說的:自己寧願托朋友隨意介紹,也不去理會父母精心安排的相親。因為兩家人變著法子打探對方的底細,那樣的場面真的太搞笑了。
洗漱完畢,睡意綿綿地纏住她。靠著殘存的一點意志,她拖著無力的腳步挪回房間睡覺。杜思秋與別人不同的是,她是一個必須在房間里睡覺的人。或者可以說,她睡覺的地方必須要有立著的可供她抱著的東西。
好比她房間里靠近門口的地方,就有一個壯碩的沙包,那是她夢魘的守護者。
只有它知道,她要多麼努力才能在人前笑靨如花,要多麼努力才能在人後與自己講和。只有它知道,她努力著努力著,就把所有的偽裝都變成了自然。她在別人眼裡,在她自己眼裡,一直都很陽光,很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