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搬遷(一)

第三十二章 搬遷(一)

高飛想搬地方,完全是因為現在住的地方附近人太多。現在雖然只是在娛樂圈內有名氣,但長此發展下去,早晚圈外的人也都會知道高飛到底是幹什麼的。那時候可不沒安寧的日子過了。

這些天,高飛在搬家的事情,新藝城和嘉禾二大影片公司都知道了。新藝城因為票房大喜,公司拿到一萬五獎勵高飛的。但聽說高飛正在選地方搬家,這可是拉攏他的好機會,所以新藝城也在幫高飛尋找好地方。而嘉禾當然也不會落新藝城之後,為高飛搬家贊助五萬。

84年香港經濟開始飛速增長,但比較是開始而已,以前一個普通人收入一月50元左右,現在也就是70左右。五萬塊可以買一套不錯的房子了。新藝城也不例外,本來是一萬五的獎勵,直接換成了五萬的禮金。搬遷也是喜事,所以不意思點不行。

二家大影片公司給錢也還說的過去,因為畢竟現在高飛寫的劇本都是給他們二家。而其他各個影片公司聽到消息后,也都來祝賀送禮。當然給的錢是不多,最高的一家也就是五千塊。其他小的亂七八糟的也二十多家,最少的也是千元。這些影片公司給錢也就算了,畢竟他們也指望日後合作,希望高飛為他們也寫個劇本。但後來又開始陸續收到各大唱片公司的錢,寶麗金不但送來了搬遷禮金,也帶來了林芊芊的簽約合同。三萬塊的禮金可謂也是大手筆了,而合同則是五年的,一年十二萬,等於是一個月就可以掙一萬了,對於一個新歌手的簽約金來說,這才叫是真的大手筆。現在的十二萬可以當以後的二百多萬了,就算是2010年代,新歌手也沒幾個能有二百多萬簽約的。其他唱片公司也都是千元左右的搬遷禮金,也算有十幾家唱片公司,加在一起也近二萬了。到最後,高飛是地方還沒選好,就收到了近二十萬的搬遷費。二十萬買棟小別墅都可以了。

對於搬家都出現這樣一種事,收到這樣多錢,讓高飛都感嘆起來了。不過內心還是有些竊喜,好在他們不知道自己只是想換個地方租房子住而已。在這院子里住了一年,也就幾百塊房錢。高飛知道他們都是誤會了,認為自己是買房子,現在有了二十萬,高飛也決定就去買一套房子。有自己的房子也好,弄個偏僻一點的地方,以後說不定沒事的時候,邀請周潤發,成龍,劉德華之類的大明星來家坐客。

今天二月十三號,同樣是個很平凡的日子,但對於林芊芊的一家人來說都是不平凡的。一份十二萬一年長達五年的合同,意味著五年就可以掙到六十萬,這對於林芊芊一家人來說就是天文數字。寶麗金的負責人員在等待著林芊芊的答覆,林芊芊的一家人則是希望高飛給點意見。對於林芊芊一家人來說,包括林芊芊,想不出不簽的理由,要知道簽下來馬上就可以拿到一年的合約金,一家子就不用過這苦日子了。

高飛一直在沉思著,合同的內容應該很正規,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可高飛總覺得有點問題。腦中不斷的思考著,最終明白了一點。簽約合同是很有講究的,新人和已成名的歌手簽約金也是相差很大的。因為名人歌手一簽約就可以產生效益,名人有自己的一些歌迷,出專輯有一定的穩定銷量。而新手則不一樣,他們要度過一個培養期,宣傳包裝等一切,一個正規的新人,要培養起來一是要時間,二就是要費錢。所以簽新人是一種風險投資,新人捧不起來就會虧錢。捧起來了還要經過一個回收期才能盈利,所以新人的簽約金都不怎麼高,而且合約也不會太長。

現在林芊芊的合約完全違背了新人合約的規則,十二萬一年的簽約金對新人來說的確非常高,但現在一些紅歌手都有這個價格。林芊芊的形象包裝高飛早就已經設定了,而且寶麗金公司也看的出林芊芊的能力,在配音室就顯示了林芊芊的功底,也就是說林芊芊也不需要再進行培養。另外就是歌曲,高飛已經為林芊芊選擇好了幾首適合她形象的歌,如果簽約的話,林芊芊一到唱片公司基本就可以開始運行操作,直接出歌曲。所以在林芊芊這方面只要不出太大問題,會紅的很快,比一般新人最少減少很長時間的過度期。像寶麗金這樣的唱片公司,要捧紅林芊芊這種有實力有資本的人,半年內就可以。而其他新人,一年都難捧出一個。所以只要公司肯捧,林芊芊就是紅人,而她的簽約金十二萬就不算多高。在短期內這合同對林芊芊還算是可以,但紅了起來,林芊芊就吃虧了。所以合同的問題根本就是在於期限為五年。

「芊芊,你跟我出來一下。」高飛對著芊芊喊道。

林志國知道高飛可能有事情交代芊芊,拍了下林芊芊道:「芊芊,這合同事情我們不懂,你跟高老師去商量,多聽高老師的,他不會讓你吃虧的。」

林芊芊點了點頭,跟著高飛走出了房間。詢問道:「高老師,那合同我要不要簽。」

「傻丫頭。」高飛笑著撫摸林芊芊的頭道,然後放下手關切的說道:「芊芊,以後的路要*你自己走的,記住我說的話,在娛樂圈千萬別依賴任何人,能幫助你的只有你自己。那份合同對於一個新人來說,可以算是很優厚的條件。但你不同,你有比任何新歌手的優勢,你不需要再培訓,不需要包裝,連歌曲你也有了自己的。我相信你會紅,會紅的很快。當你紅了,這一年十二萬就真的不算什麼了。同樣你剛踏入這行也需要適應時間,但五年的合約很不合理。我個人意見是,十二萬一年,三年的合同。或者二十萬一年,五年的合同。當然取決權在你手裡,你也可以答應現在的那份合同,畢竟十二萬一年的確不是個小數目。」

林芊芊沉思了一會,最後露出了可愛的笑容道:「高老師我知道怎麼做了。」

林芊芊和高飛回到了房間里,大家從林芊芊的表情上看的出她已經做出了決定。除了高飛,大家都認為林芊芊會答應那份合同。只是當林芊芊宣布她的意見后,所有人都吃驚了,連高飛也同樣稍微有點吃驚,不過在高飛臉上更多的敬佩。

「這合同我不簽,條件太低了。要我簽約很簡單,一,十五萬一年,合同期限為三年。二,二十五萬一年,合同期限才為五年。否則我是不會同意的。」林芊芊瀟洒的對著寶麗金的負責人說道。

林芊芊說的要求比高飛告訴她的還高,這也正是高飛敬佩這小丫頭的地方。的確,高飛說的那條件比較平穩,寶麗金應該會做出讓步。現在林芊芊的做法可以說是猛撞,也可以說是對自己的自信,而給林芊芊自信的根源就是一個——她是高飛的徒弟。

寶麗金的負責人只是負責與林芊芊簽約而已,對於一個新人來說,有這樣高的簽約金,負責人認為他們會很快簽下合同,然後自己的工作也就完成了。但沒有想到眼前這小丫頭竟然還漫天要價,這可不是自己做的了主的。只好讓高飛他們稍等,他去把林芊芊的要求彙報上去。

寶麗金唱片公司接到林芊芊合約負責人傳來的報告后,許多精通此道的人第一反應就是遇到高人了,而那個高人應該就是高飛。給林芊芊定下十二萬一年的五年合同是通過高層討論得出的,這合同如果給什麼都不懂的新人,肯定會簽下。就算是給以有一定名氣的歌手,他們都願意簽。給出這個價格就是看重林芊芊的潛力,而且公司也是準備大力捧出林芊芊,林芊芊的玉女形象肯定受很多人喜愛。但很多事情都是比較難預料的,有些事情不一定會按照計劃走,就像周潤發一樣,誰都看好他,他不也背負了幾年票房毒藥嗎。定出這樣的合同,也是為了降低風險。公司人員現在又開始商討,不到這次很快得出了結果,多那麼幾萬對於公司來說不算什麼,如果能打造出個巨星,絕對很快就可以收回成本,然後大掙。風險大了一點,但那回報率的誘惑讓寶麗金沒太多徘徊,很快把商討出的結果傳達給了合約負責人。

五年,二十五萬一年。這是和約負責人傳達的結果,合同也很快再制定了一份交給林芊芊。林芊芊望著高飛笑著道:「高老師,我感覺後悔了,是不是我要的還少了點。」

說歸說,林芊芊也只是玩笑,合同還是認真的簽約好了。高飛聽到林芊芊的話,故做深思的說道:「我也認同你的觀點,只能說你心太善良,不敢開大點口。」

高飛和林芊芊是談笑風生,其他人可是一直受在驚嚇。林芊芊的一家人算是被驚嚇的不輕,他們沒想到林芊芊會提出二十五萬一年的要求,而且還說的那麼堅決,如果對方不答應的話,一年十二萬都要不到了。直到剛才林芊芊簽下那名字,那安心下來。還真怕她又反悔再加錢。

其實最受驚嚇的是林成,高飛已經讓林芊芊和他定了一種口頭合同,因為是兄妹,不需要那麼正式,太過正式傷感情。在寶麗金合同還沒到之前,林芊芊許若把收入的20%作為工資支付給林成。那麼現在也就意味著一年將有近五萬的收入,只要奮鬥一年,就可以蓋一座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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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之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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