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章野性太子

第二百三十章野性太子

,朕即大宋

皇城司在東南方向發現一座大陸的消息,使得太學院教授們一陣興奮。

天文系的教授立即說道:「果然如此。太學院早就提出過,按如今天文學理論,在南方必定有一大片疆域。」

地理學教授也難得的點頭稱讚,說道:「按照沉學士在《夢溪筆談》裡面的磁偏角理論,在極南之地也應該是有大片的陸地。」

小老頭誇下海口,說道:「按地理學的研究,只要向南探索,應該還有大片未發現的疆域。」

「臣請再派出一支艦隊向南探索,必然會有收穫。」

再往南其實收穫的意義就不大了。

即便是現在這片澳洲大陸,上面也就是一些貴重金銀值得運回中原。

不過趙桓也沒有強行干涉,科研就應該有這種開拓進取,勇於嘗試的精神。

廷議結束,太學院的教授們都離去,趙桓對唐琬吩咐道:「讓太子來見朕。」

太子是二皇子趙進,是皇后在靖康年間生的嫡次子。

從幼時下江南,在海邊他那充滿當下豪邁風格的性子就給趙桓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如趙桓作為一個後世來的靈魂,下海游泳的第一時間就想的是會不會有危險。

這是經過明清兩朝深刻烙印留下的特點。

但趙進就沒有這方面的顧慮,聽說游泳,一個勐子就扎進了海底。元老物議,御史彈劾?完全不在他腦海里。

所以,朝廷也有一種聲音,那就是太子不像官家。

即所謂的不類己。

如果像官家的話,應該是個文文弱弱,守禮君子。

但太子就太野了,在故太子被貶到羅斯一帶,他更是野的沒邊。

在京城裡經常能聽到太子白龍魚服的消息,真真假假,幾乎每天都有不同的新聞傳出。

最嚴重的一次是,太子未經審判,自己動手刺死了一名店宅務的官員。

儲君干出這種事,在任何時代都能掀起軒然大波。

大宋也不例外,刑部、督察院、大理寺以及開封府同時彈劾了太子。

各大報紙也捕風捉影,把這件事鬧得沸沸揚揚。

店宅務就是大宋管理廉租房的機構。

由於大宋民間成俗,建設房屋只租不賣。所以官府長期都建有這種管理廉價公租房的機構。

但是,只要是人管理,都無法逃脫貪污腐敗,以公徇私。

向來能住進廉價公租房的,身家都不廉價。

那些租給在京官員的房子,店宅務還不敢太過分。

但真租給平民的房子,都讓他們租給了其他權貴。然後權貴再轉手高價將房租租出去。

這種事,監察御史也禁之不絕,只能每隔數年清理一批毒蟲。

但這件事一不小心讓白龍魚服的太子撞見了。

太子性格這個野,當即就打上門去,詢問究竟誰敢挖他們父子的根基。

具體官員說了什麼,各大報紙眾說紛紜,總之叫囂的官員被太子直接刺死在大庭廣眾之下。

太子也很理所當然的被開封府丟進了大牢。

天子腳下,當街發生命桉,是一件極其嚴肅的事情。弄不好,會牽連大量官員的政績考核。

當大量東宮侍衛圍住了開封府,權知開封府聽到小吏描述都懵了,你們這是給我抓了個什麼祖宗回來?

接下來就進入了頗為戲劇性的一幕,官員弄清了太子的身份,第一時間報告給天子。天子居然完全沒有表示,把札子全部按下不表。

開封府簡直成了熱鍋上的螞蟻,他們既不敢放人,也不敢問罪。

事情僵持到深夜,太子就在開封府的大牢里睡下了。

當然一同陪他住下的還有權知開封府,大理寺請,左都御史,副都御史,監察御史等密密麻麻一大堆人。

這些官員也不敢尸位素餐,把這件桉子一直拖著。

畢竟皇帝、皇后大半夜就在皇宮看著他們呢,內侍、女官、親從官一趟一趟的絡繹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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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他們拿出成名已久的拖字訣,那簡直是要安逸致死了。

所以官員們一致下定決斷,審!第二天就審!大家各自審各自的!

三司會審的官員審理太子當街行兇,所犯命桉。

太子則審他們瀆職無能,玩忽職守。

到了次日,開封府衙那簡直是人山人海,山呼城動,聲音直達禁中。

於是無數百姓就圍觀了那名流史書的一幕,堂下何人,為何狀告本官?

太子性格野的,直接當庭怒斥所有官員,尤其是督察院、開封府,被他罵得狗血淋頭。

偏偏這個時候,沒人敢制止他。

因為太子張口,就代表著國家審判他們這些瀆職官員。

旁聽的吏部天官也沒能逃過去,文選司在京官員八九人被牽連其中。

這麼野的太子,再妄為,再莽撞,也懵懵懂懂的明白了一個道理,官員們現在不敢拿他治罪,靠的根本不是他尊貴的太子身份。畢竟整個京城都清楚了被關在大牢的他就是太子,官員們依舊沒打算對抗律法,立即將他釋放。

而是選擇繼續處理他這位太子所犯命桉的罪行。

甚至他的爹爹,當朝天子也自始至終沒有干預。

沒有了天子、皇室的背書,他這位太子甚至與庶民無異。

但他依舊能當庭訓斥所有官員,而且理直氣壯,大義加身。

為什麼?

靠的就是四海窮苦,天祿永終。

當今天下,兆億臣民,都認可一件事,任何人挖大宋的牆角,殘虐百姓。

他這位太子都有權,甚至有義務,必須挺身而出。

他真正的根基是天下萬民,是人心在宋。

縱然天下官員都反對,只要他身孚萬民之望,就能永享國祚。

有著這個大義加深,官員的審判邏輯就很被動了,這名官員該不該死?太子應不過應該殺他?

那是母庸置疑的。

既然太子殺他本身是無罪的,那自然就不能以殺人罪論處,而是應該以程序不正當論處。

所以最後僅是以太子處置不當,禁足三月而告終。

甚至連認錯,罪己詔之類的都不需要。

官員們自然是不肯善罷甘休,彈劾不斷。

但太子在民間的威望卻是與日俱生。

趙桓今天把他這個太子叫過來就是用一用他的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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