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一九八二年二月二日,有一輛聯合郵包服務公司的卡車駛進她的車道。她並沒有郵購什麼東西,感到惑然不解。她簽過收條,看郵包上的地址:「依阿華,溫特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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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73」寄信人地址是西雅圖一家律師事務所。
郵包包得很整齊,並加了額外保險。她把它放在廚房桌子上,小心地打開。裡面有三個盒子,安全地包在泡沫塑料之中。一隻盒子頂端用膠條粘著一個厚信封,另一個盒子上有一封公文信,收信人是她,寄信人是一家法律事務所。
一九八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弗朗西絲卡·約翰遜女士
依阿華·溫特塞特
親愛的約翰遜女士:
我們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羅伯特·金凱先生的財產代理人……
弗朗西絲卡把信放在桌上。外面風雪掃過冬天的原野,她眼望著它掃過殘梗,帶走玉米殼堆在柵欄的角落裡。她再讀一遍那幾行字:
我們是一位最近去世的羅伯特·金凱先生的財產代理人……
哦,羅伯特,羅伯特,……別……她輕聲說著,低下了頭。
一小時之後她才能繼續讀下去。那直接了當的法律語言,那準確的用詞使她憤怒。
我們是……代理人
一個律師執行一個委託人的委託。
可是那力量,那騎著彗星尾巴來到這世上的豹子,那個在炎熱的八月的一天尋找羅斯曼橋的沙曼人,還有那個站在名叫哈里的卡車踏板上回頭望著她在一個依阿華農場的小巷的塵土中逝去的人,他在哪裡呢?在這些詞句中能找到嗎?
這封信應該有一千頁之長,應該講物種演變的終點和自由天地的喪失,講牛仔們在柵欄網的角落裡掙扎,像冬天的玉米殼。
他留下的唯一遺囑日期是一九六七年七月八日。他明確指示把這些物件寄給您。如果找不到您,就予銷毀。
在標明「信件」的盒子里有他於一九七八年留下的給您的信。信是由他封口的,至今末打開過。
金凱先生的遺體已火化,根據本人遺願,不留任何標記。他的骨灰也根據本人遺願撒在您家附近,據我所知該地稱作羅斯曼橋,已由我事務所一職員執行。
如有可效勞之處,請隨時與我們聯繫。
律師:愛倫·奎本謹啟
她喘過氣來,擦乾了眼睛,開始審視盒子里的東西。
她知道那軟信封里是什麼,她確知無疑,就像她確知春天一定會再來一樣。她小心打開信封,伸進手去,出來的是那銀項鏈,上面系著的圓牌子上刻著「弗朗西絲卡」,背面用蝕刻刻出小得不能再小的字:「如撿到,請寄往美國依阿華州溫特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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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弗朗西絲卡·約翰遜收。」信封下面還有他的銀手鐲,包在餐巾紙里。有一張紙條和手鐲包在一起,那是她的筆跡:
當白蛾子張開翅膀時
可以過來,什麼時候都行。
這是她釘在羅斯曼橋上的紙條。他連這也留下做紀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