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吉凶禍福,天運人寰
元修天人口中的程天人不是別人,正是他的妻子。程夫人一身銀灰色寺衣,同元修天人一樣。程夫人來到成神阿仙兩人面前,做著天教的禮數,念著,「吉凶禍福,天運人寰。」
「這位姑娘,生的真是好看!似天仙下凡呢!」程夫人又看向成神,「這位公子和我家塵兒有幾分相像,公子可認識元塵?」
成神不知道這婦人說些什麼,禮貌的搖了搖頭。
元修天人解釋道,「元塵是我們唯一的子嗣,已經消失不見十年了,是死是活杳無音訊。」
「胡說!」程夫人連忙打斷元修,祈願道,「無心之言神靈莫要怪罪,塵兒福大命大,一定活著!天上神靈保佑吾兒平安無恙!」
成神阿仙明白了,原來這是一對天人夫妻,只是不知何故失去了兒子。
程夫人說完,看到日已西沉,催促元修天人去敲天鍾,對著成神阿仙說道,「兩位請隨我來,桃夕寺十年來無人踏足,就剩下我和那個糟老頭子了。兩位是前來祈願還是路過此地?」
沒等兩人回話,程夫人自顧自說,「瞧我這腦子,借宿一晚肯定是路過。」
程夫人帶著成神阿仙來到入寐院一間無人居住的舊房,點上燈火,「兩位來的真是湊巧,昨日我將入寐院里裡外外打掃了一遍。萬一我那塵兒突然回來,看到滿是灰塵的桃夕寺,可非得數落我一番不可!我這個做娘親的,還沒這桃夕寺在他心裡重要,你說氣不氣人?」
「兩位隨意請便,我還要回屋繼續為塵兒念經禱告。」念叨個不停的程天人轉身離去,留下成神和阿仙四處打量。
這時,屋外傳來沉悶的鐘聲,元修天人正站在天運人寰塔里敲著上千鈞的天鍾,迎接月、夜兩大萬物法則之神靈。
不一會,元修天人提著燈籠端著膳食而來,「兩位客人,粗茶淡飯莫要嫌棄。」
成神連忙學著程夫人的手勢做禮,「勞煩招待。吉凶禍福,天運人寰,元塵天人一定平平安安。」
「多謝公子吉言。」元修天人對著成神笑道,「第一次就把天人禮數學的如此分毫不差,公子有沒有想過做天人啊?」
沒等成神回答,一旁端起碗筷就吃的阿仙,咽下一口飯後打斷元修道,「不做不做,成神是仙士,要跟我去劍州呢。」
元修天人聞言來了興趣,「哦?仙士?敢問兩位仙士師承哪座羽閣?」,成神不知如何回答,阿仙沒有遲疑,「劍州萬照,太白閣。」
元修天人搖了搖頭,「恕老朽一生未出夕湖,只知道通州青峰郡有座歸塵閣,對世間的這些神山仙閣一概不知。」
「不過羽閣和天教也算殊途同歸,都追求一個天人合一。就像兩位仙士離開羽閣四處遊歷,叫做游世,而我們天人云游天下,叫做走地,雖叫法不同,但都是為了悟道。」
「不知道你還問。」阿仙心無所顧,想到什麼便說什麼,惹得元修天人連忙做禮,「都怪老朽無禮。」
「不怪你,」阿仙吃飽后便言歸正傳,「你還沒說這桃夕寺為何沒落呢?」,阿仙的問題像把鑰匙,打開了元修天人記憶中陳放多年的銅鎖,他神情慢慢失去淡然的笑容,「吉凶福禍,天運人寰。」
元修天人沒有推辭,盤坐在成神和阿仙面前,從桃夕寺前的夕湖慢慢講起,「數百年來,夕湖鎮一直有個傳說,說夕湖之中住著一條魚,名叫如願,可以幫人實現願望,人人皆知,但從未見過。」
兩人聽到此處,相視一眼。已經見過兩隻野魅的成神明白,老者口中這條名叫如願的魚,極有可能便是那夕湖的野魅。
「十年前,元塵還未消失不見時,桃夕寺除了老朽和元塵他娘外,還有一位老天人,天字曇花,最善姻緣推演,桃夕寺人來人往也全是拜他所賜。」
老者的回憶慢慢隨著述說在成神腦海中形成畫面,他靜靜旁觀著故事中的每一個人每一處細節,彷彿身處其中。
元聖一吃過晚飯,坐在桃夕寺前的夕湖邊上吹著夜風,他側著臉聽著夜色中那個斷斷續續哭個不停的女聲,她是誰?他看不清姑娘的臉,只是疑惑這麼美好的日子裡,這位姑娘在哭些什麼?
從小在桃夕寺長大的元聖一今年十八歲,父母都是桃夕寺里的天人。雖然父母整天和藹可親忙著照顧那些前來拜神祈福的百姓,但對他很是嚴格管教,除了吃飯便是誦經,每天都如此度過。
元聖一本名叫做元塵,聖一是他的天字。作為一名天人,元塵沒有任何世俗的壓力,十六歲從夕湖鎮正院結業后,他便待在桃夕寺跟隨曇爺爺學習《下天經》中的姻緣推演,但他悟性一般,心思粗雜,又常常偷懶。
兩年過去,元塵只學了些皮毛。身為桃夕寺傳承的他天真以為,反正曇爺爺在,寺內香火鼎盛,他打打下手便可。
從小到大,每當貪玩的元塵做錯事,他便躲在曇爺爺背後求援庇護,一老一少猶如忘年之交,無所顧忌。十八歲的元塵至今沒有一個朋友,在正院讀書時的同窗都已成家立業,沒空來桃夕寺與他來往。
今日是隔壁歌湖鎮一年一度歌舞祭的最後一天,人山人海,熱鬧非凡。歌舞祭除了吃喝玩樂外,還會選出歌湖鎮曲藝最佳的舞女。
心生嚮往的元塵只能望著星空之下煙花漫天,隔著夕湖想象著歌湖祭的人聲鼎沸。
抽噎的哭聲還在繼續,疑惑的元塵起身,想問個究竟,那哭泣的姑娘聽到腳步,倉皇回首,兩人相視無言,姑娘走了。
元塵看著離去的背影若有所思,這時寺里天鐘響起,他嘆著氣,「又得去誦經了。」
十七歲的余甘淚痕未褪,回到二叔家中的她連晚飯也不吃,將自己關在房間里安靜無聲。
二叔一家是余甘十歲以來寄人籬下的住處,十歲那年,她的父母誤吃了毒菇死去,本想照顧她的爺爺奶奶又生了長病,所以最後她只能來到二叔家。
與其來這裡,余甘寧願去那滿是孤兒的苦舍,但她無法做主。
二叔示意女兒余笛去喊余甘吃晚飯,一旁的嬸嬸不耐煩道,「愛吃不吃,白眼狼一隻,見了面招呼也不打,咱好飯好衣養她那麼大,連個笑臉都撈不著。」
余笛喊了聲姐推門而進,看到後者連忙抹去臉上淚水,她也沒多問,只是說,「姐吃飯吧。」余甘擠出個笑容,「我不餓,我回來前吃過了,不用管我,你快去吃吧。」
面對這種情況,習以為常的一家三口有一句沒一句的聊著,二叔問,「她白天幹嘛去了?」
「還能去幹嘛,去歌湖鎮看歌舞祭去了唄。」嬸嬸沒好氣的說,「天天就知道玩,都十七歲的人了,該給她找個婆家了。」
「你不是問過她?她咋想的?」
「她咋想的?她以為她是神仙啊,想怎麼就怎麼!她說不願意成家!她還不願意?她有啥理由不願意,書讀的不行,學藝又不精,也就那張臉隨她娘一樣好看。」
二叔傻乎乎的說,「那倒是。」
「好啊,你個狗日的!你什麼意思?今天狗日的你終於說實話了你!喜歡嫂子是吧?看不上俺這個糟老婆子?那趕緊下去找她去啊!去啊!」
「姐哭了。」十四歲的余笛對家裡這種吵吵鬧鬧的氣氛早已習慣,她猜道,「她連哭都忍住不出聲,我看姐像是為情所困!」
話音未落,一巴掌打在余笛的頭上,嬸嬸罵道,「你個小屁孩懂什麼為情所困!吃你的飯!」
...
父母走後,舊房老院已被賣掉,每當余甘路過曾經住過的巷子,看著那陌生又熟悉的院落,便不由出神,想念父母在世一起開開心心那些簡單的日子。
沒了父母,余甘的生活天翻地覆,曾經開朗活潑的她變的寡言少語,每天在正院敷衍讀書,心不在焉,一直到她十六歲通州科舉落榜,在夕湖鎮做了一名竹匠學徒。
等待余甘的,將會是說媒成親,嫁給一個不喜歡的陌生人,整日相夫教子,財米油鹽。余甘不喜歡這樣的結局,她的心中一直有個身影存在。
近些日子,一連幾天,余甘忙完學徒的工作后都會來桃夕寺求緣,為那個心上人和自己求緣。
心上人名叫元朗,是她曾在正堂讀書的同窗,一個儒雅博學、待人和善又溫柔體貼的院生,他們從相識到相知,最後依依離別。
家境殷實的元朗跟隨父母離開夕湖鎮去了杏林學醫,雖然兩人未曾許諾今生今世相守,但余甘早已芳心暗許。
時間匆匆而過,想念卻似一日三秋,在夕湖鎮一點也不快樂的余甘做夢都想去杏林,找那元朗再續前緣,她害怕元朗忘了她,害怕元朗已經準備成親...所以她需要錢,一筆路費。
杏林遠在通州天山郡,與桓洲相鄰,過了天山郡就是劍州地界。通州的官道不像其他州水路那般便捷悠閑,很多官道年久失修,被野草吞沒。
余甘一位弱女子若想跨越整座通州,去往杏林,還要保自身周全,只能一個城鎮一個城鎮的謹言慎行,日夜兼程最少也得一個月。
準備一個人上路的余甘已經盤算的很清楚,她擦去臉上的淚水,從枕下拿出一張通州二十一郡的地圖,地圖已經被她翻得褶皺不堪。她瞧著地圖出神,彷彿已經在去往杏林的路上。
從夕湖鎮出發,先到流荷郡再至青封郡...每日天一亮便趕路,太陽落山之前來到下一個城鎮,就這樣來到杏林。一共是多少座城鎮,需要借宿多少天,吃多少頓,要花多少兩昶錢。
最少需要五十兩。
余甘拿出自己的錢袋,數著裡面自己省吃儉用的存款,再加上這幾日去歌湖鎮歌舞祭賣摺扇的錢,才二十三兩,還差一半之多。
這幾日,余甘想在歌舞祭賣些竹扇賺夠盤纏的夢想並未實現,看著僅有的希望再次破滅,她坐在桃夕寺前的夕湖邊,沒忍住情緒泣不成聲。
因為僅靠竹匠學徒的工錢,還要一年,可再等一年對余甘來說,太久了...
成神聽到此處,悟性極佳的心中已是通透,他彷彿能看到,一位貪玩無心學習姻緣推演的天寺少年和一位一心想去杏林尋覓意中人的孤單少女,兩個本該素昧平生的命運逐漸交織在一起。
隨著老者講述,成神視角一換,又來到桃夕寺的元塵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