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來,吃了這碗豬排飯吧!
「……」
面對這樣的誤會,降谷零完全不知自己現在,該露出怎樣的表情。
可既然教官要求自己,扮演「嫌犯」的角色,那麼就必須要融入角色中。因此,他最終選擇了沉默以對。
——沉默,是萬能的。
可是,他顯然誤會了什麼。
如今渚清月並未給出「開始」的要求,甚至也並未給出前提條件。例如,到底犯下了怎樣的罪行,以及一些細節是什麼。
但當降谷零後知後覺的,意識到這點的時候,已經太遲了——
「通過種種物證,伊達刑警、松田刑警,確認降谷是偷竊高橋懷錶的『犯罪者』……現在,你們需要做的,就是讓對方承認這件事。」
「現在,開始實踐。」
渚清月冷淡的聲音再度響起。
說完,原本站在講台前的他,走到了一旁的角落,似乎是為了更好觀察眾人。
亦或是……眾人中的某人。
而得到了渚清月命令的伊達航,以及松田陣平,則開始了自己的「審訊」。
因為沒有什麼經驗,只能依葫蘆畫瓢的,用著自己看刑偵劇學到的手段——
坐在桌前的伊達航,眼神忽然變得柔和。
嘴角,也扯上了淡淡笑意。
與其變得輕柔了許多,彷彿貼心的大哥哥,與降谷零搭話,詢問道:
「降谷先生,你應該已經餓了吧?」
「……?」
「來吧。吃完了這碗豬排飯,就將一切都交代了吧。」
伊達航說著,假意端起了一旁的豬排飯,放到了降谷零面前。
為了讓一切更加逼真,他還作勢嗅了一下空氣,彷彿聞到了瀰漫的香氣。
「真香啊……」
「降谷先生,吃吧,算我請你的。人嘛,飯總是要吃的。更何況,你也要想想自己在鄉下的母親,不是嗎?」
「你的媽媽,如果知道了你犯下這樣的罪行,一定希望你能夠好好贖罪的。千萬不要讓老母親擔心啊……」
伊達航曉之以理,動之以情。
換做了一般人,可能因為這樣的話,差點就要哭出聲來。
但對於有著特殊身世,從小在孤兒院長大的降谷零而言,母親是一個陌生的對象。
從他記事起,就完全不知道母親的模樣、姓名,以及拋棄自己的理由。
因此,回應伊達航的,只有低頭沉默。
「……」
伊達航見自己的方針行不通,索性讓一旁的松田陣平嘗試。
起身走到一旁后,對方並未坐到原本的位置上。
似乎覺得這椅子的存在,著實有些礙眼,反而伸手將它拉到了身後。
做完這一切后——
「砰!」
雙手用力拍在桌面上,像是不知疼痛一般,臉上的表情瞬間變得兇狠,眼神也染上了幾分厲色,似乎進入到了如今所扮演的角色一般。
「喂!你這傢伙,老實交代!」
「懷錶就是你偷的吧!」
「證據已經確鑿了,你這傢伙難道還有什麼可以狡辯的餘地嗎?!」
一句又一句都厲聲逼問。
可換來的,卻是降谷零同樣的沉默以待。
「……」
沉默。
不停沉默著。
就連附近的渚清月,也不禁陷入了這樣的氛圍中,一時間難免覺得有些啞然。
看來,松田陣平沒少受昭和年代刑偵劇的熏陶,沿用起了以往暴力審訊的方式。
可惜如今時代不同。
平成年代的取調室,已安裝了攝像頭、錄音裝置,一切都會被記錄在其中——被稱作「可視化審訊」。
之後,也會被作為證據提交,一同送檢。
雖說送檢的視頻、音頻,是經過剪輯后的重要部分。
可若是遇上了人權派律師,少不了會懷疑是否採用了「顛倒黑白」的剪輯手段,然後向審判長請求警方提供完整錄像證據。
因此……
暴力什麼的,絕對不可以。
「好了,到此為止。」
渚清月已經沒眼再繼續看下去,這樣的審訊方式簡直糟糕透頂。
聽到了這一指令后,原本還打算揪著降谷零衣領質問的松田陣平,只好停止了想要做出的舉動,乖巧安靜的站在一旁,等待接下來的命令,或是訓斥。
降谷零聞聲,也不再繼續坐著。
起身後,如伊達航那般,抬頭挺胸,筆直的站立著。
「……現在,有一名同事進入取調室。偷偷告訴你們,已經找到了降谷的不在場證明。也就是說,他是被冤枉的。」
瞧見了這一幕後,渚清月繼續說著,隨即提問道:
「這個時候,你們該如何?」
此處一出。
無論是伊達航還是其餘人,幾乎臉上都浮現出了驚訝之色。
「教官,您之前不是告訴我們,說通過種種物證,已經確認降谷是偷竊高橋懷錶的『犯罪者』嗎?為什麼……」
松田陣平心裡有些不服氣。
既然通過種種物證,已經確認了對方就是兇手,為什麼還會有不在場證明這種東西?
除非是提前設計好,刻意偽造了不在場證明!
「我剛才的原話是這樣嗎?」
渚清月看著他,質問道:
「難道我之前所說的,不是『通過種種物證,伊達刑警、松田刑警,確認降谷是偷竊高橋懷錶的[犯罪者]』嗎?」
「也就是說,通過種種物證,確認降谷『偷竊高橋懷錶』的人——是你們。」
面對這番解釋,松田陣平想了半天,都沒法找出一個有力的說辭,去進行反駁。
雖說有玩「文字陷阱」遊戲的嫌疑。
可這樣的方式,也無形之中在暗示他們,作為一名警察官,必須要做到認真、仔細、小心,切記不可馬虎大意。
「現實審訊中,這樣的事常有發生。」
渚清月繼續說著。
「因此,你們首要做的,不是逼迫對方承認自己犯下過什麼罪行,而是去逐步核實,對方是否的確做過這樣的事。」
話落之後的下一秒,臉上有著不解的伊達航出聲,提問道:
「可是教官,您方才不是提到過,有『物證』嗎?難道……物證也會騙人嗎?」
要知道,破案最依託的,就是「物證」。
能夠證明自身清白,或是給嫌疑人定罪的依據,同樣是「物證」。
如果「物證」也存在騙人的概念……那麼,又有什麼東西,是值得、且可以去相信的呢?
「眼睛有時也會騙人……更何況物證?」
渚清月語氣認真的,回答了伊達航的提問。
說完,方才下達了新的指令——
「現在開始,每四人為一組,開始練習審訊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