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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最後得出的結果,卻令人大失所望。
不是同一個人……
「就說你們冤枉我了!」袁旺財苦澀道:「我見到你們警察就跑,還有剛才讓小發給我做偽證,都只是怕坐實了我調戲鄭曉娥這件事而已,那我以後還拿什麼臉面活人啊。」
我眉頭緊皺,其實也覺得不太對。
死者身上,沒留下任何兇手的指紋、毛髮、體液,意味著作案時可能戴了頭套手套,也就側面說明了這人很可能是個經驗老道的慣犯。
但袁旺財的個人信息顯示,只是在年輕時因為喝醉了調戲女性,被拘留過幾次,沒有其他案底。
我深吸口氣,道:「證不證實,你都這麼做了,而且剛才被你騷擾的女廠工,已經順便在局裡報了警,所以,你還是要在拘留所里呆著,鑒於以前就有多次耍流氓的污點,這次你恐怕真要坐牢了。」
「啊?沒天理啊!我、我都五十七了,我坐什麼牢啊!而且不就摸一下,她又沒少塊肉!」
嚇破膽的哀嚎聲中,袁旺財被帶走了。
「既然不是他,那到底是誰殺了我女兒?嗚嗚嗚,警察同志,你一定要幫幫我啊!我女兒死的好慘,她好冤!」
鄭曉娥泣不成聲。
我安慰她會儘快查明,心裡卻很苦澀。
說來悲催,我國到現在還沒建立完善的指紋庫,就更別提02年了。
也更別提DNA基因資料庫。
雖然手裡有現成的鐵證、皮脂,但還是要一個人一個人的去化驗鑒定,這無疑增大了破案難度。
但有一個線索很值得注意,那就是老劉明明是前腳跟後腳去追兇的,結果很快那人就溜得沒影了。
然而老劉是我們局裡的「扒手王」,抓小偷是一絕,田徑運動員都不一定比他跑得快。
這就說明,兇手對鄭曉娥家附近的地形,特別了解,甚至可能長期定居,所以才能靠地形甩開老劉!
我疏散了圍觀群眾,然後讓其他同事鎖定案發現場的周圍,搜集住戶的DNA樣本,拿回來跟那片皮質做比對。
自己跟老劉又回到了案發現場。
「不是都查過了嗎?沒線索啊。」老劉困惑道。
我只是直勾勾盯著套間窗戶,驚覺先前忽略了一個細節。
窗帘……
大紅色的窗帘,覆蓋住了整面窗戶,而且是釘在牆上的,左下角已經被兇犯逃跑時扯裂了。
這是因為鄭曉娥家真的太窮了,窗戶破了也沒錢部,就拿塊帘子釘住防風。
腿腳不便,還有塊帘子擋著,被絆倒實屬正常。
問題就在於——只能是腿腳不便嗎?
我靈機一動,把帘子重新釘好,然後讓老劉背住右手,只用左手跑出去試試。
然而帘子的左上角釘得特別牢固,布也結實,只用左手一時間根本破不開。
我在後頭大喊「快跑,狼來了!」
老劉心急之下,竟是噗通一聲摔了出去。
因為左手在身前直愣著,剛好就又把左下角的窗帘扯斷了半塊!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老劉揉著老腰抱怨:「小成,你特么整你哥呢!」
「抱歉,但沒時間耽誤了!」我急促道:「立馬把那個叫黃小發的廠工,帶回來審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