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意外?局
第二十章意外?局
上海,林煥工作室。
「林哥。」正恰著早飯和前台聊天的職工看到戴著帽子從電梯里出來的林煥,打了聲招呼。
「剛吃早飯啊。」林煥看了眼職工手裡的煎餅果子說道。
「今天起晚了,差點沒打上卡,剛在樓下買的。」職工笑呵呵的說道,絲毫沒有在老闆面前吃東西被抓包的緊張感。
其他人也是一副習以為常的樣子。
林煥工作室的氛圍很輕鬆,文娛類的工作室本就不需要像正常公司那樣高度緊張,沒有工作的時候基本都是來工作室一起帶薪遊玩。
做好分內的事情就行了,要這麼多不必要的規矩做什麼,又不是部隊,還強調紀律。
基礎的規定有就行了,其他的,沒必要。
「還挺香,去給我買一份。」林煥動了動鼻子,說道。
「你也沒吃飯啊?」職工愣了一下,隨即點了點頭,「行,我去給你買一份,等下送化妝室去。」
「少辣啊,我可不像你那麼能吃辣。」林煥笑著說道。
「知道啦。」
……
辦公室。
林煥提著煎餅果子推開了辦公室的門,剛在化妝室將今天的造型準備妥當,來到辦公室就看到了桌子上放著的信封。
拿起這個紫色的信封。
「人氣歌謠?」信封的標識林煥很輕易的認了出來。
打開信封看了一下裡面的東西。
是一封邀請函,明年一月三十號的人氣歌謠年末舞台,邀請林煥作為嘉賓出席觀看錶演。
拿起座機電話,快捷鍵撥給了王姐。
林煥辦公室的電話只有三個人的號碼,宮本崎、孟夢以及王姐。不找這三個人的時候給宮本崎打電話就行了,讓他代為通知。
宮本崎是助理,但在工作室的時候更像是秘書。
王姐作為林煥的經紀人,實際上是工作室的二號人物,並不是秘書。
「王姐,這人氣歌謠的邀請函是你放的嗎。」電話接通,林煥說道。
「對,我早上來的時候放在你桌子上的,你看了嗎。」
「看過了。」
「年末舞台的邀請函嗎?」王姐問道。
「對,一月三十號的。」
「你要去嗎?去的話我給你列入行程表。」
「再說吧,這才十一月,現在計劃還太早了。」
「嗯……那我先通知他們待定?」
「好。」
身份不同,所需要的回答也不同。
林煥是的理事,他可以拖到年末舞台開始前再做決定。
但如果是藝人,那就沒有這樣的特權了。
「我輕輕的,嘗一口,你說的愛我……」
手機鈴聲響起。
「先掛了。」和王姐說了一句,將電話掛斷。
拿起手機,看著來電人林煥不由得有些詫異。
「喂,我是林煥。」
「林教授早上好。」曹志煥的聲音傳了過來。
「說事。」林煥很乾脆的說道,他和曹志煥只是單純的利益關係,現如今雖說是上下級,但也談不上交情可言。
「昨晚十點四十三分,大常集團韓俊煥韓常務的兒子醉酒後在會所動手毆打了侍者,被恰好在場的侍者弟弟打斷了鼻樑,韓常務要求我們會所給一個說法。」曹志煥簡短的將事情敘述了一遍。
「這種小事你自己不能處理嗎?」林煥不悅的說道。
「韓常務的父親是國會議員。」曹志煥補充道。
林煥眼神微眯。
「確定是意外事件?」
「無法確定。」曹志煥如實回答。
「把所有涉事人員的資料發到我郵箱里來。」
「內!那韓常務那邊……?」
「讓他等著。」林煥說完便掛斷了電話。
掛斷電話后沒一會兒,涉事人員的資料便已經被發了過來。
林煥仔細的瀏覽著這些人的資料。
很快,就讓他發現了一點不同尋常的事情。
「首爾大學法律系畢業,草根出身的高材生,任職於首爾地方檢察廳。」林煥看著這個叫做金敏俊的高大青年,也就是動手把那個二代揍了一頓的侍者弟弟。
遇事不決,打電話。
林煥瀏覽完資料后,給鄭坤打了個電話。
「喂,老林。」
「黑天鵝的事情你知道了嗎?」林煥開門見山的說道。
「知道了。」鄭坤作為黑天鵝幕後第二控制人,再加上身在韓國,他的消息比林煥更靈通是正常的。
「大常集團不值一提,韓成勛那個老頭子也做不久了。」鄭坤笑著說道。
「是意外,還是?」
「呵呵。」鄭坤笑了起來,「你就當做是個意外吧。」
那就不是意外了。
林煥心裡有數了。
所以,真正的目標,是這個姓韓的議員。
「下次別這麼隱瞞,搞得我措手不及的。」林煥無奈的說道。
「我的我的,下次請你喝酒。」鄭坤歉意的說道。
「行吧,那先掛了。」
「別急。」鄭坤叫住了林煥,「你現在有空來首爾一趟嗎?」
「怎麼了?」
「金敏俊的資料你應該已經拿到手了吧。」
林煥看了眼電腦屏幕上金敏俊的照片。
「拿到了。」
「草根高材生,有沒有興趣認識一下?」
林煥眼神一閃,再次看向金敏俊這個年輕人。
「看來我也被你們算計了。」林煥語氣莫名的說道。
「你多心了。」鄭坤笑呵呵的說道,「一開始我們也沒想到他會在黑天鵝鬧事,我已經在首爾上層圈子放出了黑天鵝後面是你的消息了,他愣是頭鐵,我也沒辦法啊。」
鄭坤的這段話算是坐實了林煥的猜測。
這並不是一個意外事件。
「行吧。」林煥也沒有追問下去。
在明知道黑天鵝會所是他的地盤還來這裡鬧事,這個姓韓的的確挺頭鐵的。
「我下午去一趟首爾。」林煥想了想說道。
「我們新任的新星檢察官會很高興認識你這位風雲人物的。」鄭坤笑呵呵的說道。
「我只希望你下次別再讓我摻和這種破事了。」林煥吐槽道。
「好的。」鄭坤笑著應道。
雖然兩人都清楚,這是不可能的。
有些事情,一旦介入,再想出來,已經是不可能了。
享受權利的時候,相應的義務也已經等待就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