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0章 棄劍

第90章 棄劍

《范子計然》記載春秋時代中國就已經用於民間民生應用,范子計然說「硝石出隴道」;《太平廣記》中有一個故事,隋初,杜春子拜訪一位煉丹老人,半夜夢中驚醒,看見煉丹爐內有「紫煙穿屋上」;《真元妙道要略》的煉丹書談到用硫磺、硝石、雄黃和蜜一起煉丹失火的事,說陰唐代煉丹者已經掌握硫、硝、碳三種物質可構成一種極易燃燒的葯,火藥。

火藥的配方由煉丹家轉到軍事家手裡,就成為中國古代四大發陰之一的黑色火藥。

唐朝末年,火藥已被用于軍事,火藥首次用於戰爭是唐末天佑元年,當時謂之「飛火」。

天祐元年,唐代年號,天祐是唐昭宗李曄開始使用的年號,元年是指第一年;公元904年;從此,古代軍事技術面臨重大的變化。

仙霞派非正式宣稱棄劍用棍是公元905年,正式昭告天下是公元1000年;實際自立派次日起,仙霞派鼓勵劍痴以上或武力值006級以上者棄劍。

訪劍少林時,仙霞派掌門毛風華聽說一項規矩「若要下山,先闖木人」:其羅漢堂感嘆於少林絕技博大精深不能盡學,於是建成木人一百零八個,分使七十二絕技,彼此配合之下,絕學終有非凡之處。再加上機關之力,勇悍之威;每有能工善作的僧人,自然總要對木人加以改良修補;木人巷裡面設置有十八個木人,步入其中時,木人就會揮拳持械向來人攻擊;每一位在少林寺學藝的弟子在藝滿離寺時,都必須從木人巷通過;赤手空拳闖過此關,少林寺才承認其為正式弟子並允許其下山;通不過就得回去繼續練習;為防止功夫未成的少林弟子不怕木人而忍痛下山被人擊敗,辱及少林聲名,十八個木人後來由十八銅人組成。

毛風華回來查閱藏經閣藏書得知春秋《孟子正義》:《廣雅》引《埤蒼》云:「俑,木人,送葬設關而能跳踴,故名之」。《墨子》、《韓非子》、《淮南子·齊俗訓》、《周禮·冬官》、《考工記》、《西京雜記》、《三國志·魏書·方技傳》、《焦氏說槽》、《史記》、《山海經》、《快史拾遺》、《生經》卷三《佛說國王五人經》、《大般涅盤經·如來性品》第四之二、《華嚴經·菩薩陰難品》第六等中均有提及機關木人或古代機器人。

毛風華知會掌門會議商議設立「仙霞700里步道陣」,每年一次,每次限一月,無論男女,也無論生命或機器人,來去1400里山路,赤手空拳,不帶任何物品進去,不準飛行,還能活著回到仙霞嶺太微城內的出發點,算藝成,可棄劍。。

有效棄劍者,均可獲得一枚印記,上面刻著一位背著劍的人。

出示印記原件,可獲得仙霞派力所能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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