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悲傷的故事,也喜歡喜劇
凌晨12點的夜裡,我躺在床上。凌亂的桌面上放著幾本買了許久卻未曾看過的書。其中一本是冥靈的《低到塵埃》。
時間過得太久了,我已經不記得自己為什麼要把這樣一本書帶回家了。我總是這樣,會在書店裡買很多書,買回來之後又很少會想起它們被我隨手擱置在了哪一處?
或許,人的本性就是如此?得不到的總是最好的。得到了就棄之如敝履?
但我想,當時會入手大概是因為這本書的書名吧?《低到塵埃》,呵,一看這名字就能感受到滿滿的悲傷。
我喜歡悲傷的故事,也喜歡喜劇。
悲傷的故事能讓我感受到我並不孤獨,而喜劇則是我繼續活下去的動力。這麼說,似乎言重了些。但也差不多了。即便再寂寥,我也想笑著看這人世間。
不知時隔了多久,封面上已鑲嵌上些許薄薄的塵埃。嘿,倒是與書名相呼應了。
拿起這本書,就好像是塵封了多年的往事在某個不經意的瞬間就這樣被人記掛起,毫無預兆。十分突然,卻又很理所當然。有些事總該有人記得,有些人總該記得有些事。
我隨手打開在右手邊的一罐椰汁,猛地喝了好幾口,呆愣許久,房間里很安靜,靜的只聽得到,我拿著筆在白色A4紙上沙沙作響寫東西的聲音,還有那個空調的聲音,在寂靜的夜晚里它總是顯得有些突兀。
我反覆的按著手機上的HOME鍵,看著時間一點一點的過去。心裡有個小人一直不停的再叫,「你該睡覺了!你明天還得去面試呢!」是啊,我該睡覺了。晚睡已經讓我的膚色變得十分暗沉。就連網上都說,熬夜的人胸部是會變小的。當然,這些都沒有突然猝死來的讓人覺得害怕。
這人間雖然不值得,但我確實還沒活夠。畢竟我是個從初中就開始怕死的人。那時候還沒有什麼我總是與這個世界格格不入的說法,但我很明確的知道我跟別的小孩子不一樣,哪裡不一樣?具體我也說不上來。
我融入不了他們的世界,他們也融入不了我的世界。
哪怕迄今為止,依然如此。
《低到塵埃》,我好討厭這本書里的艾興啊,明明態度曖昧不明,卻又偏偏叫人無可指摘。明明這場一個人的暗戀足夠明顯。他卻總是佯裝糊塗。
在翻到67頁的時候,我停了下來。拿起椰汁又是一頓猛灌。這個時候如果有酒就好了。人在有情緒的時候就該用酒來麻痹自己。
我們好像都成為過黎子。然後有過一場如罌粟般的暗戀。獨自悲,獨自喜。獨自哭,獨自笑。你是他最忠實的觀眾,但也只是一個合格的觀眾。你好像參與了他所有的情緒,但他所有的情緒卻又都與你無關。像個參與感最強的局外人。
暗戀,是一個人的兵荒馬亂,四處碰壁,孤立無援。抬眼一望,滿目瘡痍。
放下書本已經很久了,可我還是有點難過。不知道是為了書里的黎子還是為了自己。
但是,我真的該睡了。
我明天還得面試,我還得為了生活苟且。
於是,我打開床頭旁邊的一盞小燈,橙色的光線暈染成一圈,看得人心裡暖暖的。蓋上被子,準備進入睡眠。睡覺之前,我打開手機里的酷狗音樂。開始播放宋冬野的那首《斑馬,斑馬》。
斑馬,斑馬,你不要睡著啦。
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
我不想去觸碰你傷口的疤,我只想掀起你的頭髮。
斑馬,斑馬,你回到了你的家。
可我浪費著我寒冷的年華
你的城市沒有一扇門。為我打開啊。
我終究還要回到路上。
斑馬,斑馬。你來自南方的紅色啊。
是否也是個動人的故事啊。
你隔壁的戲子如果不能留下,誰會和你睡到天亮。
但是我始終覺得手機里的原唱沒有徐太浪唱的好聽。他唱過的每一首歌曲,我都覺得原唱都不如他唱的好聽。
輾轉反側許久之後,我發現人類最大的謊言之一就是,「我去睡了。」
小的時候,總是拼了命的想要長大,以為長大了就能萬事順遂,以為一切都會慢慢變好。以為所有的問題都會隨著自己的長大就能夠自然而然的迎刃而解。可真的長大之後卻發現,就連睡個好覺都是一件極其奢侈的事情。
躺在床上的2個小時里,腦袋裡似乎想了很多,卻又似乎什麼都沒想。手機屏幕亮起,是巧克力發來的信息。
「被窩裡放了好多個屁,好臭啊。還是散不掉的那種。」可能人跟人相處久了真的會被同化。我記得她以前可不是這個德行。
「那你就吃進去,然後到廁所再放掉!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卧槽!!!」
「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我可真是個鬼才!」我忍不住誇自己。
「你真的……這TM都能想的出來!本來已有睡意的我被笑醒了。」
片刻過後。
巧克力再次發來信息,「我要去拉屎了!便秘好幾天了,今天拉了一次,出來一點點。現在我的被窩跟你的被窩一個味兒了!都是屁味兒!」
有時候我總是在思考一個問題,是不是所有的閨蜜們的聊天內容都是圍繞屎和屁。彷彿我們之間的情分就只剩下屎和屁?如果非要多加個話題,那大概就是一會兒去吃什麼?
哦,多麼不堪一擊。也或許……只有我和巧克力是這樣的?嗨,誰知道呢。
於是,我簡明扼要的回了她,「滾!」
自己懶人屎尿多,還非得把我這麼一個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拉下水,把我變得跟她一樣惡俗,我呸!無恥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