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庸人(自述)
我...是個庸人
在二十一世紀二零年代的今天,能跟偵探這個職業死磕的人本就少得可憐了,更何況其中還有佔了不知多少比重的狗仔小子,單純就是為富婆富人拍了幾張對象的出軌照片,居然都能被一些不知禮數的混蛋尊稱為「偵探」。
好吧,他們是聰明人,他們不屑於知道「偵探」的含義,我也很困擾,因為像我這樣的庸人實在是太少了。
不過呢,既然是要將一條黑路走到底,那我也就必須付出一點代價。
你問我是什麼代價?這個問題的答案我也很難回答啊,不是因為難以啟齒,單純就是因為我感覺我付出的代價實在是太多了。
臭屁的性格?爛到徹底的女人緣?貧苦到極致的家境?與眾不同的審美觀?甚至連家裡人都為我這麼一個「不識好歹」的混賬而感到羞恥?好吧,誰讓他們把自己的那所謂的基因看得那麼重要呢?
以上這些呢,只不過是我腦海中靈光一現之後隨口說出的幾個答案,很明顯,並且我也很堅信,我付出的代價不僅如此,只是過度的思考這件事只會讓我陷入不好的回憶之中,索性呢,我認定把這件事封在心底算了。
偵探這個職業啊,想要養活一個人都是難上加難的事,好在我那爛到徹底的女人緣讓我暫且有了一個緩息的機會,讓我能夠充分籌備一點資金,積累一點聲望。
畢竟像是案子這種事也不可能每天都能遇到,而像是那種能夠揚名立萬的詭奇案例,我自認我的智慧還是能夠揭秘一二的,但是好巧不巧的,從我入行到現在也快兩年了,算是一件也沒遇上,好在我也算是有著高中生的文憑,寫兩個字噹噹寫手還是綽綽有餘的。
因為缺乏機遇,理所應當的,我的名氣不冷不熱,只能算得上是一個小有名氣的小偵探,不過畢竟還是幫著警局的幾個條子破獲過幾個稍微有點難度的案子,在本地的警員之中,還算能夠說上兩句話。
這也不是我想追求的,既然想要在偵探這條路上發揚光大,那就必須多跑跑城市,爭取在周圍幾個市內先鞏固一下本人的形象,所以我今天下了個決心,要出差到隔壁的C市找兩件疑難雜案碰一碰。
又是新的一天,離開了這個我居住了快十年的J市,我托警方那邊的一點點小關係,聯繫到了C市的警察局局長,從對方的語氣中不難看出,這貨是對我的行為事迹嗤之以鼻的。
很好,和兩年前我剛到S市的時候一樣,這些聰明人都對我這種低學歷的輟學混子心懷芥蒂。
這種事也能怪我嗎?難道在高中就已經將他們未來幾年的知識學了個通透也是我的問題?既然如此的話,我還有必要去大學里浪費我的青春再次研習一邊已經鎖在腦海中的知識了嗎,起碼對我而言,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所以當我因為某種原因獨立於家庭之外的時候實在是讓我受寵若驚了,我前十八年浪費的時間在那一天終於給我帶來了一絲回報,不過我可不能得意忘形,要在我過去的努力得來的基礎上繼續保持。
腦中想著想著,帶著手裡的大包小包不自覺間就走到了高鐵的站口,我知道,踏上這遠航的動車,也就意味著我在此處積累的聲望將會直接歸零,從另一個城市從零開始積累。
也不知道警局那幫「同事」是怎麼向對方介紹我的,估計說了很多我自己都不知道的壞話吧,哎~這也是沒辦法的誰叫我那麼多次將他們貶得一文不值呢。
咳咳,扯得有點遠了,舒服地躺在軟硬適中的座椅上,感受著這幾乎可以忽略不記的顛簸,我回想著局長用他那勸自己爺爺般的語氣求著我,要我去更大的城市發展的話語,我不覺得有點好笑。
不就是搶了他們的本分工作嗎?這也能怨到我頭上嗎?還因為這麼一個莫須有的破借口要把我驅逐出市,一想到這裡,我的脾氣就迫使我向外展露了一點我自身的戾氣,把一旁的小女孩直接嚇哭了。
我是一個知錯能改的人,馬上就意識到了自己的不對,立刻收斂起了自己的氣息,對著身旁領座的母女二人露出一個歉意的微笑,不知道這個笑容在她們看來是怎麼一副表情,從她們後面向乘務員申請換座位其實也不難看出,其實是起到了反作用,不過那也與我無關了,紳士的行為我已經做過了,剩下的就是在到達目的地之前好好休整一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