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肥水不流外人田
果然,人在春風得意時不能得意忘形,這才剛剛解決工作的問題,就被宋可馨下了逐客令。
看著手裡的五百塊錢,蕭仁不知所措。
像海城這種一線城市,想在市區內租房,就算是合租,每個月起碼也得一千塊,而且還得是押一付三!
自己兜里的錢本就捉襟見肘,要是在這個時候被宋可馨趕出去,那就只能睡大街了。
於是他跟宋可馨商量道:「宋姐,為啥讓我搬走啊?跟你住了一個月……不對,是在你這兒住了一個月,我好像也沒給你添什麼麻煩吧?」
坐在沙發上的宋可馨,自然的翹起了二郎腿,她身上短款的睡裙出賣了那兩條修長的腿,尤其是大腿根兒,雪白滾圓。
氣質上宋可馨確實不如徐霏瑾那個久經商場的女總裁,但是她的顏值和身材,絕對可以和徐霏瑾並駕齊驅了。
雖然蕭仁唯唯諾諾,但宋可馨並沒有給他什麼好臉:「沒有為什麼,就因為這是我的房子,我想租給你就可以租給你,現在我不想租了。」
這不能怪宋可馨無情,當初她看蕭仁身世可憐,一千五的房租被他軟磨硬泡成了五百。
可這傢伙非但不知道感恩,竟然還偷自己的內庫!而且數次作案,一周之內連丟兩條!
要知道,在蕭仁住進來之前,自己的內庫可從來沒丟過!
試問,她一個黃花大閨女,怎麼可以跟蕭仁這種無恥之徒住在一起?
趁這傢伙獸性大發之前把他趕出去,才是上策。
蕭仁雖然一臉的委屈,可看著宋可馨冷艷的表情,他知道事情根本沒有商量的餘地,他這就準備收拾東西離開。
「等一下。」
蕭仁剛出家門,宋可馨就在後面叫住了他。
該不會是捨不得我吧?也對,就我這玉樹臨風,貌比潘安的長相,哪有女人不喜歡我的?
人只有到了失去的時候才知道珍惜,這妞肯定是看我要走了,這才發現自己心中對我的愛慕之情吧?
蕭仁回過頭去,佯裝出一副深沉的模樣:「宋姐,如果你想說你愛上我了,我也不是不能為了你留下。但是你必須給我一個讓我搬走的理由,我蕭仁也是個堂堂七尺男兒,不能受這種不明不白的冤屈。」
宋可馨嘴角一陣抽搐,心說這蕭仁不光是個變態,還是個戲精!
她冷笑一聲,將手裡的錢塞給了蕭仁:「這是你上個月給我的房租,既然是我提前把你趕走,這錢也應該還給你,我可不是個喜歡占別人便宜的人。」
蕭仁再次無語,不過他也看出來了,宋可馨是一個循規蹈矩,骨子裡又有些俠骨柔情的這麼一個女人,她把自己攆走,肯定是有什麼原因。
自己到底哪裡得罪她了呢?
不等蕭仁想明白這個問題,一個不客氣的男人聲音突然傳來:「妹妹啊,你這是幹什麼?送上門的生意,哪有往外推的?小夥子,別擔心,她不讓你住,我讓你住,把這幾百塊錢給我就行了。」
蕭仁順著聲音看去,幾個男人正已經來到了宋可馨家門口。
為首的男人鬍子拉碴,面黃肌瘦,穿著花襯衫,脖子上戴著一條假的金鏈子,面相上看起來就是個癮君子。
身後跟著的三個男人一樣不修邊幅,穿著邋遢,一看就不是什麼好人。
那男人走近以後就要從蕭仁手裡搶錢,蕭仁一把躲開,問道:「你是什麼人?」
「我是什麼人?妹妹,告訴他,我是誰。」說話時,男人的口中傳來一股不同尋常的煙草味。
那一瞬間,蕭仁的腦海中似乎閃過了什麼瑣碎的記憶,但始終無法拼湊到一起,形成一個完整的畫面。
「宋昌明,你怎麼來了?」
「還我怎麼來了?我來拿回我的房子了!我說可馨啊,咱倆可是親兄妹,本來就該享有平等的財產繼承權。而且我是兄長,這房子起碼有我一多半吧?」
想不到這男人是宋可馨的親哥哥,仔細一看兩人還真有點連相,蕭仁也不著急離開,默默的看著這出家庭肥皂劇。
「宋昌明,你賭博吸d,敗光了爸媽的棺材本,母親從生病到去世,你都不曾來看過一眼!現在你來分房子?我告訴你,就算我宋可馨死了,這房子我也要捐給國家,捐給社會,絕不可能給你這種敗類一分錢!」宋可馨剛烈的說道。
宋可馨斷然不會忘記,在母親的葬禮上,那群高利貸來找他們要債的情景。
她不是個貪財的人,但這房子是父母留給她的念想,她是不可能讓這房子落入宋昌明這種人的手裡的。
「妹妹,話別說的這麼難聽,我是敗類,你是什麼?你看看你這身打扮,這小子給你的幾百塊錢又是什麼意思?你也發現撈偏門比正經工作來錢快吧?妹妹,你信我的,我已經連輸了一個月了,我的霉運已經走到頭了,咱們先把房子抵押出去,我這次賭一把大的,我爭取一把翻身!到時候就把這房子贖回來了,你也不用再出去賣了。」
宋可馨性格內向,而且守身如玉,如今竟然被宋昌明這般侮辱,她氣憤的一巴掌打在了宋昌明的臉上!
雖然宋可馨是個女人,但還是差點把這個癮君子打倒在地!
宋昌明捂著臉,氣急敗壞的指著宋可馨罵道:「宋可馨,我他媽念在你是我妹妹的份上才跟你好說好商量,既然你給臉不要臉,那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哥幾個,這娘們怎麼樣?比昨天晚上在夜店找的那幾個質量可強多了吧?這是我妹妹,肥水不流外人田,今天就便宜你們幾個了!」
「宋哥,既然你這麼說了,那我們可就不客氣了!」
「我打一看見這美女,口水都快流出來了!」
「宋哥,你倆一個媽生的,怎麼你妹妹就這麼細皮嫩肉的呢?看看這胸,這腿,嘖嘖嘖……」
說罷,幾個猥瑣的大漢朝宋可馨走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