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他在望什麼
「生分了!」他看著她,眼睛不捨得眨。
馮煌琦吸氣,推開車門,下了車,隔著車門,真心感激地說:「注意安全!」
「好。如有疑問,二十四小時在線,歡迎馮女士給在下打電話哦!能為你解惑,是在下無上的榮幸。」
「······」
馮煌琦抬手摸了摸自己的額頭,沒有發燒,那······剛剛聽到的話,真是他說的?!媽呀,好油啊!
馮煌琦滾油落腳般轉身,似身後有餓狗在追。
百磊元一路的鬱悶之氣,霎時變成歡樂的細胞,跑都跑得這麼好看,跟蝴蝶蹁躚起舞似的,他拿出手機,「在哪裡?······嗯,好,你們就守在那裡,馮小姐已經過去了······嗯······好的,有事,第一時間打電話給我······嗯,好,就這樣,掛了。」
在兩位行業精英的幫助下,馮煌琦的裝修合同簽的十分之順利。包工包料,十五日安合同就可驗收。
馮煌琦自認解決了這件頭等大事,頓時神情氣爽,場面一整套客套下來,兩位專業人才眉開眼笑跟她,千謝萬謝的。
她當然知道他們「千謝萬謝」是什麼意思,當即當著他們的面,給百磊元發了好一通長的微信感謝語音,把二位專業人士,好一頓誇讚。
二位專業人士,這才好似放下心中的大石,腳踩雲中漫舞而去。
馮煌琦吐氣,看著他們的背影,惶然怔怔中,心裡閃過一抹澀意,他給她回信,她點開來看,他說,【就會誇別人,自家人不會誇一誇嗎?】
這人······臉皮子真是不一般的厚!
馮煌琦緊繃著臉兒,給他回信,【謝謝您!開張的請柬一定,第一個寄給您!】
他回她兩個字,【調皮!】
馮煌琦噘嘴,退出與他的對話框,翩然轉身,朝相反的方向走去,剛行兩步,想起還未曾把約會地點發給好閨蜜。
去哪裡好呢?
馮煌琦的眉頭又皺了起來,思來想去,心裡還是躊躊,差點撞上對面來公交站等車的一對小情侶,看著他們互相投食的串串香,她忽然就有了主意,打開手機,三下五除二,就把地址發過去,然後,回家換了一套乾淨的休閑運動裝,穿上舒服的運動鞋,想想,又往包里裝進一雙乾淨的運動鞋,去約會地點,候人。
斜陽遲遲而來,眼見約定時間就到,可是街面上的車子擠成了疙瘩,馮煌琦不禁有些懊惱,思慮不周啊,煩躁爬上心扉,脖子恨不能伸成長勁鹿,想打個電話過去,莫名又有些氣短。
「琦琦,這裡,你看什麼呢?」
「啊,」馮煌琦小跑著上前,牽著肖凝雪的手,坐到了路邊,綠植前面的椅子上,「你從哪邊過來的呀?我都沒有看到你。」
「這時段最是塞車,我坐地鐵過來的。」
「哎呀,我家雪寶怎麼這麼聰明啊!」馮煌琦摸她的頭。
「去你啊!」
肖凝雪笑著彈開,揉了揉笑到僵硬的職業臉,「怎麼,約在這裡見面啊?」
「這裡多好呀,」馮煌琦邊從包里拿出動動鞋邊說,「你看看,還能想起當初,我們在這裡發生的事情嗎?」
「噗」,肖凝雪輕輕錘她手臂一下,「討厭,我說你是故意的吧,肯定是想藉機,笑話我。」那次真是窘啊,逛街逛到大姨媽來了都不知道,整得褲子都見了紅,這才一路急得到處尋找洗手間。
馮煌琦秀眉彎彎的,捂唇道:「哎呀,要死嘍!竟被你一猜一個準,啊······」
「你別跑呀,我······哈哈······」
肖凝雪換好運動鞋,追了上來,「準備夠充分的呀,謝謝啊!」
「不謝不謝,舒適最重要。」
「嗯,那我們現在去哪裡?」
「這地,第一站當然是步行街啊。」
「走起!」
「走起!」
燈光隨著夜色在空氣中輕輕搖曳,長長的影子,被拖的歪歪斜斜的,「不逛了不逛了,累死我了!咱們找個地方,坐一坐,坐一坐再說。」
「嗯,好吧,前面就是飲食小吃街,我們去那邊。」馮煌琦掛在肖凝雪肩膀上。
肖凝雪扭頭,莞爾一笑,「我說你,整日里都在忙什麼?我這個坐辦公室的人,都還沒說累,你就累成這樣?」
「我哪能跟你比,這些年來,我除家裡就是菜市場,擠點時間,跟你約一次,都跟過年似的,運動、逛街這些事,跟我簡直絕緣。」
肖凝雪為好友嘆氣,「別吐糟了,好在你現在已經解放出來了。」
「對,我現在是翻身農奴把歌唱。」
肖凝雪眉梢微挑,「怎麼,還不跟我坦白說說,到底是誰?能讓朕的愛妃,再一次,春心萌動。」
肖凝雪的話語似一炸雷,把翻身農奴把歌唱的馮煌琦雷到外焦里嫩,她沒有想到,在這樣的環境上,她還惦記著她跟誰吃的中午飯。
馮煌琦木木扭頭看了一眼閨蜜,這神色······以她對她的了解,馮煌琦后脊冒出細密的汗珠子,「呸,誰春心萌動了?別亂說,行嗎?臣妾冤枉啊。」說,還是不說?到底要怎麼說才好?馮煌琦陷入天人交戰的困局裡,最後還是決定,再等等,再等等,好好觀察,逮著好的機緣,再說出口。
肖凝雪挑高的眉梢慢慢墜了下來,出差回來,洗塵宴那天晚上,一出小區門,她就看到他的車,停在她家的小區門外,眼神痴痴的,望著一個方向,她憑著女人的第六大感,就是知道,他望著的方向,就是她最好的閨蜜家的廚房。
他在望什麼?還能望什麼?當然是想望見,住在裡面的人。
她驚疑之時,整顆心彷彿坐過山車似的往下掉,整個人也像被武林高手點了穴,一動也不能動,直到李釗的跑車,嗡一聲停在她的跟前,喊她親愛的,她才回過神來,事後她悄悄打探,她發現,他搬去了她住的小區,並且跟她住同棟同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