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一章 明朝不缺清官

第二百零一章 明朝不缺清官

成化十二年,公元1476年,建寧衛指揮使楊曄和他老爹致仕指揮同知楊泰一起「暴橫鄉里,戕害人命」。

這一老一少父子二人在福建無人敢惹,說起這個楊曄,其本人雖然籍籍無名,但祖上卻極為顯赫,堪稱明代文官集團的老祖級人物。楊曄的曾祖父楊榮,是正統年間著名的「三楊」之一,明朝初期文官集團的領袖人物。楊榮雖早已去世,但楊家靠著祖上的餘蔭,在老家福建橫行無忌,文人們官官相護,也無人敢管他們。

凡是能想到的傷天害理的事,這父子倆都做了,侵吞軍費,盤剝百姓,蓄「貨貲巨萬」,殘忍成性,肆意殺人,什麼霸佔人家妻女,奪人家田地,扒人家房舍,直到害人性命,可謂罄竹難書。

不料卻難得碰上了一個不按規矩辦事的刺頭,時任福建按察副使馮俊。這位馮大人不吃楊家那一套,果斷查明了楊曄的罪狀,下令將其逮捕歸案。

馮俊,字士彥,廣西宜州人。明代天順四年舉進士,歷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福建、湖廣按察副使,都察院右列都御史,巡撫四川。

這一年馮俊赴福建任按察副使,一到任,百姓即紛紛控訴建寧衛指揮楊曄的罪行。曾有一人為避其害而躲入棺材之中。楊曄令人放火焚棺,把人活活燒死在其中。建寧府一帶為楊曄所慘殺者數十人,但因楊曄是官曆永樂、洪熙、宣德、正統四朝的東陽大學士楊榮之孫,權勢極重,為福建的地方大吏所庇護,負冤者無所申訴。

馮俊是個聰明人,也不是逮誰咬誰,能力還很強,雖生於窮鄉僻壤的邊陲,在任刑部浙江司時,就有所感悟,要往上爬就的當刺頭,原因是目前朝廷正走向腐敗,官場日趨黑暗,朝廷中的權貴勢力日熾,結黨營私,把持朝政,地方豪右勢力也橫行鄉里,魚肉百姓。一般的僚屬,甚至內閣大臣多攀附權貴。遇事,若有使「權幸者不便者」或有「稍涉權貴者」,一律專庇權貴,無所謂秉公辦事。自己根本沒有後台,也不想攀附權貴,知道自己的性格跟官場格格不入,既然是專事刑案,專事「伸冤理枉」,那就以澄清吏治為己任,專挑權貴下手,來挽救自己在官場上「不得人心」的政治危機,可謂竭盡全力。

即任刑部浙江司主事的時候,「獄無巨細,必引鞫自理」,而且辦事效率極高,「案牘如山,一日即得,判筆如飛,吏三人錄其手稿不暇給也。」那一年正好皇上下詔在全國範圍內審理案獄,特別是一些積案,並派出遣御史刷吏牘,御史七員分赴各地,馮俊一介身於官場,即勤於職守,才能顯露,因而很快被委以重任,奉旨往廣東錄囚。

在廣東,其中最著名的案例是新會劉銘謀殺案。當時,廣東海康人吳金童攜妻女逃難到新會,吳妻年芳二十三,長的花容月貌,在這世上有些女人生過孩子后,會更加漂亮動人,吳妻就屬於這一種,被新會豪右劉銘相中。

會城流行一句俗諺:「何、劉、許、莫,沒人敢戮;戮親給何柴落。」這句俗諺前半句寫了會城的四大家族,最大的是尚書坊的「何」姓,然後是五顯沖的「劉」姓、南邊塘的「許」姓、南門頭的「莫」姓。「戮」是用手肘撞,「戮親」是廣東方言,意思是用力去撞。「何柴」指做燃料用的硬柴,「落」是用力敲打,「何柴落」就是用何柴打。這句俗諺說明當時會城四大家族的勢力很大,無人敢碰他一下。

劉銘想美人想得實在是苦,千方百計誘姦吳妻未遂,就賄賂地痞混混奸徒誘殺吳金童並棄屍河中。吳妻被迫負幼女投河抱夫屍死,兇手劉銘則逍遙法外。馮俊一經查訪核實后,即逮捕劉銘等人處以極刑。馮俊為在新會無所倚靠的異鄉小民伸張正義,懲處當地作姦犯科的豪右大族劉銘,被時人贊為「民命是系」的「清官」。從此,馮俊的聲譽遠播。

馮俊的名聲實在是大,二年後升任廣東任布政使,劉銘嘗到了甜頭,瑪德,在這個世上原來對自己狠一點,也能陞官,這就更加賣力了,力求做一個明朝版的「包青天」,不畏權貴,敢做敢拼,不同流合污當然是好,可是也有一個副作用,就是生活太清苦,想當一個清官首先就得以身作則,馮俊豁出去了,那就做清官吧。馮俊的聰明不只是到處去平冤獄,得罪那些世家大族,在官場上也要學會夸人,曾讚揚慶遠府太守孫某和宜山縣知縣陳某在宜山興利除弊、安民養民的政績。

有一次,馮俊赴梧州參見督府,歸來入寢室見房內均是洞房裝飾,又有一濃裝艷服年青女子待於其中,馮竣慌忙退出,詢問其妻緣由。其妻解釋說:這是為自己納妾。馮俊當晚留宿官府。第二天把女子的父母招來,送與財禮令其擇婿改嫁。馮俊對貪污、賄賂更是深惡痛絕。在四川任職時,有一故人之子恰好充當馮俊的僚屬。一天,此人上門送馮俊4條墨,馮俊接過墨后覺得異常沉重,用布一抹發現是塗墨的金條,馮俊怒不可遏,瑪德,既然已經選擇了要做明朝版的「包青天」,就沒有回頭路了。用力將金條扔回,那人滿臉愧色告辭而去。

回頭再來說馮俊又升任了福建任按察副使,名聲在外,當地受了楊曄父子的冤民紛紛狀告,控訴福建建寧衛指揮楊曄的罪行。馮俊對控訴楊曄的狀子一律受理,每案必親自審理,不到半月,全部查實,即下令逮捕楊曄。

楊曄父子一看還來真的,瑪德,碰上個刺頭,也沒把朝廷正四品的按察副使當回事,大搖大擺來到京城,住進他叔父兵部主事楊士偉家中。這段情節,讓人不由得想起《紅樓夢》中薛蟠打死人以後依然大模大樣進京,住進舅舅賈政家中,自謂花上幾個錢,沒有解決不了的事。

可惜馮俊不是賈雨村,也不會亂判胡葫蘆案。在楊曄潛逃之後,就立刻上奏朝廷請求籤發全國通緝令,就是海捕公文,在京師捕獲楊曄,處以死刑。

這一下可把事情鬧大了,前面說道馮俊是個聰明人,既然碰上了這樣一個案子,如果馮俊退縮了或是網開一面的話,那麼這些年來自己所付出的努力將功虧一簣,自己的官場前途也就止步以此,所以不能退縮,反而要把事情鬧大對自己最有利。

果然,由於事情牽扯到楊榮的子孫,皇帝朱見深也不敢怠慢,派出刑部主事王應奎和錦衣衛百戶高崇前往福建調查事情真相。結果二人收受楊泰賄賂,回京之後上奏案情不實。而楊曄也在叔父楊士偉和姐夫禮部主事董序的幫助下,積極賄賂京中高官,準備反咬馮俊一口。

就在整個案件朝著楊家希望的方向發展時,這件事被剛成立的西廠得知,於汪直的錦衣衛百戶韋瑛發現,並及時上報。

西廠初立,正需要一個事端或是一件刑案來提升威望,楊曄案大小正正好。

說道汪直,往往會被歸類為反面角色,跟王振、劉瑾、魏忠賢後人對他們的評價都不高甚至差評。但是真是這樣嗎?

成化三年大明廷平定大藤峽叛亂時作為瑤民後代被俘。按照當時的慣例,在俘獲的瑤民中選擇一些年紀較小精幹靈活的小孩接回京城,男孩閹割後送入宮中做小黃門宦官,女孩充做宮女。汪直就是其中的一個小幼童。

這個時候,汪直才五六歲。比較機靈、能吃苦、夠聰敏。大半年時間被押解著一路跋涉,從廣西去到順天府,在此期間還要從瑤族孩童滿腔的瑤蠻之語,目濡耳染,潛移默化地能夠聽懂會講當時的官話。成化三年,汪直進宮后被送到昭德宮。成化八年御馬監太監劉永誠去世。汪直於成化十年升任御馬監太監,時年十四五歲。

御馬監可不是管理皇帝馬匹的機構。明代中期的御馬監是宦官二十四衙門中與司禮監一樣重要的機構。司禮監代皇帝審批閣票,與內閣對柄機要,是為「內相」。御馬監與兵部及督撫共執兵柄,實為內廷「樞府」。而且御馬監還要管理草場和皇莊、經營皇店,與戶部分理財政,是明廷的「內管家」。也就是說汪直任職的御馬監,除了為皇室真的養馬外,還有提督京營,節制京軍;扈從出征,可以隨同皇帝,外派監軍,也可以隨武將出征,還可以出任各地的鎮守太監,出鎮諸邊。最顯赫的是,御馬監還擁有一支戰力很強的直屬軍隊。

前面已經說過成化十二年,有黑眚出現在宮中,妖人李子龍用巫術勾結太監韋舍私自進入大內,事發后被誅殺。朱見深心中很討厭這件事,急於想了解外面的事情。汪直為人狡猾聰明,朱見深於是令他改換服裝,帶一兩名校尉秘密出去偵察。人們都不知道,只有都御史王越與他相交甚歡。汪直將所見所聞,全部報告朱見深,大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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