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築城為了自保

第九十八章 築城為了自保

看看這三年來大明發生了多少大事,第一就是天災,大旱,大水,這是小冰河期在發威中,往後會越來越寒,隨後撫寧候朱永佩平虜將軍印充總兵官,都督劉玉劉聚充左右副總兵,太監傅恭顧恆監軍,右副都御史王越參贊軍務,以京兵萬人,宣府大同兵人往延綏征討韃靼。

巡撫延綏等處左副都御史王銳上言邊事,詔令徵調民夫築城守邊。

兵部尚書白圭等上言,京師之地飢荒起,浙江病役流行,四方災異頻發,荊襄流民動以數十萬計,衣食所迫,女干盜由之,不可不防。

成化七年,安南攻佔占城,王越率兵十萬征討韃靼,因兵部尚書白圭推薦,任原浙江布政使餘子俊為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子俊請築邊牆,兵部奏請暫緩。延綏本治吳堡,子俊移鎮榆林,加強防禦。此後延綏通稱榆林。朱永、王越敗韃靼兵,建議「搜套」,兵部不準。項忠至襄陽,進攻起義軍。李原在竹山縣被俘死。頂忠遣散流民,沿路被殺及因飢餓疾疫死者數十萬人。

成化八年,四川榮縣農民起義,攻佔縣城,佔據府庫,放掉獄囚,然後又攻犍為縣,所到之處均獲大勝。朝廷兵力不足。

安南數次越界,黎灝派兵侵據廣西憑祥。以後數年中,又侵廣東瓊州、雷州、珠母海(北部灣),廣西之龍州、上下凍州及雲南之臨安府(建水)、廣南府、鎮南(南華)亦屢告警。當時安南進貢一直由廣西入境,但黎灝一直有侵略雲南之野心,適逢鎮守雲南中官錢能貪恣,遣指揮郭景取其進貢之物,黎灝遂以解送廣西龍州逃犯為由,假道雲南入境,且發兵於其後,雲南大憂。兵部言云南非貢道,龍州罪人宜解廣西,不必赴京。成化八,兵部命廣西布政司移咨黎灝,曉以大義,令其保守故疆,不許越界,且令其遣人來與廣西三司官勘覆龍州及上下凍州等處邊界,設立界址,永為遵守。

東南沿海發生大水災,江海暴溢。蘇州、松江、揚州水災,浙江海溢,杭州、紹興、嘉興、湖州、寧水災,淹沒田禾,漂毀官民廬舍畜產不計其數,溺死二萬八千四百六十餘人。於是,令築海堤,以防海溢並利洪水入海,自海鹽至上海築三萬四千一百六十九丈,上海華亭至嘉定築一萬七千七百四十八丈,高一丈七尺,下寬四丈,上寬二丈。徵調沿線所有民夫萬。

緊接著土魯番攻佔哈密,哈密乃西城之咽喉,如棄而不救,恐赤斤蒙古(甘肅玉門西)、罕東(甘肅敦煌)等衛亦為之所脅,釀成邊患。憲宗乃命都督同知李文、右通政劉文前往甘肅經略,並遣錦衣衛千戶馬俊往諭土魯番,使其歸哈密侵地。文等乃與罕慎及赤斤、罕東等衛集兵進討。

因京畿之地響馬盜賊四起,京城改設二巡撫,舊制京師八府只設一巡撫駐薊州。因韃靼寇邊,一官不能兼顧,遂於成化八年應都給事梁璟之請設東、西二巡撫:東治順天府、永平府,駐遵化;西治保定等六府,兼提督紫荊關、倒馬關,駐真定。遂為永制。

章子俊為了自身安全著想,為了家人,也為了這些年來跟隨自己的莊戶們,決定加高加寬二年前修築的土圍子牆,做成邊牆那邊的團堡模樣,又往東收了三十里村及崔家樓村,把這二個村全划入平安伯府屬地內,目前屬地有原先的二十頃,擴大到了六十頃,全賴這一場災后危機。此話還得從頭說起。

成化六年,隨著秋收后,章子俊的糧食已經無憂,足夠全庄所有人家食用一年有餘,還有雞鴨魚肉食。

在這樣的飢荒之年,唯有平安伯府轄地內種植莊稼,整個順天府地內全是逃荒流民,土地拋荒,章子俊就讓章二寶利用手中的玉米、紅薯、土豆三寶換取東面有主的土地,起先是幾戶人家,慢慢地飢荒越來越嚴重了,來伯爵府換糧食,主動來依附的人家越來越多,到了成化八年,把整個三十里村及崔家樓村全兼并了過來。可以說用最小的代價,換取了大片土地。

這也取決於古代救災不對路子,朝廷只是免去了受災之地的稅糧外,撥一些救災糧,地方官府沒有及時提供災后復耕復產所致。這就像一個無底洞,撥多少救災糧,就如滴水入海,搭最多的施粥棚也撐不了幾時。

而章子俊正好用「三寶」換取這些土地進行復耕複種,全部改中「三寶高產糧」應急,餘下把上好的田地播種小麥、粟米之類。

隨著土地上出產的「三寶」糧越來越多,朝廷中的一些官宦人家、以前的同事、同年常常來打秋風,討要種子也在自家莊園內種植,對於這些,章子俊有求必應,這樣做很符合章子俊的世界觀,比如精鹽、用煤爐子,讓大家種上「高產糧」這些,不求回報,都可以幫著還鼓勵大家推廣,讓大家都能得到好處。

鑒於平安伯這樣」大方「及個人操守,自有人為章子俊鳴不平了,大明有這樣一位,不求回報,一心為國的人,在家務農有點說不過去了,要求朝廷為章子俊官復原職。

章子俊寒門出身,所以得到了一幫寒門官員的響應和支持,可惜這些官員地位不高,官職微小,正好有都察院奏兩京並天下諸司文卷,要求遣御史刷吏牘,朝廷遂命御史七員分赴各地,聶友良、洪性往兩京,龔盛往浙江,程宏往江西,馬震往福建,魏秉往四川,樊瑩往湖廣,雲南、貴州、遼東及萬全都司由巡按御史兼任。其餘南北直隸、山西、山東、陝西、河南及兩廣因有災傷暫且停止,待豐年再行辦理。后定三年一刷之例。

章子俊掛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按南北直隸救災事宜。什麼是遣御史刷吏牘?就是監察地方上的文武官員,巡按御史的職責是「代天巡狩」,相當於欽差的身份,職權重大,所以為防止久居一地與地方上產生利益糾葛。按照規定,巡按御史所負責的片區必須要實地巡查,「偏僻州縣,俱要一體遍歷」,對於所歷州縣官員貪贓枉法、作女干犯科等行為以上可以上疏彈劾,聽候聖裁,以下官員如果情節惡劣,可以先斬後奏,直接罷黜。比如正統年間的巡按御史韓雍,在巡按江西地方時,發現當地官吏貪墨之風嚴重,直接罷七人,這在當時被傳為美談,可見巡按御史職權之重。

除了考察官吏,巡按御史的核心職責還有一條,即舉薦人才。因為人才是凈化官僚隊伍,促進長治久安的重要因素,所以明朝歷代帝王無不標榜對賢才的重視。巡按御史因為久在基層,更能夠接觸到鄉野間的遺賢,所以在《大明會典》里,即對巡按御史的出巡事宜有詳細規定:「體知有司等守法奉公,廉能昭著者,隨即舉奏」。

此外,巡按御史在巡按州縣時,如果遇到案件,不論是上到殺人放火的刑事案件,下到雞鳴狗盜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受理,代表皇權做出公平裁決。

總之,因為巡按御史是風憲官,可以聞風奏事;同時又是代天巡狩,等於皇帝在各地的耳目,所以在地方上什麼都可以管,什麼都可以問,權力極重。

那麼問題來了,明代是最講究政治制衡的朝代,巡按御史在地方上擁有近乎於無限的權力,皇帝是怎麼規避他們以權謀私,又是怎樣制衡他們的呢?

首先是從巡按御史的任選標準出發。關於巡按御史的任用標準,朱棣主張任用「清謹介直之士」,因為清廉代表此人無私,謹慎代表此人沒有疏忽,介直則代表此人敢於直言。-

而且由於巡按御史需要處理的事務繁多,涵蓋政務司法,這對於「文憑」有很高的要求,所以巡按御史一般都是進士出身,而且得是符合標準的進士。

「取內外科目出身三年考滿者考選」,意思是新科進士必須做官滿三年才能達到巡按御史的選拔條件。除開資歷,對年齡也有嚴格的要求,必須得三十歲到六十歲之間才可被選拔為御史,譬如嘉靖年間的御史何瑚年,因為被選為御史時已年過六旬,被人舉報,直接削職為民。

綜上所述,章子俊掛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按南北直隸救災事宜水到渠成,太適合了。進士出身,翰林待了八年,又是伯爵,年齡正好,掛副都御史為正三品,跟這些正七品的監察御史不同,這是加強版的巡按御史。

可章子俊頭疼,是誰那麼好心,可一想也是啊,在這樣的年代,只有一個職業,就是做官,既然是大明朝一員,做了官得了好處就得為這個機器加點油,除非放棄一切削職為民,任人欺負,要不就是年老乞骸骨。不然朝廷會隨時委派你出力。

章子俊最不想做的就是御史,都是得罪人的工作,弄不好在陰溝裡翻船,除了權力很大,風險也變的很大,這個對巡按官不法行為的懲處也格外的嚴格。巡按官巡按地方,每年定期回京復命,由都察院考核考勤,評判是否稱職。如果有不法行為,比如「知善不舉,見惡不拿,杖一百,發煙瘴地面安置」。如果有以權謀私,貪污受賄者,直接明文規定罪加三等。

雖然章子俊巡察的地方在南北直隸,就是京城及南京兩地,在京城這片還好距家近,可去南京路就遠了,不管你願不願意,章子俊也只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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