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兩個受害者,線索?
短暫的沉默后,班頭沉聲答道:「是床幃撕成的布條。」
「沒錯。」
素嬈點點頭,手中油燈湊近李夫人的脖頸處,好叫其他人也能看得清楚,「布條所造成的痕迹寬而淺,可你們仔細看,這紅痕中間還有一條手指寬的細痕,痕迹極深,若不詳查很容易會被掩蓋過去。」
「的確如此。」
班頭凝視著那痕迹半響,疑道:「所以她在懸樑之前,曾遭人勒頸?能造成這種痕迹的兇器會是什麼?為什麼我和弟兄們在現場沒有找到?」
「你們當然找不到。」
素嬈語氣冷淡,「懸屍是為了掩蓋她真正的死因,又怎麼會留下證據來自找麻煩。」
「你是說……李夫人不是懸樑自盡,而是遭人勒死之後,吊到了樑上?」
眾人大驚失色。
坐在堂上的縣太爺聞言,身子微微前傾,也探著腦袋來看,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樣。
班頭忍不住又問,「那兇器是什麼?」
「腰帶!」
素嬈朱唇輕啟,吐出兩個字,視線移向李夫人的腰間,眾人順著她的視線望去,就見那身被撕成碎布的衣裙上的確少了個物件。
從寬度打量,腰帶明顯是要更符合傷痕的特徵。
但班頭對她的說法依舊持懷疑態度,「就算脖頸處有兩種痕迹的存在,也無法說明她就是遭人勒死後懸屍。」
「所以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二點!」
素嬈身形未動,抬手掰動李夫人的下頜朝著左右挪動了下,「縊死和勒死是有明顯區別的。」
「李夫人頸間痕迹位於舌骨和甲狀軟骨之間,向兩側繞行,經下頜線越過耳後,朝斜上方懸吊,這是自盡時最常見的前位縊型。」
她蔥白的指尖隨著話音緩慢的在屍身上游移,突然側目道:「大家就算沒見也該聽人說起過,這種模樣弔死的人大多面白如紙,可對?」
「對對對!」
堂外當即有人扯著嗓子喊,「前兩年我們鄰村有戶人家弔死在了自家屋裡,我去幫著收屍的時候瞟了眼,那臉色白的跟鬼似的,嚇人得很!」
百姓聞言紛紛附和。
「這就對了!」
素嬈指著李夫人的臉,輕道:「要是自盡的話,按理來說她面色也該慘白一片,可結果呢?她顏面青紫腫脹,面部皮膚還有伴有出血點,這豈不奇怪?」
話音落,眾人深以為然的點頭。
她見狀繼續說道:「除此之外,不論求死慾望多堅定的人,在雙足懸空后,出於本能也會劇烈掙扎,皮膚和繩索摩擦會造成表皮出血或剝落,可你們看,她有嗎?」
這麼簡單的道理誰會想不明白。
百姓被攔在堂外,距離太遠難以查看,衙役們卻看的足夠清楚。
「沒有!」
班頭沉默良久,才艱難的吐出足以叫人群沸騰的兩個字。
這說明了什麼?
說明李夫人不是自盡,而是他殺!
如此一來,先前所說的罪名就成了再滑稽不過的笑話。
眾人不約而同的朝著縣太爺看去,縣太爺感受到這些視線的壓迫,心中越發煩躁,慍怒道:「就算是他殺又怎麼樣?也可能人就是你爹殺得……」
「縣令大人!」
素嬈不自覺加重了幾分語氣,指著身旁的屍體道:「你是想說我阿爹殺人懸屍后再拿簪子把自己捅死,還是說他被李夫人用簪子捅破頸部動脈后,掛完屍體再自己躺回去?」
她神態平靜,只是任誰都聽得出話中的嘲諷之意,當下有人忍俊不禁,笑出聲來。
縣令麵皮發燙,青紅交加,一口氣更在喉嚨咳不出來咽不下去,難受的心裡發慌。
半響。
他又不甘心的辯駁道:「不論如何,你阿爹凌辱李夫人總是事實吧?說不定是有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呢!」
「按我朝律令,見義勇為者,賞銀十兩,衙門可有人前來領賞報案?」
縣太爺再度語塞。
素嬈也不打算和他胡亂攀扯,抬起李夫人的手道:「遭人強迫必然反抗,她指甲里滿是血跡,足以證明施暴者身上應留有抓痕。」
這次沒等到縣太爺下令,班頭就大步上前,仔細在素奉延屍身上檢查了一番,連胸膛都沒有放過。
可惜……
「他身上只有拳打腳踢留下的淤青。」
「準確來說,是被人連續用暴力猛踹其胸腹部位,最後用手捂住口鼻,生生捂死的。」
素嬈話音清寒,緩聲道:「相比於縊死、勒死、或者扼頸而言,這種單一因缺氧窒息身亡的過程極其漫長且痛苦。」
她的阿爹年未老力已衰,體弱多病,到底怎樣在這循環往複的折磨中熬過了生命中最後的時光?
她不敢細想。
一番話字字誅心,就連其他人聽了都面露不忍之色,唯獨素嬈無甚表情的解釋,「說是捂死,是因為他鼻樑因大力而有些許歪斜,口唇及牙齦有挫傷出血,這是抵抗掙扎所致。」
「金簪若是生前插入頸部動脈,血液承受壓力噴濺而出,命案現場應該有噴射狀血跡,事實上並沒有,所以簪子是在人死後才插入頸部的,為的就是製造假象,混淆視聽。」
這個結論徹底顛覆了先前的判斷。
也唯有這樣才能解釋一切。
兩名死者,都是受害人!
堂外圍觀的百姓不由得沉默了,想起先前她拂袖而去時撂下的那句『受人蠱惑頂多算是愚昧,推波助瀾就是惡毒』,心下一陣發涼。
「我,我們也是受人蒙蔽,都是那兇手的錯!」
有人低低嘀咕了一句。
頓時引來無數道附和聲,「說得對,一定要將他捉拿歸案,嚴懲兇手!」
「大人,嚴懲兇手!」
百姓群情激憤,喊聲如雷。
驚堂木拍了數下都沒能扼住這聲音,縣太爺索性往椅背一癱,等著他們聲音漸小,才疲倦的揉了揉眉心,道:「既然你能查到這份上,對於兇手,可有什麼線索?」
這話問的是素嬈。
而她也沒打算將這命案交給只懂得遛鳥鬥雞的縣太爺來查,遂乾脆利落的吐出三個字,「自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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